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包含了相同排氣量車子行駛里程差異大,同樣的,汽燃費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不同車輛對於道路養護的成本也有差異。這個地方是隨車徵稅,讓有車但很少開的人跟常開的人繳一樣的稅不公平,因此就會提案汽機車燃料費隨油徵收。不知道大家覺得ok嗎?如果ok的話,就先往下。
感謝。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往下走。接著是大家比較在意的「社會公平面」,我們相信這個是最大的爭點,也就是什麼是公平。
這個部分先把相關的資訊提到的時候,雨蒼說「能源什麼費」還在弄的時候,就可以拿這一張圖跟他說確實知道是能源稅,目前還沒有徵收,這個地方只是補充說明,並且讓大家瞭解我們現在相關的就是有這一些東西,但我們在會議上並不會有這一張便利貼,就把會議的焦點放在這個地方,我們會比較放在目前關於燃料費或是道路維管費到底是不是公平正義的地方來作討論。
是。
這邊還有包含其他的東西,其他相關的補充說明,也就是牌照稅、行照稅、空污費,能源稅目前財政部研擬中。
接著,民眾認為現行隨車徵收方式與牌照稅重複課稅,違憲,大法官清楚釋憲,並沒有違憲或違法的疑慮,這個地方是使用規費和稅捐被混淆的問題。
理解。各位有建議我們怎麼寫嗎?因為以提案的修法,看起來是不對的。交通部建議用「道路維護管理費」,我改成這樣子,不曉得這樣ok嗎?目前立委提案修法改成這樣,交通部建議使用「道路維護管理費」,這樣比較完整。好嗎?好。
方便說明一下擱置的原因是什麼?
理解,目前的修法進度在哪裡?
我釐清一下現在的狀況,你們現在是有提出修法在修名字?
道路維管費的全名是什麼?
張芳睿提議的是提案的東西跟最後不一樣,定案是「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
接下來,我們把汽機車燃料稅跟與稅捐造成混淆的這一件事,也就是為了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接著是把汽機車燃料費更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或「道路維管費」,這個說法大家ok嗎?還是大家要用現行的這一個?
這樣寫可以嗎?
按照興建什麼?因為其實這個地方,我先跟大家說明一下為何會這樣問,因為這樣的東西開完之後,心智圖都會公布在網路上,要確保民眾看到之後瞭解這個是什麼意思,我多問是可不可以說明得讓民眾更清楚一點。
成本回收原則可不可以幫忙說明清楚一點
有沒有可以建議比較好的解法?
這個要跟大家說明這個並不是稅捐的性質,這個是併到稅,然後再從國家的預算分。
好,我把它改成「使用規費」,我們就往下走。
有沒有建議我們文字怎麼寫?「可特定目的使用」基本也是統收統支為原則?或者是基本也是統收統支為原則?
從法規面來看,也就是汽機車燃料費與稅捐造成混淆,我們先說稅與費的差別,稅捐是統收統支,行政規費是有特定目的的收取與使用,這個部分有沒有要更正的?
另外有一些小議題,是三篇文章整理出來的,也就是剛剛所說的Google找到的三篇,像空污費是車車聞的,另外兩篇分別是郭先生跟蔡先生的。
另外一塊是有關於議題的部分,下面的表格是我們到時可以使用的,像主要國家的稅費、徵收方案及配套措施,還有主要國家跟汽車相關的稅收,表5、6其實是心智圖的原版,還有表7里程計費的技術背景,還有表8條文的修正對照。
接著是一些相關的資訊放在這裡,左邊的部分有一個地方是有關於大家在徵收方案考慮的因素,這個地方有一些是利害關係人,等一下也會請各位幫忙確認一下各個部會的立場有沒有什麼問題或者是需要我們改寫。
下面這一大塊其實是從交通部的研究報告裡面分出來的,分為現行的繳費方式、徵收方式選擇,一個是隨車重、一個是隨燃油、一個是隨里程,我們把一些作業機制、免徵要點及效益是什麼都放在下面,有一些東西就是這一些表格在這裡,其實做得滿完整的,我覺得交通部真的做得很棒。
這其實都是從各位心智圖整理出來的,我先說明幾大塊,右邊的包含「社會公平面」及「執行面」,「執行面」已經被併到下面了,「社會公平面」大概是這個地方,還有是「法規面」,這是交通部給的議題分析表的三大塊。
我們還是按照心智圖的方式來確認。
只是我當然這邊的疑惑是,我們下午討論的議題是要討論什麼,因為這看起來比較偏澄清的,不曉得交通部這邊有沒有這樣規劃時,是希望讓民眾討論與瞭解的?有一些東西看起來是比較有爭議的,下午可以討論,像運輸業者免稅的這一件事,因為提案人特別提到了運輸業者用路最多,但是卻是由汽機車的人在負擔,他覺得不公平,但是很快的,計程車工業也行文給你們了,就是希望撤下來,因為他們覺得常年的稅被卡住,我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討論。
當然之後討論時,可能接下來討論的過程,我猜會有很大一部分再釐清稅跟費的不同,還有這一些東西為何彼此收取跟目的到底是什麼,交通部到時可以說明一下,雖然名字是叫做「燃料使用費」,但是其實是「道路維管費」,現在已經提案修法了,看什麼時候會通過,或者是看立法院的決定是什麼,行政院沒有辦法給大家承諾,因此這樣跟大家說明也是可以的。
第一,跟車子有關的稅、費到底有哪一些,這個可能第一個要給大家背景的知識,接著是稅捐跟行政規費有什麼不一樣,這個其實也是大家最容易搞錯的一件事。接著,大家會覺得搞混,然後會問是不是違憲,大法官釋字第593號解釋,這個可能要稍微提一下摘要,簡單來說就是稅跟費是不衝突的,目前的收取方式還算合理,大法官並沒有覺得現在隨著車子的狀況來收取是不合理的,因此可以來做簡短的說明。
我跟馬克討論,可能會比較接近汽機車兩段式左轉的樣子,有一些實質上的東西需要調整,應該不至於進展到雙方沒有互信,但是比較有一些東西是擔心會有的,像有一些基礎的東西,我們需要一開始說明清楚。
當然他們可能會提出來覺得可以怎麼樣,比如有一些新的做法是你們沒有想到的,像提案人有提到,像加油前輸入車牌號碼改動費率等等的東西,可能有一些新的創意想法,就是看交通部這邊到時有沒有機會適度去採納。
當然會議上大家會問到目前交通部的狀況進展到哪裡,因為你們已經做了政策建議,進展到哪裡,到時交通部可能要稍微提一下目前的狀況已經到什麼樣的階段,比如我們現在正在找大家在討論里程徵收有什麼可行性,然後再確認導入有什麼問題。或者是進行過幾次的討論,大家覺得這一個東西可能侵犯隱私或者怎麼樣,我們覺得不可行,因此暫時還是停留在以車重來作收取的方式,這個也沒有關係,就是交通部目前推到什麼地方就跟大家簡短說明。
交通部以前其實已經發包做過研究了,也就是汽車燃料費徵收制度研究的部分,裡面已經辦過了幾次的工作坊,也確認民眾跟官方在意的是什麼,其實有提一些相關的解法,短期內要重新規劃,以使用者付費公平性原則下,應以車重、行駛里程計算,因此接下來是以車重來規劃,接著是以里程來做可行性分析,我們接著才要考慮是不是導入到里程徵收,這個是建議。
交通部的資料都看過,我自己評估是這樣,會比較接近跟大家說明目前的狀況。
有一個小建議,網路上的投書,像蔡至兼、郭正浩、車車聞,我們開會的時候適度邀請過來,讓這一些所謂網路上議題領袖接受到我們這一些交通部的澄清,有相關的東西可以幫你們澄清。
可以的話,我們之後再想想看,我們會需要更多相關附議的人來與會,如果不夠的話,再看還能邀誰。
看起來這幾個的論述跟提案人其實是差不多的,我本來只是想要瞭解有沒有機會去挖到更深一層,他們原來看到,也許是我們這邊沒有看到的東西,如果沒有的話,那也沒有關係,到時候看看還有沒有機會,我在網路上再多找一找,看看老師專門做這個研究,然後再問問看,謝謝。
理解。所以我們這個地方能訪談的老師、團體,你們覺得有誰可以再進一步釐清的嗎?我這邊有找到幾個,有一個是叫做蔡志兼、郭正浩、車車聞,我找Google大概前五分頁裡面,他們的文章在裡面有,其他的是論文及各位的澄清稿。
所以目前看起來算是比較鬆散的聲音,還不是有組織的倡議。
他們既然這麼多的反映,背後有沒有一個比較有組織的倡議團體,又或者是常年讓你們比較頭痛的專家學者,會有嗎?
我順著這個問題想要繼續問下去,目前在網路上有找到兩、三篇文章在講這一件事,而且看起來臺灣長期以來,很多尤其是愛車的人,常常會有類似的倡議或說法,我有看到各位提上來的資料,裡面包含好幾次,他們一直跑來跟你們反映,你們幾乎回到快要每一次都回類似的東西,我相信你們自己也覺得很煩,立委也提過類似的東西。
如果我們用使用費的話,大家會議討論比較不會跟以前的東西混淆,可能會好一點,但是跟現狀是比較不符合的,不知道大家覺得怎麼樣?
這邊其實有一個滿好玩的意思,我們知道目前正在修法中,要修成「汽車道路使用費」,只是這一次在會議上討論的時候,大家覺得用什麼名稱比較好?是不是要依循傳統使用汽機車燃料費,又或者是直接討論汽車道路使用費,只是目前還沒有修法,所以叫做「燃料費」?大家覺得哪一個比較好?
不好意思。
感受到後面相關稅制的複雜性,我們寫「跟稅捐造成混淆」比較好,補充相關的稅,像有牌照稅、行照稅及空污稅。
當然違憲的部分在P2已經有處理了,所以交通部最主要的回應是希望可以修正使用名稱來呼應道路維管費的本質,這個在立法院已經修法了。只是這個地方需要把中間的邏輯脈絡釐清,不然民眾看到的時候,可能會很疑惑,不知道為什麼前面講的是費用,但後面突然說要改名。不知道這樣說明到底有沒有比較清楚?如果沒有聽懂,可能是我們說明得不夠好,不好意思。
我稍微說明一下,這個是我改寫的,改寫的原因是:前面直接講說費用的由來是什麼,後面跳出修正使用費的名稱,這一件事其實有一點跳tone,其實大家去想像應該可以感覺到爭議其實缺了一塊,我覺得中間這一塊可能其實民眾一直以來把汽機車的燃料使用費當成一種稅收,接下來就會類比我們已經有空污稅、能源稅那一些東西,會覺得同樣的東西重複課稅很有問題,因此會覺得不應該這樣子,才會認為是違憲。
不好意思先打斷一下,我剛急著趕過來,我們的電腦線也沒有辦法接好,所以我趕快拿一個線,馬上回來,先讓張芳睿代理我主持,不好意思。
因為一開始要用健保卡的二代卡,就是因為3D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