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主要分成幾種:一種是衝動型、一種是機會型,衝動型是今天衝動了就性侵,機會型則是像夜店撿屍,但如果是連續犯的話,就是支配型的性侵。
很可能是因為過往人格養成或者是自信不足,希望從性侵的犯罪過程中取得支配感,其實兒時也有很多時候會產生性侵的東西,那是有關的。對於連續犯,其實化學的閹割,很可能會導致這個人再犯更加殘虐,其實根據國外的研究,一開始是經過性侵,但是經過化學閹割沒有辦法勃起之後,會用異物入侵或分支的更殘虐方式引起犯罪,其實是更可怕的。
再者有關於性侵的部分,其實很多時候是因為人格養成,尤其是連續型的性侵,其實需要的有時候並不是性欲,而是需要一個支配欲,需要藉由支配別人的過程來取得失去的自信心。
更進一步的成因,在藍領階級,可能因為工作環境,像在這一種天氣要喝威士比來補充熱量,導致騎摩托車而連續型酒駕;白領很可能是跟情緒控制有關。
酒駕其實非常多,很多部分是喪失了自我控制能力,相應的是會有一些嚴重的酒癮問題,要解決問題的話,就目前瞭解有可能的方式是藥物治療、戒癮治療、認知行為治療、諮商治療、家庭支持的建構,這三個東西都是很重要的。
我們這次遇到酒駕、性侵跟兒虐,剛好酒駕的累犯最常遇到的問題是物質問題,也就是酒精濫用。性侵很容易遇到的是犯罪歷程取得愉悅,兒虐最常見的是情緒失控所產生的激情犯罪。這三個東西其實剛好是刑罰無用論,所以不管怎麼提升的刑罰,事實上這三個問題的累犯都不容易解決。
有一些狀況是刑罰無用的,像精神障礙,比如小燈泡或物質濫用,物質濫用已經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因此無法自我控制,會不斷地繼續做物質濫用。再者,會在犯罪歷程中取得娛悅,這一種包含了連續殺人、激情犯罪,也就是一時失去理智而犯下的罪。
他要求希望使用鞭刑來解決酒駕、兒虐跟性侵的三個問題,但是事實上不管根據哪裡的研究,刑罰要發生作用第一個非常重要的條件,是必須要對理性的犯罪才能發揮作用,因為在理性犯罪的時候,會先想到我做了這一件事之後會發生什麼樣的後果或者可能會被警察抓到,所以不敢犯下這樣的錯誤。
其實這一件事,各位都是入了一個很大的坑,這個是許多國家都遇到的坑。
我直接切入議題。
另外,在我們的解法,根據論文的研究,影響人體溫的部分,衣服其實也是重要的因素,如果學校目前還有一些制服,可能是一個可以改善的方案,謝謝。
我補充一下,已經找到台北溫度越來越高的事實佐證,是氣象局的論文提到臺灣三個平地測站年平均溫度持續上升,這邊作一個補充。
另外,剛才有人提到如果你開裝設開條就可以形成密閉環境,密閉環境下面有研究報告指出開啟空調的時候,空氣品質就會變成影響學生的滿意度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如果是開窗透氣的話,空氣品質並不是重要的因素,因此這一點也是需要注意的點,目前補充到這裡,謝謝。
在電費的部分,我們這邊有看到一個資料是,有人研究教室裡面所使用的能源,照明是佔11%、冷氣是佔87%,所以其實滿大的,如果要使用冷氣的話,好比買好的變頻式冷氣或者是加開電風扇就可以省電。
再來,其實有一個重點是冷氣並不是唯一的選項,可能要思考其他的替代方案,我們之前論文的研究也有找到綠建築,剛才邱校長有提到這一件事,另外在學校的教室外面做一些灑水、噴霧有做一定程度的改善。剛剛教育部有提到防水隔熱跟斜屋頂都是一些既有的措施。
不過,其實也提到腦部是人體溫度最恒定的器官,他們有在小暑2度跟25度的環境比較學習認知,但是我想也許我們教室沒有到2度這麼極端,因此這一個地方還要再稍微瞭解一下跟學校35度至20幾度溫度的差異。
他們的論點是身體的溫度可能會影響到腦部細緻的溫度,而腦部細緻溫度的改變,就會影響到腦部的功能。
剛剛有人提到溫度會影響到海馬迴(hippocampus),而影響到記憶,這個部分我需要事實補充,我在旁邊找論文,論文大部分有一個review,是Brain temperature跟腦部功能的論文(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4189373/),還有Body Temperature跟海馬迴(hippocampus)的功能研究(http://www.jneurosci.org/content/27/7/1566)。
再來,有人提到台北的溫度越來越高,這個部分因為我剛才還在找氣象局的網站,還沒有看到比較可以具體補充的事實佐證,如果找到的話,我們會幫忙補上,如果各位有自己參考到的資料,也歡迎提供。
其中有一些研究認為學校的溫度確實會影響學生的學習,但是照明的影響是更大的,但我想現在大部分學校的照明是有一些改善,這個部分是有研究出來的資料。
首先,剛才有人提到教育環境及未來工作環境沒有銜接,我們補充在這個地方,也就是「溫度對學習影響方面的研究」,這個部分我們其實有找了一些資料,我們找到的資料,大概是在左邊的地方,等一下大家可以稍微參考一下。
大家好,我是雨蒼,剛才根據大家的說明已經有補了一些東西上去了,在數位白板的地方,我們有標上一個標籤。
就是如果要協作的時候,讓利益關係人談談。
鞭刑這個東西,會違反國際公約的酷刑,我們已經簽了兩公約,這個東西就是……可以的話,是不是找人權團體跟他們一起談談?
就是總統的高度之類的?
其實我聽不懂的還有很多概念,很多時候行政機關是發生一些事,才到法院去讓司法院作解釋,這個有什麼不一樣?
這一段我相信很多人都聽不懂。
我有一點聽不懂剛才提到「不應該由行政院來……」,那個是不是可以多解釋一下。
最原始是海洋公民基金會所提出來的訴求。
民意代表也不希望同僚關說。
為何不能做這一個問題的討論?
回到國定假日的問題,最後還是需要有一個休假的共識,而休假的共識也是要配合轉型正義的整體思考,因為現在7天假有非常多是在轉型正義的脈絡下,大家認為不應該再做7天假,所以未來規劃新假期的時候,也要配合轉型正義的整體思考,最後是由內政部來處理。大概是這樣,謝謝大家。
在勞資協商程序要做進一步程序強化,雖然勞動部已經有彙整一些過往協商的會議資料,事實上很多人並不知道協商的狀況怎麼樣。有很多的勞資糾紛在落實的時候,地方政府的勞動局在處理這一個案件,這個時候地方政府怎麼處理的,也不是勞動部可以直接管控得到,未來在勞資協議時,在利害關係人的盤點要再進一步加強。
商總的代表也有提到,有一些公司其實是跨國的公司,所以在調查方面其實是更容易的,需要經濟部在這邊做一些更細緻的調查,或者是主計總處都要負責這一件事,很可惜主計總處的人都沒有來。
這邊也有提到倖存者偏誤,也就是勞動條件有問題,請他們幫忙資方,而勞方遇到的是在勞動條件上受到損害或者是被剝削的底層勞工,又或者是被剝削的其他勞工來找他們,因此兩邊看到的東西其實是不一樣的。
另外,包含目前的工商調查或勞動條件的調查是不確實的,勞動部也有指出調查是有倍數,工鬥有相當多的案例,也希望提出來《勞基法》哪裡有漏洞。
這時休假所造成的影響是,如果真的加7天假的話,成本大概是多少呢?這個地方又會分成勞方跟資方的觀點不一,勞方會認為增加國定假日會推升內須,但是資方認為會提高成本,但是卻又可以讓公司獲利,所以這個地方到底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這個需要更多的研究,因此這個部分就要麻煩國發會跟經濟部再作多一點不一樣的研究。
如果這個地方要增加國定假日的話,他們需要休假,也就是對哪裡一些假是哪一些為休假的共識。
勞動部也有提到目前日前的一個狀況是提升加班費的方式,在加班之前可以更審慎一點,有一個是希望可以加班的,因為需要更多的薪資,這個地方是大家可以再思考的問題。
另外還有包含像對比其他國家的情況,瞭解是不是其他國家狀況跟臺灣這樣子,也就是一定要提升到那樣子,才可以增加休息日數,這個要先瞭解其他國家的狀況。
加班換加班費,這樣就沒有辦法提升休息日數,但工鬥的人表示他們認為只要提升了休息日數,有人要拿這一些休息日數要當加班費,其實並不是一個問題,大概是這樣。
如何提升休息日數具體來做的話,一個是增加國定假日及特修休假日被吃掉,其實不管是勞方或者是資方,大家都很同意要落實勞檢。
大家好,我們這一組一開始要談怎麼樣提升休息日數的這一件事,商總的黃先生提到如果要提升休息日數的話,從資方的角度來看,我們要先提升到已開放的國家,因為已開發國家的價值比較多,勞動條件確實也比較好,也代表企業有辦法負擔這樣的成本,產業是不是跟其他國家相當是否為重要的問題,是在產業提升休息日數之前要先談的事。
還有嗎(笑)?
可不可以分享一下,你的競爭對手怎麼剝削的?
但是投資環境,工時並不是一定唯一的因素,但是我們可以補充一下,也就是臺灣的投資目前在全球的外資投資相對是比較低的。
你的意思其實是,在你們這邊的感受上,你們就這一個調查的客觀數據,你們的主觀感受是,覺得臺灣的工時已經很低了,但是勞工認為臺灣的工時過高,這樣可以嗎?
可是工時已經很低,有沒有客觀的數字可以提出?像比如有沒有跟OECD的工時比較?你們有沒有反駁這一件事的資料嗎?又或者是像勞動部可以提供多的資料?
我來幫他唸一下,他的意思是「勞基法應該要有彈性,我國工時已經非常低了」 。
已經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