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我也很想問問下一場協作會議的苦主,也就是中選會的同仁,因為中選會目前手上的案子是公投案,非常具有政治敏感性,現在正在籌備期,我也很好奇中選會目前的備戰狀態心態怎麼樣,你們在部內跟業務單位溝通的時候,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困難,我們先請外交部。
第一個我想拜託外交部跟我們分享一下,因為外交部很特別的是,業務最近蒸蒸日上,但是開放政府老實說好像在國內比較幫不上忙,可能拜託外交部幫我們分享一下每一個月來開會的感想是什麼,針對這樣特殊型態的部會,是不是覺得PDIS解散算了,根本就不用來。
我還有要回答什麼嗎?好,因為麥克風在我手上,我接下來非常想要點名兩個很有趣的部會。
但是找一個適當的人,像Peggy一樣,放在部長室,並充分發揮PO的效果,我覺得這個點子是不錯的,但是這個牽涉到部長的用人權,相信實行的難度有一點高,我自己覺得這個是很有趣的例子。
有關於人員的部分,剛剛的建議非常有趣,我們自己開協作會議的過程中,通常只要遇到人跟錢就很難談下去,大家知道政府的員額有限、政府的預算有限,只要錢、要人的案子,就很難有好的產出。
我覺得開放政府比較像水溝型的工作,當水溝通的時候,大家都沒有感覺,可是當水溝塞住了,大家開始罵的時候,事情就來了。我覺得這個例子剛好很明顯的,因為大家知道行政院有輿情的系統,也就是「大家在吵什麼」,可是大家沒有發現,最近「大家不吵什麼」,我覺得3,000降成2,000的案子是很好的例子,後來過了半年,財政部多了一些宣導的時間,那個才正式上路,吵的聲音真的有變小,這個是我們觀察到的。
這個是為何馬克一直強調開放政府要透明、參與的流程,只要我們的會議內容是做成逐字紀錄,並在網路上擴散,就像Peggy所說在處理社群網頁的時候會用逐字稿,如果網友在彼此間吵架時,有人會去google,google到我們開了會,也會拿逐字稿來用。
因為那一場是網友提案,網友對稅務沒有專業,他們非常生氣,說財政部欺負小老百姓從3,000元降到2,000元,死要錢,開完那一場會之後,那一群網友不再吵了,他們在網路上的聲音變小,不會在網路上一直到處說財政部欺負小老百姓。經過這場協作會議,參與者理解到這是為了租稅公平,是為了國內廠商跟國外廠商有相同的稅負,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民眾比較不會再針對這有意見。
撇開極端的不說,其實還有一個中間的案子,也就是海外網購的免稅額從3,000元降到2,000元,那案子很適合用來解釋為何PDIS說開一場30人的協作會議就可以促進公私互信跟效果。
第一點,確實我們經常說比較漂亮的案例是報稅軟體的案例,跟我們從來不說的,因為那一場會議對我們來講真的是錯估情勢,也就是還稅於民的案子,最好的案子跟最差的案子都在財政部。
第一,我從早上一直拿財政部當例子,果然踢到鐵板XD。其實PDIS跟財政部兩年多來的合作關係非常好,也非常感謝俊呈專委提出這麼多有洞見的想法,我簡單做幾個回應:
我很簡單回應剛剛幾位前輩所說的意見:
政策需要就是行政院覺得哪一件事該做,我們就做,其實已經是一個指揮體系,由上而下的概念。
今天是很開放式的讓PDIS所有同仁來一起討論如何解決目前包含PO本身、PO的聯絡網路、協作會議,這三個不是等號,而是選擇的途徑有什麼樣更好的解法,如果沒有的話,是不是就這樣做?如果不想發生這一件事,大家就要很努力想辦法反駁我的解法,以上,謝謝大家。
一個月開三場協作會議,我們強迫Join只能處理一題,剩下的兩題是別的題目,如果要符合剛剛所講的部會需求,那就是部會自提,我們怎麼樣讓部會自提?如果部會都不自提怎麼辦?或者是讓PDIS有提案權,每個月處理兩案或者是三案,是不是可以透過這樣的遊戲規則來做?
第一,可以讓某一些沒有Join議題的部會,我們PDIS可以來介入處理。或者是還有一些更差的作法,例如一開始這個月的月會有講過,如果大家對於處理Join意見已經很彈性疲乏了,是不是要強迫減少Join上的案件,假設我們一個月開兩場協作會議,甚至一個月開三場協作會議,我們也可以討論以後協作會議的次數要不要增加?
這樣對大家來講有沒有比較好?我自己的想像有幾個:
當然也有一些很機車的解法,例如協作會議的議題PDIS能不能有提案權?比如來說,PDIS對你們來講是行政院,行政院主觀認定最近某某議題吵得很兇,我們在月會上提說這個議題PDIS的建議是要開協作會議,我也相信PDIS提的案子,大家都會投票給他,所以幾乎是行政院的指示或者是意志了。
所以今天協作會議當然馬克報了非常清楚,重複的部分,我不多說,有沒有可能這一些解法最簡單方式,讓大家回去可以真的開始運作的方式,就是這兩梯次的共識營,大家試著討論出某種遊戲規則,這種遊戲規則就丟回來給唐鳳辦公室、PDIS說我們寫成要點、規定,頒布所有的部會說你們就按照這個遊戲規則做,大家就因為有依據就不會很難做;但是依據怎麼生,我們就在這兩梯次生出來。
做部會自己想做的事就不需要管考,一定會做完。財政部一定要處理稅法的問題,所以符合部會需求說不定是很好的解法。符合政策需求,等一下簡報最後,我會提一下,怎麼樣可以有政策的需求。
四十場協作會議之下都在處理Join平台。缺點就是部會覺得很沒力,沒有要推這個,解釋完就解釋完了,因為非常多的人在問唐鳳、非常多的人在問PDIS,協作會議開完之後民眾都說讚,但開完以後到底有沒有執行?我們有想過要不要管考?每個月都要報,大家還會問一下你報的內容,到底有沒有執行?要用管考來處理嗎?我自己的想像是當被管考的東西已經太多了,不要透過管考來處理,怎麼處理?
讓議題更符合政策需求,政策跟部會有什麼不一樣?政策是一個指揮體系嗎?行政院現在要幹麻,各部會就要動起來,是不是以後協作會議的議題,我們要的是政策需求,我們就行政院說哪一個案子辦協作會議,各部會就照辦,這樣PO會不會更好做?會不會覺得也不用回去跟部會內的各單位溝通半天,今天是行政院的命令,所以行政院說要開什麼會就開什麼會,我們就全力支持,是不是這樣子?或其實是三個圈圈,民眾的需求、政策的目標、部會自己推動業務的需求,有沒有可能有一個聯集?說不定有,但我覺得那很難找,要非常好的運氣碰到這樣的案件類型,在沒有碰到這樣的案件類型、符合所有的需求情況之下,我們勢必要做選擇。
什麼是符合民眾需求?其實是各位這兩年來在做的事情,Join平台是一個很強大的民意,提案人非常辛苦在網路上倡議,要湊到5,000人支持他,各位都是公部門、防守方,提案的結果是在公部門的眼中,這早就已經研議過、不可行,唐鳳說要開協作會議,我們來溝通一下,開完了,太好了,沒事了,以後這個案子儘量不用再碰,是這樣嗎?這樣符合民眾的需求嗎?
再來,協作會議的議題如何更接地氣?我們籌備這一場共識營,到最後才冒出來的,為了這三句話吵半天,讓議題更符合部會需求,好不好?什麼叫做部會需求?是部長的意志嗎?財政部說今年要推動所得稅的改革,符合部長的意志,因此就開一個協作會議,找所有有可能有意見的人,像工商業人士,像家庭主婦代表,比如對各種繳稅不同樣態的人都找來,我們開完一場會之後,讓部長有武器跟所有的人說:「我們開了一些會議,蒐集一些意見,大家對於目前要推的政策沒有更多的反對意見,因此決定要做。」這是符合部會需求。
第三,PO間到底合作或者是競爭,如果今天秉持政府一體的概念,所有的公部門為了要完成某個政策的目標,那當然是合作,我們一起為了讓國家社會、為了讓所有人,甚至為了高大上的理念,讓民眾不要再誤解公部門。我們坐計程車的時候,不會不好意思跟計程車司機說我是公務員,通常我自己都不會講,我都是說做文書的,他就不會再問了,可是如果他跟說我做公務員的話,就開始在那邊罵,唸一整路,我就不得安寧,什麼時候才可以跟計程車司機坦白呢?所以PO間是合作或者是競爭?更常見的反而是PO間是競爭的,A部會跟B部會說:「這個案子不是我們家的,你們帶回去處理;這個案子跟我們沒有關係」PO之間很常見的狀態說不定是競爭,不是合作。
當然大家知道的是,我們在最前面的PO要點裡面其實是有明訂PO要跟副首長報告的,如果副首長有充分授權,很多事情是在PO間可以完成協調,但是我相信運作了兩年、四十場會議下來,很多PO並沒有完成這樣的工作,且問題是什麼,有沒有辦法在今天討論出一個初步的方向?
再者,運用PO聯絡網路的這一件事,大家有沒有好好在用?比如大家都有PO名單,透過PO聯絡到底是不是更簡單?說不定有、說不定沒有,也許發一個文過去,兩個承辦人之間就構成了聯絡管道,這樣的聯絡管道,和透過兩個PO間的效果有沒有不一樣?
PO能夠提案到月會嗎?有啊!財政部、海委會都有提,但是提案的背後是怎麼運作的?比如是業務單位自己主動跟PO說「我們覺得這個案子試試看好了」,PO自己基於對開放政府的理解、開放政府的敏感度,主動地說要提到月會,業務單位還沒有同意沒有關係,回到後面再處理,PO的權責有沒有辦法強到這個程度?
第二,協助首長來評估是否踐行開放政府程序,這個意思是各部會都有很重要的施政目標,在這個前提之下,部長可能基於某些民意的壓力,就會說這一件事要趕快做,下個會期一定要透過這個法案。但這個流程當中,PO有角色嗎?部長開會研商的時候,會想找PO進來嗎?在網路上吵得很兇的時候,能夠建議這個議題要在網路上處理、針對不特定大眾處理、請PDIS開協作會議,PO有辦法上述的建議嗎?如果PO在部會內的角色夠強,也許可以。
剛剛講了,馬克說希望我們來深化各部會PO功能,但是PO在部會內的角色是什麼?對於事務官朋友們來講,唯一的依據是行政院頒布的開放政府聯絡人要點,這個要點裡面有很多內容,但是我挑了兩件事,第一個是叫做橫向聯繫,是要點裡面有寫的,當部會裡面有事情需要協調的時候,部會有沒有辦法取得部次長授權之後,把部內各單位找來,一起長出內的共識,在要點裡面是用工作小組來稱呼,我相信少部分的部會有,但是大部分並沒有。
我們選擇PO來做的同時,我們選擇協作會議的形式,並不是等號,開放政府不等於PO,PO也不等於協作會議。
第二,當有PO願意運作這一件事的時候,你一定要開協作會議嗎?也不是,如果各部會裡面有一個很完整的運作機制了,比如原民會,最主要的服務對象是原住民朋友,本來就有跟原住民朋友溝通例行的管道,這就是開放政府的一環。我們會問各部會:「在這樣的邏輯之下,目前現有的管道真的夠好嗎?」夠好的指標,除了馬克講的之外,我認為最簡單的一件事是這場會開完之後,原住民朋友是不是更相信我們,輔導會的服務對象是退伍軍人,這些人有沒有對我們更信任?如果這樣的形式、會議場合及既定平台沒有達成這樣的效果,也許就要拜託各位是不是試著先採用協作會議這套試試。所以,開放政府是核心價值,我們選擇透過PO來做,因為沒有辦法一次要求所有的公務員來做。
如何貫徹?剛剛的邏輯其實是有順序的,我們覺得開放政府是一個理念,這個理念我們認為可以透過每一個部會PO來做,到底要怎麼做?後來我們就慢慢在兩年的時間開了四十場的協作會議,慢慢發展出一套我們覺得滿適合,採納多元意見的這套叫做「協作會議」。因此我重說一次,開放政府,下一次層是PO,PO下一層是實際上的工作場域,叫做協作會議,這三件事是PDIS的選擇。什麼是PDIS的選擇?意思是如果各部會熟悉開放政府的流程,不一定要各部會的PO來處理,也許每個人都是PO。
當民眾有這樣的感覺時,民眾跟公部門的距離似乎更近了一點,並不是公部門每一次有東西上媒體、網路,所有鄉民在下面罵成一片,然後就說公部門亂搞。可是大家都知道公部門的事務官們,大家都非常非常辛苦,為什麼我們每次都在網路上被罵?這很不公平。所以我們希望做到的是公私互信。
我們的目標是「公私互信」,那四個要素應該要能達成公私互信目標,可以讓所有的民眾一起來,讓這一些民眾講的話,我們儘量讓他們覺得這一場會滿有意義,有這樣的感覺。
前提是我們希望做到開放政府、公私互信,這是長遠的目標,開放政府是什麼,我只有10分鐘就不多說了,開放政府大家可以看我寄給各位的信,裡面有7,000字的文章,如果不想看7,000字的文章,可以看PO網站,網站上有一個很摘要式的介紹。開放政府簡單來講是四個要色,「參與」、「透明」、「課責」、「涵融」,這四個要素是相輔相成的,這四個要素並不是目標,而是工具,不是為了透明而透明,不是為了讓民眾而參與,開了很多公聽會或者是參與形式的會議讓民眾來,都不是。
為什麼我要提這這塊?因為現狀很有可能都是各部會的PO收到案子之後,回去問業務單位的意見,業務單位說不要就不要,然後就結束了,這是常見的樣態。
當部會在PO內的角色夠強大之後,我們希望各部會間有所連結,希望有些問題是在PO間可以解決的,像A部會、B部會的PO可以協調某一些事,然後帶回去跟部次長、業務單位說我們兩個部會這樣做好像不錯。
為了貫徹開放政府,促進公私互信,我們希望讓各部會的PO發揮作用。也許很多部會在PO的角色上可能不夠重視,還有覺得跟傳統聯絡人、綜規沒有什麼差別,像國會聯絡人從國會那邊收到資料轉給業務單位,然後彙整之後,又送回去給國會,其實在裡面是彙整的角色,當然我自己作為事務官,我知道彙整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們希望PO能夠做的不只是這一些。
但是在今天會前一週有訪談提案人(也就是所有PDIS同仁)討論後,我們覺得這個題目不夠好,我們把它改成是:
投影布幕上,是開會通知上寫的題目,簡單來說各位是PO,各位聚在一起就是PO network,希望妥善運用各部會PO的角色,在PO network互相聯繫下,試著讓協作議題更符合部會的需要。部會的需要到底是什麼?剛剛馬克有講到接地氣,我就不多說了,原始協作會議的流程,主持團隊是中立,會有提案人跟主辦機關,還有其他利害關係人這三方來討論某一個議題的解法,像汽車燃料稅該怎麼收、怎麼計算。交通部沒有來,所以就拿他當例子。
非常感謝很客氣的提案人,完全沒有炮火,也許我要跟他角色互換,來點開點炮。
接下來麻煩大場的會議主持人王副司長明源,謝謝。
今天的議程中手上沒有麥克風,但是有意見想要表達的話,我們會在議程當中處理到平台上任何的留言,今天比較特別的是,我們也請三位自願的PO來擔任今天會議的大場主持人與兩個小桌長,PDIS今天是屬於參與者的角色,透過提案人跟業務單位間的攻防來凸顯今天大家想要討論的議題。
一樣事先說明今天的議程,各位可以連上sli.do,這一間會議室在地下室,各位只能用自己的網路上網,可以先搜尋sli.do,進去之後就打今天的日期「108」,在裡面一樣可以自由地發言,具名或者是匿名沒有關係。
為了完成這樣的工作,今天的角色分配,由我這邊來擔任平常公部門業務單位的角色,PDIS的其他同仁會用提案人的角色來對整個開放政府制度、PO制度來提出建議,他們認為怎麼做比較好,我作為主要的承辦人跟業務單位會逐一回應,到底公務同仁有沒有辦法做得到及做到什麼程度。
抱歉,設備的問題耽誤了5分鐘,我們現在正式開始,首先非常感謝各部會的PO及臺南市政府列席的PO們,一起來參加這場108年度PO共識營,相信各位都非常認真,在會前已經有看過我用電子郵件寄送的相關資料,所以今天共識營並不是教育訓練性質,而是採取目前跟Join 5,000人連署的形式一樣,以協作會議的方式辦理。
可能是流程設計的專家。
有沒有要補充的?
最後遺失處理的部分,我們認為遺失跟第一次申辦一樣,應該要臨櫃,是ok的。這邊可能要注意一個情況,常常有使用者換手機的時候,會認為手機換好,整個系統轉過去就關掉,舊手機就賣、丟了,忘了健保卡的憑證或者是虛擬健保卡要移轉,所以其實有很多遺失處理,可能會處理我們有沒有掉手機,但因為前一次忘記換,所以只好回過頭從遺失處理再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