對,可以用「進階搜尋」複式比較,「街道巷弄、屋齡、樓高」,又或者是行政區如中山區、大安區,像我住在中山區,用「中山區」搜,在新生北路那邊有高架橋比較不ok,松江路那邊的辦公大樓區等,新建案或中古屋比較開價行情,同街道「同屋齡&同樓高」社區「松江路上10年屋齡&松江路上12樓高」條件相同者去比較,建置「社區行情」有其急迫性。
我所謂的社區行情,就是「eb31一站式平台」,用「進階(複式)搜尋」做行情的比價。這個街道有巷弄,我假設查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16巷,以前太平洋蓋的大樓,你就四段216巷去查,如果這邊有建案的話,你可以用「107年+里(街道巷弄)」搜尋,這「區域」附近的行情是多少,如是去年交屋107年的房子,一坪才200萬元,現在預售屋開到300萬元是否合理。
我現在「使用執照」建檔:「基本資料 & 地址」;如實價網站交易物件「產$& 地址」公開,eb31「地址」都沒建檔,交易建築物地址,無處歸檔,是e樓網在營建署「使用執照」Data取得尚需突破處。
「大環境」是「居家軟體」外;e樓網將:居家座標、地質、斷層(距離&方向)、土壤液化、土石流潛勢溪流等「一站式平台」完整資訊服務。讓居住正義:「資訊透明 & 正確抉擇」能落實。
「小環境」就是自己居家範圍、設施(如社區巴士)大小公設 & 管委會等,大致能力能及「居家硬體」;e樓網「居家軟體」其基本資料: 戶數 地號 起造人 建築師等資料。
e樓網的努力有一個主旨:「居住正義讓資訊透明」是仲介口中「小環境 & 大環境」
這邊是公寓大廈案例,我用這個來驗證其實「台灣的『地址』比香港複雜」。我有一個比較圖表說明兩者不一樣。
「地址全都露」歸檔到「公寓大廈」,就是「總戶數」其中「1戶」成交,累積成「社區行情」。「個資」是屬「地政事務所」管轄,已經把關多年啦...
我出「不動產實價登錄解密」書籍,為了要確定「台南市仁德區德倫路21巷1~30號10樓」交易,將「21巷2~8號10樓」「本號 & 之號」領「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所有的謄本,要確定哪一戶是成交的,當然有時很幸運謄本登載「交易日期103/7月」吻合,當天心情就很愉快,不用繼續花錢領謄本驗證啦。
新制「第三類謄本」104年2月後施行稱「隱匿謄本」,只給予利害關係人申請,是OK的配套措施。
而「地政事務所」是建築物量體使用者「權益登載」才有「個資保護」之需。
「地政事務所」早已規範: 第一類謄本(本人或依法令得申請者) & 第二類謄本(已經去識別化,顯示『姓氏』每個人可申請)。eb31網站:營建署「使用執照」是建築物量體:產權「基本資料 & 地址」和產錢「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交易物件金額。
對。只是社區「所有戶數」中單一一個「地址 & 樓層」號碼在成交,是比較沒有個資的問題;因為要了解詳細需到「地政事務所」查詢「所有權人姓名 & 住址」。
在這個「130號~140號」社區交易「50筆」紀錄:有「132號6樓 & 138號9樓」等等。只是顯是「130號~140號『大樓行情』」,無關「個資問題」。當然歷史資訊越多:8樓有30筆紀錄,從102年至今,更可精確知道8樓漲幅 & 「行情」所在。
還有機會嗎?因為我今天準備這一些資料,就是說;我們跟香港不一樣,因為我們的「地址複雜」,這還不是最多地址的社區,這個地址是130號至140號,譬如130號8樓之1~8樓之15。但是在「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所公開的「成交地址」只顯示「130號8樓」,並不會顯示8樓「之幾」的號碼顯示「哪一戶」成交。
我不知道我給你的報紙上,是不是已經定案了?
有收到昨天的mail嗎?
謝謝。
但「大樓名稱」在公寓大廈報備組織中,也是營建署管轄,在努力這些「既成資料Data」。
標,另一部份,是以前「舊資料Data」。使用執照Data應該沒問題,
使用執照分 2 部份 : 如果能和營建署廠商「瑪力資訊」新資料能直接和e 樓網介接,是我們現在努力目
口人員。
但是 : 發文的話是對營建署,都用 eMil。去年鄭運鵬立委協調: 請營建署釋出使用執照Data時,有連絡對
這樣我知道,重點是後台介接的問題,這一些找到的話,我們再來。
這個真的很難,因為我做這麼久,碰到政委才知道這個問題在哪裡,我去的每一個單位無法執行到重點。
不然把易樓網介紹出去再做這些嗎?
對。這樣很懂。
那這樣我知道了。我認為國土,他們可能不是很瞭解。
對,但是我跟做這個使用執照的瑪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這個是技術問題,我想還是要先找到一個。
這個只是我們在做,營建署或者是雙北市也好,看到你提出這個欄位的資料,我們就可以建議他們,說下一次招標的時候或者是下一次系統維護的時候,你讓廠商就已經把這一些欄位建進去,這個並不是第一次來的時候在講的,因為你現在等於是用手動去把它拼起來,你說我們在地方政府登記或者是系統裡面本來就已經有這一些資訊,好比像台北市就有正確大樓名稱,但是別的地方沒有,所以你本來希望就拿易樓網的當範例,然後希望不是台北之外別的縣市可以參考這個範例,然後也用相同的方式去登記或者去維護,我記得你剛來的時候是講這個。
我自己來找,也應該ok。這樣做起來就是可以把營建署給我的資料,按照我們的程度這樣放上去?
對。
對,這個是沒問題。
有,我有付他錢。
本來是一年一年的,因為他現在都不管理了,他等於弄到11月底。
現在網域的部分是付費的。
那個是不一樣的,因為侵權我的東西是在一、兩年前,那個時候我是有收費,我網站是有註明版權和使用規則那一些, 現在我們執行這些 API ,前幾次都有談到 e 樓網授權,那是不一樣的。
對,偵查庭。
那一天是兩方都來,應該是辯論庭,就是快要結案了,我告東森房屋業務員著作權法,就是在這樣。
不是不辦,因為像這一種東西,我們協會裡面共識,沒有做到一個程度,現在只是完成部份整合的東西,那大肆宣傳的話,就會像東森房屋侵權行為,全部複製網頁上文字,另在架他自己的「發8網」。
沒有,因為當初會用一個協會是因為勞委會,我們要去申請補助時,是用協會的名義。
叫做「中華大樓資訊促進協會」。
對,e 樓網「使用(完工)執照」是全國性,當然我要全國性協會的。
沒有,我現在是一個協會,然後一個易樓網,易樓網是我一個人獨資,協會是因為跟經濟部地質調查所 :「地址查詢居家地質」用,那一些連結,是用協會的名義,所以是有一個協會就對了,那就有理監事。
想看一下現在怎麼樣?
我還是要握你的手,謝謝。
他們第一次打來給我們,我們仲介本來就是服務業,我們會跟他解釋一些東西。
所以他們看見都很高興,也就是這個最好用,他們自己的網站說民眾不是很好蒐集到東西。
我希望可以做出一點成績,因為政府花這麼多錢在做,可是一般民眾真的很難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