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網購在消費者不一定覺得自己是網購,覺得自己是受到詐騙。他以為在買台灣的,在國內買,但其實是國外的。
但是就交通部的立場,既然管的業者有這些問題,我們還是希望這些業者要協助處理這些消費爭議,像案件量比較大的公司,我們也有跟他們訪談(協錸運公司),他們也承諾可以幫助協助處理這類爭議問題。
另外,有個比較特殊的部分,因為剛剛提到國內的集運商,其實就是包裹上的寄件人,也有航空貨運承攬業的身分,民航局也幫忙去協助查詢,問過這些業者,他們其實在執行這些業務,比較偏向國際貿易、理貨包裝等業務,不屬於航空貨運承攬業的業務。
另外,消保處也希望大家可以比照新竹物流,也就是收貨7天可以協助退款,像統一速達也在研議明年開始比照這種方式,這些業者協處措施方式雖然不一樣,我們也希望未來業者可以滾動式的精進。
像這些宅配貨運業者的協處機制,例如新竹物流收貨7天可以直接協助退款,不過這是針對境外的包裹,國內的不在這裡面。另外統一速達是收穫當天反映可以協助處理,每家業者協助處理的方式不一樣。但是我們要求應該要協助通知這些託運人,也就是契約客戶處理,若沒有辦法直接退,也應該要注意這些託運人如何處理。
剛剛提案人小歐也有提到的,這次提案重點除了有報關業務及臉書平台的管理問題,接著就是國內的集貨商,另外一個部分是宅配跟超商業者退費的機制。在9月9日消保處找我們及貨運業者來召開會議,針對各業者的協助處理措施研商是不是有更精進的可能性,也希望這些業者應該要加強過濾名譽不佳的託運人,並避免合作。
另外,針對比較常被投訴的,像寄件人A,常常被投訴,我們也是要求貨運業者應該是要去檢討這些契約,哪一些託運人是比較高風險一直被投訴的,針對高風險的客戶,業者應該也要有一些淘汰的機制,也就是檢討契約存續的關係。
另外,針對這些詐騙包裹的一些案子,交通部的處理方式,當然我們會提供民眾警政及消保的反映管道。另外,也要求這些宅配貨運業者來協處,幫忙消費者來處理。
通常這些寄件人都是貨運業者的契約客戶,所以我們是透過貨運業者去要求這些契約客戶來改善寄件人資訊,如果現在還是有些人發現宅配包裹託運人寫得不清不楚,看不出是哪家公司,可以請公路總局這邊來協助,或者是直接找貨運業者,要求提供這些資訊。
106年當時有很重要的議題,也就是有人收到詐騙包裹,看看包裹的寄件人寫得亂七八糟、不明不白,當時公路總局也去針對這塊,也就是包裹上的託運人資訊之要求,依照汽車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要把託運人的名稱、電話地址揭露,當時就開始去查,到底哪一些公司為這些寄件人資訊寫得不清不楚。
我們也請貨運業者把協處機制公告出來,相關資訊也提供給警政署及消保處,若收到這類案件,可以更有效率找到相關業者、聯絡人或者是貨運業者協處措施。
接下來辦理的情形,我們有協調貨運業者訂定協處的機制,雖然這些協處機制並不是法規強制的義務,但我們也希望貨運業者能夠多提供這些受害人或者是收貨人協助,因為幾年前剛開始有這類詐騙時,案件非常多,很多的消費者不知道怎麼處理,像報警或者是找消保官,當時也是希望公路總局來協調貨運業者來幫忙協助退貨、退款的動作。
在106年10月10日也開了一個內部的會議,找一些經營宅配業務的貨運業者來,看有沒有什麼協處措施的機制可以訂定。
簡報的大綱是這樣子,我們先回顧一下106年那時的提案,提案人小歐有提到於106年就有連署,而且也有通過,接下來會針對這次提案人的提案訴求再說明一下。另外交通部針對這次的提案訴求如何處理,106年那時就有提案,當時交通部也承蒙消保處的指導,像在106年7月17日有開會,消保處有給我們指導,希望可以督導這些貨運業者,幫這些消費者或者是受害人來作一些協助的措施。
主席、提案人、各位附議人及各位關係這個議題的大家好,我是交通部公路總局謝俊億副工程司,代表交通部進行這次的簡報。
就是,如果是很明顯的出的貨是大陸人,但他說他出的是台灣。
有些民眾是反應,跟臉書一樣有很多不實廣告,台灣當局可以做些什麼?下架還是什麼?
上次會議消保處有詢問黑貓和其他,本來不像新竹物流可以接受七天內退款的一些處理流程。像黑貓可能明年會開始比照新竹物流。是有進展的。
統稱叫國內寄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