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為現行的法令只有規定必須標示「是不是機率型商品」,但是並沒有要求標示「機率」,當未來法令修改的方向,是朝向標示機率之後,業者在法律上就會產生標示機率的義務,就必須擔保是標示是真實的,如果標示是虛假的,當然就會有法律責任,可能就必須對簿公堂才可以處理。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第一組的小桌長,首先是法制面、制度上實際上標示機率會有什麼效果:第一個是能夠影響消費者決策、第二個是拉近消費者跟業者資訊不對稱,這樣一來,消費者才能在充分的資訊之下做正確的消費決策。
另外,在座看到攝影機,這個攝影僅供內部存檔之用,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發言討論。有關於紀錄的部分我說明到這邊,接下來交給主持人莊秉倫。
正式會議開始之前,先作簡單今天的記錄原則。我是 PDIS 小組的賴致翔,在今天的會議裡,所有拿著麥克風的發言,現場有速錄師會做成逐字紀錄,這個紀錄會寄給大家確認,大家可以針對自己發言的內容來編修,因為有時我們拿著麥克風講話,可能不是這麼順,以後網友在閱讀時可能不那麼容易,所以大家可以針對自己的發言內容來編修,因為系統是我們自己寫的,不要修到別人的,不小心修到別人的,我們可以復原。這個編修的時間原則上是 10 個工作天,時間到就公開在網路上。
請這兩個議題的主辦機關,會後跟我們留下來討論第一次的工作會議,其他的機關如果沒有臨時動議的話,今天的會議到這裡,謝謝。
現在的時間是3點15分,我們投4分鐘到3點19分。
所以現階段來說,這個案子作為投票的選項,並沒有什麼問題。
選定範圍之後,再討論更細節,例如:用既有的公聽會、或者是召開新的協作會議,或是線上會議等等,方式都可以再討論。
當我們確認可協作之後,我們再來確認協作的內容跟方向,比如環評有很多內容,你要選其中哪一個點來作討論,或是有好幾個環評的過程都值得討論的。
我也簡單回應,假設環保署的題目今天被票選上,後續我們的行政程序會先召開工作會議,確認環保署的可操作範圍廣度,討論的光譜,最極限是可能是有很多不同民眾、最狹窄可以全部是公部門,這是光譜不是絕對的二選一,我們可以經過工作會議討論,選一個點來進行協作。
有關於「Join」平台的提案跟兩個部會的自提票選案都已經報告過了,接下來我們進入投票的階段,麻煩選務人員幫我們開啟投票。
協辦的教育部,有沒有要補充?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下一案。有關於因應疫情要採取遠距的心理諮商,這部分先請主辦機關衛福部。
教育部跟衛福部有沒有要補充?
請內政部。
請問協辦的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或者是衛福部有沒有要補充?
第二案,有關於開放網路賣酒,先請財政部。
請問協辦的公平會有沒有要補充?
首先是有關於臺灣線上遊戲轉蛋法推動,先請經濟部。
接下來進入這個月有關於「Join」平台的案子,請國發會說明。
接下來請序號103,有關於立法修改醫護人員應強制加入工會、而非公會,請衛福部。
接著是序號100,有關機車強制險的部分,請金管會。
接下來序號94,請文化部報告有關於社區小旅行。
接下來請教育部報告有關於國高中上課時間改為9點30分至5點。
這個看起來是做完了,如果人事總處沒有後續的話,我們是不是解除列管?
首先是序號84,有關於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做法,請人事總處。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回到報告事項。
謝謝環保署,被點名到的協辦機關,不曉得有沒有要補充的意見?
謝謝財政部,我們請環保署報告他們的自提案,有關於環評審查機制。
這個案子協辦的財政部,有沒有要補充說明的地方?
因為我漏了第一段的報告案,先走完自提案再回頭處理。
接下來,有關於討論與協作的部分,我們先請主計總處來簡報。
順便一提,下個月的自提機關是內政部、陸委會跟工程會,麻煩按時提出。
雖然自提票選已經運作一陣子,但我們發現很多主辦機關,在第一次的工作會議時會有點茫然,會覺得「我們是配合開放政府的制度來自提,為什麼還是問我們想做什麼」,但回到協作會議本身的性質,PDIS非常尊重主辦機關的政策規劃、處理時程等,所以主辦機關是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先確認主辦機關「目前這個政策的規劃情形到什麼階段、想要怎麼做」,之後才能討論協作的可能性在哪裡,需要什麼機關加進來一起幫忙。
今天議程開始之前,我想要作簡單說明,重申有關各機關自提案件的辦理方式,因為今天有幾個案子在工作會議的階段就會結案,所以藉由這個機會說明。首先,部會自提案投票通過了,在第一次的工作會議中,就會討論「主辦機關想要怎麼樣進行這個議題」。
接下來,序號92是中選會,等到12月再辦理後續;序號93,目前已經在召開會前會的階段,已經框了小桌長,是財政部、中選會跟退輔會;序號94,會在今天報告他們的辦理情形;序號96、序號97都是在試辦的階段,等試辦過後才會有比較具體的工作會議,再往後召開;序號99也是等經濟部手邊的工作忙一段落之後再往下走;序號100是金管會的部分,今天會有個初步的說明;序號101目前在工作會議;序號102將要召開第三次的工作會議;序號103,今天會有初步的報告,以上。
首先說明處理中的協作會議,第一個是序號89有關於基地台的案子,目前已經開到第7次的工作會議,之後會看工作會議的情況,才會決定要不要召開協作會議,目前有暫框三位小桌長,分別是衛福部、公平會、主計總處,所以目前是等待要不要開協作會議的階段。
如果大家沒有其他討論動議的話,請法務部跟衛福部的同仁,我們留下來討論第一次工作會議的細節跟時間,其他的同仁就到這裡,謝謝。
時間到了,如果沒有提出還完成投票需求的話,那我們現在來開票。
今天的案件,各機關都有初步說明,我們進入投票的階段,請同仁幫忙把投票的連結放到sli.do上,現在是11點6分,我們投到11點10分。
接下來第三案,一樣請衛福部。
接下來請衛福部。
請主辦機關發言,首先請教育部。
接著進入「Join」平台的討論,這個月有提出三案,請國發會說明。
理解,所以這個案子選上的話,有可能是從第二大項的第一個選項(公辦公營獄政博物館或部分舊監園區空間OT案)開始往後走的意思。
我這邊想要提問的,如果這個案子選上,後續要走協作會議的時候,我們想要協作會議範圍這張提案表的第二大項,四個選項我們要找不同的部會,甚至找民眾來討論大家覺得哪一個方式營運比較好?還是這四個選項,其實法務部有比較偏好的案子?比如比較喜歡第一個,由第一個開始往下走向,來討論後面創意行銷或者是實際上作為的時候,有哪一些創意或是公開透明的親近性等等,這個部分不曉得法務部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些初步的回應?謝謝。
謝謝文化部。PDIS有問題想要請教,因為在提案表當中,第二個大項講的是,未來可能有四個可行的方向,在第三個大項又提到舊監未來可能有一些創意行銷的規劃,這部分也希望可以有地方創生等等配合協作。
線上有看到文化部的PO在揮手。
接下來請法務部有關於嘉義舊監獄園區的營運方向。
謝謝公平會。其他有提到的協辦機關,不曉得有沒有要發言的?我們線上等30秒,看有沒有人揮手,沒有的話,我們再下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