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當時有很重要的議題,也就是有人收到詐騙包裹,看看包裹的寄件人寫得亂七八糟、不明不白,當時公路總局也去針對這塊,也就是包裹上的託運人資訊之要求,依照汽車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要把託運人的名稱、電話地址揭露,當時就開始去查,到底哪一些公司為這些寄件人資訊寫得不清不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