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有要討論解法,就是把意見盤點上去,供當天讓更多人參與來討論,只是如果大家有聊過的意見沒有被收到,我們要來確認。
全臺灣都會被嗆。
擔心的是以後地方政府如果依這個,全部把垃圾都提下去,海巡這邊的範圍就會變……
好。
反正就放著。
有人要進場的時候,才決定那個地方要不要開放。
不是當下發生的行為就沒有辦法被制止。
海巡那邊?
沒有,就是維持現況。
委外管理不是委給釣客來管理嗎?
還有委外管理。就人力來說是委外,也就是找民間團體進入。
其實大家反應的違規樣態滿明確,所以行為細分出來,訂定相應罰責,應該不是太麻煩的事,目前是這樣子。地方政府的意見收到這邊,差不多。
最後一個,漁港法第21條罰鍰過重,難以落實。違反第18條部分款,行為是罰3至15萬,包含丟垃圾或者是亂停車等等,以新北市政府來說,一年稽查31件,但是有15件會成案,因為很多行為其實罰不下去3萬元,而且丟垃圾罰3萬,某種程度上造成公部門、私人間某種不信任,民眾會覺得找碴,但是法就訂在那邊這麼重,電訪漁業署的意見,如果針對第21條違規行為再細分給相應的罰鍰,目前漁業署認為是可行的。
另外一個是釣客安全行政機關難以承擔,通常最擔心的是安全問題,所以責任的劃分需要一些依據,當天或許沒有辦法細緻地討論責任劃分要如何分責,但是我們先把解法列出來,如果現場各位要補充就再補充。
另外一個,盤點及開放的程度,有些縣市是很多年前盤點過,現在有一部分開放,很多縣市是根本沒有盤點,但對於有開放的縣市、二類漁港的人來說,他們會覺得依照漁港法應開放,但是沒有開放的縣市會覺得多做也是多找罵名而已——包含那一天的會議都有講到,或許未來政策的方向是重新盤點。
就會有這一些問題要討論的。再來,地方政府的部分還有一個背景資訊是:部分的漁港其實沒有多餘的範圍可以劃設垂釣區,所以全面盤點或全面開放就會有既成的事實,我們還是先列出來。
現在一類也是這樣劃設,只是會有人亂跑。
這個解法會有的問題是公權力沒有辦法協調,如果之後要收費的話,維管經費的收受細節要討論,因為我有聽到政府說如果現在開始收費,是不是要開另外一個科目去收這個費用,那個費用的來源是什麼?
所以第13條還是要拿掉。
所以不是行為?而是硬體設施?
這個解法有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是,如果之後由釣客跟漁會的法人團體進來,沒有公權力可以協調,也是會有一樣的問題,就是現在地方政府執行機關。
第二,開放的話,行政機關人力不足,所以就會帶到可以委外的解法。
我們往地方政府的建議來看一下,我們訪談跟看了一些相關資訊,地方政府的建議,認為現況有的問題,包含如果開放的話,設施經費跟維護經費不足,我們目前蒐集到的解法,其實有法源可以向使用者收取管理費,至於為何沒有這樣做,或者是制度上的設計是否要調整。
裡面會有經營管理計畫書,應該要有什麼樣的內容,像財務報表、開放時間、釣客應該遵循的規範等等,就是外面要申請的話,就要符合這個。
第幾條?
有要補充的嗎?
除此之外,漁業署有沒有要補充?
是不是可以推論這個是問題,也就是由主管機關來管理的話,未來可能有的解法是釣客自治管理,會放在解法下,會場上就會討論是不是可行?
講現況。
因為當天協作會議的程序,也會先把心智圖帶大家跑一遍,所以現在有資訊需要先補充的話。
至於垂釣區域管理的話,其實有第一類漁港的作業要點,但是目前的問題是沒有法人團體,不管是釣客或者是漁民代管,像基隆跟新北都是地方政府來代管,漁業署的部分有沒有要補充或者是修正?
我們先從漁業署來確認,漁業署現有漁港法第18條的規定,如剛剛科長報告,以開放為原則。至於使用者付費的部分,主管機關應逐年編列預算,並向使用者收取管理費,只是沒有好的落實經驗或者是現況。
你們可以看到便利貼的顏色,黃色是問題分類,淺的是問題細節、綠色是解法,藍色是背景,橘色是目前政府單位有回應,紅色是現有的困難。
我不確定在場的大家,是不是都有看過心智圖顏色的意義,因此我快速講一下,或許有一些同仁沒有看過。
這一次心智圖的盤點方式會有訪談的角色作為分類,其實第一版本來是以管理的方式來作分類,就是上面紅色的面向,但後來發現管理方式有許多重疊,所以後來才決定受訪者的角色來分類跟訴求的角色來討論會比較立體。
謝謝科長以上協助報告,先跟大家確認一下我們心智圖的初版,請大家幫我們看一下盤點的面向是不是足夠完整,有沒有什麼地方有誤植,再麻煩跟我們指教。
我這邊想要私下補充,協作會議其實是在意見蒐集階段,並不是在整個政策流程,包含試辦的最後階段,只是在前期,所以或許跟大家的認知上有一點落差,不過我們當然還是可以聚焦在前期蒐集意見階段是不是造成大家某些負擔來想解法也可以,謝謝。
沒有非常具體的解法,大家有想到一些小小的方式,可能你只是把協作會議當作與民眾接觸的民眾或者是原本既有的公聽會、說明會等等公務流程中納入協作會議之後,並不是另外取代它讓政策開花的東西,這個是我們政策有提到的。
我補充剛剛沒有提到的,但是或許每個部會都會覺得很重要的議題,協作會議找利害關係人及民眾來參與了,結果凝聚出來的共識開花了,像跟原本的部會、行政院的政策方向不一樣怎麼辦?這個東西大家非常困擾。
我們今天聽到的是大家上午講了這麼多正面、負面的經驗及感觸後,下午可以提出具體的解法,我們下午先把問題聚焦之後,然後再提出來,後續你們現在就有一些既有的工具是非常不錯的,可以提供給大家,然後讓我們一起來分享或者是修正我們的PO制度。
開放政府協作會議是一個工具包,我們找大家來開共識營,是希望把工具包給大家之後接地氣,並不是飛在空中飛更遠,像金管會、退輔會有工具包可以反饋給我們優化工具包,這個是大家討論、聚集在這邊的目的,大家不要覺得是非常硬性,然後這裡面整包都要給你用,其實大家既定的專家會議、公聽會、說明會當中,你們抽取一些,像錄影、直播、轉譯,或者是用溝通的方式,比如跟利害關係人做信任度的連結,套用進去也是不錯的解法。
還有人要補充嗎?
謝謝俊凱的分享,請問還有沒有什麼想法?
內政部的PO都設在發言人室,某種程度上可以直接跟首長溝通或者是說服的位置,所以有可能這個位置也很重要,像銘錦說在管考,所以在跟業務單位溝通的時候,業務單位就有防衛心了,因此想在發言人室的PO可以分享一下。
我們簡單說明一下為何會選現在在白板上做收心智圖的工作,我們希望把每一個人的發言都收在上面,每個人的發言都是很重要的。
我先講一下下午討論會用什麼樣的方式,我們會用概念發展單的方式,黃色是盤點問題,綠色是針對這一些問題,可能部會自己想出一些解法,或者是發想出一些解法來回應問題,但是有些解法可能會有一些障礙,不管是制度障礙、跨部會不支持的障礙,我們可以再用什麼方式來克服,最後又回到負責單位,有可能是PDIS希望我們調整制度,都沒有關係,這個是下午會討論的方式。
所以剛剛馬克在旁邊做的工作是把發言分享的內容收成一些關鍵字貼在下面來幫助下午討論。
還有協作會議是如何接地生氣包含PO角色的強化,以及接地氣到底是指什麼,像部會需求、民眾需求及政策需求。
第二個是PO制度下面會有所謂剛剛提到的PO角色,也會分為現在大家的認知是什麼、未來的期待是什麼。
意見收攏會串得比較多,有可能是大家比較關注或者是切身有感的,我們就會當作下午討論的題目,因此中午討論的題目會經過上午意見收納之後再調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