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好意思,今天大家來人比較多,座位不夠,我們會儘快結束今天的議程,不好意思,真的很抱歉。

  • 第一個議程是辦公室這邊,也有在我們的網站上貼有關於之前鉀-40的協作會議,請許恩恩來跟大家說明一下當時為何寫的原因及內容是什麼。

  • 大家好,我是PDIS的許恩恩,跟大家簡單分享一下部落格的文章,可以在我們的PDIS的官網找到,那個標題是「低鈉鹽含天然放射性物質鉀-40問過消費者怎麼想的嗎?」副標題是「當我們談論鉀,我們談論的是什麼?是香蕉還是鹽巴?」大家可以從這個照片上看到這個是部落格的封面照,這個是我們經濟部的PO及當天有戴著口罩一起討論的參與者,大家很努力要保持一點距離,這個是想要凸顯當初疫情這樣嚴重的狀態下,大家還是願意參與討論,背後的投影幕上其實也是可以放這張,因為要凸顯小組討論的題目是何種標示符合消費者,包含不標示也是一種方案。

  • 這個部落格的標題名稱很長,因為這個協作會議的名稱更長,衛福部公告、預告市售包裝食用鹽品添加之食品添加物含天然放射性鉀-40的規定草案,其實以往在月會上如果是「眾開講」的預告案被挑來當協作會議的話,會是在草案說明多加一些開放政府的元素,但是這一案我們感謝衛福部的食藥署、國健署及原能會、經濟部標檢局的主、協辦單位很豐富,所以就覺得這個案子滿適合讓大家來看到底發生什麼事。

  • 詳細的文章大家可以在PDIS的網站上找到,跟大家介紹一下當時寫這一篇部落格的結構有四段,第一段是緣起,我們其實有引用到協作會議的資訊,包含簡報、逐字稿、這個題目如何被挑選出來、議題手冊,希望大家可以從不同的管道可以看到一致的資訊,核心的問題其實是這個案子的關鍵,其實我們在工作會議、會前會及訪談的過程其實都知道天然放射物的物質在食品裡面對健康的影響是什麼,是不是需要標示,我們最後才繞了一大圈覺得可以把新的角色加進來,每個人都會吃鹽巴,消費者其實是很重要的利害關係人。

  • 第三段其實只是把防疫的東西放進來,這個是第一場協作會議會在前面花一些篇幅,請大家要注意防疫的相關事項。其實也是希望口罩的畫面可以讓大家更凸顯其實大家知道協作會議的時間滿長的,要花很多時間討論,其實戴著口罩會很喘,但是大家很努力參與這個討論,不過這個畫面是想要讓大家看到在這種不適合面對面太多人聚集的時候,是可以透過網路的工具來擴大參與。

  • 最後一段是公眾的啟發,其實我們知道這個案子是有正反面的立場,其實有對於輻射跟健康,如果當不一樣的角色拉進來的時候,這個討論就會有另外的可能,這個是整個部落格想要談的東西。

  • 為什麼會寫這個部落格?因為知道這個案子,其實我們開了特別多次的會議、會前會,甚至連部會的簡報都花了很多時間來調整,希望可以做到讓這個政策可以有所推進,議題的資訊可以擴大,讓一般的民眾都意識到這一件事,因此希望把這個過程寫出來,希望讓他的東西被看到,謝謝。

  • 因為這案的小桌長是經濟部的嘉豪及科技部的丁南科長,丁南科長另有要公,那我們請嘉豪代表來分享當天的狀況。

  • 各位PO夥伴大家好,這次擔任桌長是我第二次擔任桌長,我覺得這次跟上次登山案,我有兩個地方有特別不一樣,希望可以跟大家分享。

  • 第一個部分是,我們過去召開協作會議的時候,我們會以為分組討論的場域正反雙方支持者及反對的人集中起來,都一起討論他們的意見,想要嘗試不管是取得共識也好或者是調和也好,這樣子叫做討論,以前會很刻版以為是這樣子。

  • 議題裡面新增了一個元素,其實議題設定的標題是不管支持或不支持,但是食鹽使用是一般大眾,這樣議題對於一般社會大眾比較不會有價值判斷、不會主動設立,但是標示與否其實對一般社會大眾是最重要的,不是支持或者是反對者,他們的意見影響最大,沒有在討論、沒有表示反對的,他們的影響是最大的,我們是設定議題在討論標示與不標示,跟消費者怎麼樣比較好,這個跟我之前接觸有關,協作會議討論出一個共識,我覺得這個切入角度是相對比較沒有接觸過的。

  • 我覺得這個啟發是之後處理相關議題的時候,把正反雙方以外的第三者切入角度放協作會議裡面,也許可以長出新的不一樣的東西,這個第一個。

  • 以前我會覺得小桌長是在維持討論的精細,但是我覺得這次像剛剛恩恩講的公眾啟發,我覺得擔任小桌長在擔任的期間是在被啟發,因為我是自然學科畢業的,很多資訊其實是靠著衛福部的同仁或者是這次參與台鹽提供的資訊,其實都是我沒有參與先前工作會議都不會瞭解的,因為我不會明白很多支持、反對者的討論,因為會自己的經驗不同,比如平常很專注這個,而且參與的強度很強,所以意見也會比較強烈,但是有些可能是有反對意見或者是支持意見,但是參與的程度沒有這麼強,表達的方式也好,或者在討論的過程中相對比較平和、比較可以接受一些不一樣的想法。

  • 這次小桌長,我剛剛扮演有點像莫名其妙的角色,其實每個人都比我懂更多的事情,我很努力在科普有關食鹽或是這個議題相關討論過的很多東西,間接也瞭解到不同的參與者,不管是台鹽的夥伴,像老師、學者或者是議題的專家,他們過去參與的經驗,可能參與不同的會、跟不同意見的人交手過,他們會影響討論這件事情的角度不太一樣。

  • 我覺得這個是我上次擔任小桌長變成相對沒有經歷到的,上次登山案多數都是跟登山有關的,而且沒有明顯的反對者,所以比較不能感受到每個人自己參與的強度跟經歷,他發表出來的意見強烈程度跟表示方式的不一樣,我覺得這個是可以感受得到的,這個是我這次參加協作會議擔任小桌長得到兩個比較特別不一樣的經驗,跟大家分享。

  • 謝謝嘉豪,現在是協作會議後續辦理情形的報告。

  • 第一個有關於獸醫人藥案,我們先請衛福部。

  • 主席、各位PO大家好,這個案子目前衛福部食藥署已經規劃會在6月份的時候邀請藥師公會相關的人一起討論。

  • 我們請農委會。

  • 衛福部後續6月份的規劃,因為之前在協作會議結束之後,我們在1月6日再邀請過獸醫師全聯會代表再討論,那時把相關的意見在2月10日已經有給食藥署,可能最近防疫的工作非常繁忙,所以目前也還在等待,有再跟食藥署聯繫,之前的聯繫是還在研議當中,很高興看到今天已經有6月份準備召開的會議,我們希望後續可以趕快有一個共識出來回答相關的疑義,後續再往下走下去,謝謝。

  • 教育部的案子比較多,我們一次請王副座一次向大家說明,總共有三個案子,第55案、第60案及第62案。

  • 謝謝。大家好,教育部說明一下,第55案上次已經報告過,4月17日已經開會研議過,原預計在5月中報院,但在報院的文字盤整時,有發現一些小問題,因為人事總處有提到請本部釐清相關疑義,其中涉及特殊教育專業人員及聘用辦法之廢止,因此,這些人員的這些鐘點費的法源依據本部需補強說明。

  • 之前本部在102年組改業務交接時,前一個辦理單位沒有交接清楚,鐘點費一直沿用,因此,報行政院的要再調整。

  • 所以下個月?

  • 我們是希望下個月。

  • 第二個,接著是第60案,上次我們是說會在5月8日提法規會審議,目前的進度是5月8日法規會已經審議通過了,以後就按照程序,提到我們部務會報,部務會報通過就可以發布實施。

  • 第60案,我們上個月是說我們還在處理一些事情,目前這部分我們已經處理完了,已經通盤檢視完成整個條文的內容,現在刻正依行政程序簽核、發布當中,因此第二個跟第三個案子應該可以……

  • 大概一個月內可以處理完?

  • 大概就可以發布。

  • 接下來是剛剛報告的鉀-40案,請衛福部。

  • 本項相關宣導將由本部食藥署跟國健署辦理,在食藥署的部分比較屬於科普方面的宣導,食藥署預計在今年12月完成相關的宣導,另外國健署相關宣導正在規劃中。

  • 下一案是區間測速,我們現在先請交通部。

  • 交通部報告,有關於區間測速案,因為前幾週有立法要求就設備來檢定,因為區間測速是國內的執法器具,不是標檢局應該檢定的法定度量的,所以目前不需要檢定,標檢局說會修法,只是修法會需要一段時間。

  • 目前部裡面會召集經濟部標檢局、工研院及專家研商何謂系統正常運作,到時地方政府可以因此規範確認是否循區間測速的執法,後續的做法會滾動觀察及檢討區間測速及道路安全的成效,我們有預計會到6月20日的時候會在「Join」平台上回應。

  • 這個回應你會看過嗎?稍微能夠對接一下,因為外面接到訊息,從開這個到後面的時候,其實已經稍微有一點不同了,所以如何前後一致,不要讓人家覺得現在可能只是稍微安撫一下,未來可能又來了,就是要避免這種好像我們明修棧道的那種感覺,可能很重要,所以就麻煩你。

  • 主席、各位長官、先進大家好,我們是跟交通部一起主辦的,會有相關的辦理情形來做說明。

  • 我們補充的是,現在只有新北市跟警察局在執法,因為結合這個對交通事故的減少,還有交通違規件數的減少之成效,基於交通安全的必要性,所以還是持續執法。

  • 接著是進入到協作會議的討論及投票,這個月的投票有兩個部會提票選議題,包含財政部跟金管會,像國發會這邊也有三個,從「Join」平台挑選三個案子,我們先從自提票選題開始,請財政部說明一下票選的議題。

  • 主席、各位夥伴大家好,本次是由所屬的財政資訊中心來提出,今天的中心有派業務同仁來出席這個會議,接下來請這位同仁就這個提案簡單說明。

  • 我們說明一下,有關於自提票選的議題,國發會近年來積極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及資料加值運用服務,從第一階段Open Data的推廣,一直到第二階段Open API規格的導入,都有很好的成效。

  • 電子發票的部分也配合這個政策提供多項的開放資料跟Open API給外界使用,經過我們的檢視有發現各部會在開放資料的欄位、格式部分的表達方式是有一些不同,例如日期的格式部分,到底是西元年或是民國年的部分,如果資料表示方式不一致的話,就跨機關的資料運用或是使用者需要結合不同機關所提供的開放資料集做運用時,需要有特別的轉換或是必須應該要知道這是代表到底是西元年或者是民國年,因此這部分主要是提到有關於資料標準的格式跟欄項是不是可以再進一步討論及定義。

  • 甚至是不是有一個簡單的轉換方式給各部會來做一些運用,主要這個是我們提案的主要目的,以上。

  • 接著請金管會。

  • 以下由金管會說明,先說一下提案的名稱是走入校園與社區金融知識宣導活動的效益評估。有關這個宣導活動,是金管會從95年起結合相關的銀行公會、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及金融研訓院等相關單位來辦理,且是由金管會訓練的講師來走遍全國各地,宣導的內容包含六大部分,一個是正確的金錢觀,會認識錢是怎麼來的,教一些記帳或者是量入為出的儲蓄相關概念。

  • 第二個主題是正確的用卡,會做卡片介紹、說明正確使用卡片跟刷卡注意事項,正確理財跟正確理債部分,我們很強調的是信用無價的觀念,還有當發生債務問題的處理做法,第六個主題是詐騙防範。

  • 這個宣導活動是到全省各地,主要是涵蓋學生跟社區、婦女、國軍、新住民、原住民和高齡長者,也有更生人。從95年一直到今年的4月份,總共舉辦了6390多場次,累積參與達102萬人,為了要瞭解這個走入校園跟社區的宣導活動當中,對社會大眾金融知識的提升狀況為何,我們有設計調查問卷,主要是請高中職以上的報名單位在宣導過後洽參與者填寫,這些問卷調查的結果,認為這個活動整體有助益性者在107年度達到84%、108年度是87%。這次想做的協作會議,是想進一步瞭解對於活動的評價跟意見,因此我們想在109年度選擇兩個場次,是不同宣導對象的兩個場次,在整個宣導活動結束之後辦理協作會議。

  • 為何想到這個題目?是想藉由跟活動參與者的面對面訪談,瞭解他們對於此活動的評價跟具體的意見,可以瞭解到這樣的結果跟過去的問卷調查是不是有一些差異,可以做為未來改進的參考。

  • 第二個,我們的調查問卷都有建議事項這個欄位,但參與者大部分都沒有填寫這個欄位,我們也希望透過面對面的訪談,直接截取民眾的想法跟一些具體建議,將這些民眾的想法作為未來我們規劃議題內容、方向、活動方式的參考,藉此強化此活動的宣導效益。以上說明。

  • 接下來是有關於國發會挑選三個議題,請國發會簡單說明一下。

  • 大家好,國發會6月份協作會議議題建議總共挑了三則,兩則「提點子」均為已成案:第一則是「徹底落實捕獸夾販賣與持有皆懲罰,並提高現有刑事責任與罰金」,主辦機關建議為農委會。第二則是禁用可誘發蠶豆症患者溶血、可能致癌的合成樟腦丸,這個也是成案的議題,建議的主、協辦機關分別為環保署、衛福部。第三則是「眾開講」的法規草案預告,題目是「預告『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我們當初會選擇這一則是商品標示法涉及的民眾比較多,如同剛剛經濟部在分享協作的議題,商品所標示的可能會有較不同的意見跟想法,以上報告。

  • 請業務部會跟大家說明一下議題的狀態,先請一下農委會。

  • 有關於「請政府徹底落實捕獸夾販賣與持有皆懲罰,並提高現有刑事責任與罰金」這案,今天主辦的畜牧處同仁有過來,等一下請他們來作說明。

  • 這案我們看這個提議的「提點子」內容,基本上跟我們會裡面對於落實動物保護,希望就這些會造成動物在捕獸夾夾到之後的痛苦,跟真正在結束生命之前的痛苦的使用,我們是傾向於禁止,而且要加重罰責的方向,而且相關的法案都已經提到立法院去了,但是提案人並不是很清楚,我們比較傾向這個比較沒有需要一些利害團體在談這個事情,因此開協作的必要性不高,我們是覺得跟提案人說明一下目前辦理的進度之後可以結案,請畜牧處的同仁補充。

  • 補充說明,有關於獸夾的部分,提案人跟往年立法委員、動保團體倡議的是相同的內容,包含加重罰責、持有也作禁止,現況涉及到工廠為一家,社會也有高度的共識,立法委員提案時,農委會均採支持的態度,所以比較沒有需要討論的爭點,以上補充。

  • 下個是有關於樟腦丸,有分組協辦部會,先請環保署。

  • 政委、各位夥伴好,本案合成樟腦丸通常用於環境用藥,主責機關是本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因此現在請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陳副局長為大家說明本署立場。

  • 政委、各位協作夥伴大家午安,有關於民眾提議的「禁用可誘發蠶豆症患者溶血、可能致癌的合成樟腦丸一案」,一般口語中的樟腦丸包含兩種成分,一種是萘、一種是對二氯苯,這兩種有效成分已經依我們環保署的環境用藥管理法管理,是必須申請到許可證以後,必須要按照環保署核定的標示內容作完整的標示,才可以上市去販賣。

  • 民眾所關心這個有溶血問題,指的是萘對於具有蠶豆症的患者,如果曝露到萘這樣的成分,就有可能會引發溶血危險,我們環保署很早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在標示上都會特別有一個警示語,要求在使用的時候,避免放在公共空間及場所裡面,即便是在家庭裡面,避免跟蠶豆症患者有接觸的情形。

  • 除了萘、對二氯苯這兩個成分之外,其實依照環境用藥管理法所核定類似樟腦丸防蟲性質的防蟲劑,還有其他的成分,像是益避寧、拜富寧等有效成分的產品,所以目前是有一些替代成分的產品可以來用的,但是因為價格上的差異性很大,所以民眾習慣使用萘或對二氯苯產品。今天公眾提出這個問題來,我們同意把它列成一個協作的議題來討論。但是這兩個成分的防蟲產品,對於人體健康部分的疑慮,我們還是比較希望由衛福部來協助說明。

  • 民眾也提到萘、對二氯苯這兩個成分國際上致癌的資料,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在審查許可證申請案的時候,這些致癌性、慢毒性都會被考慮進來,我們也找了很多國際資料,不管是美國環保署或者是歐盟化學物質管理總署,目前都有登記這些藥劑,所以尚沒有民眾所擔心的可能致癌的問題,但是對於蠶豆症患者的確是有一些影響,以上說明。

  • 衛福部這邊要說明一下主協辦的部分。

  • 本案訴求主要涉環境用藥,相關規定及宣導應該是由權管機關環保署主責,尚無涉及衛福部業務,是不是免列衛福部為協辦單位。

  • 我剛剛看了一下提案的主文,其實是五年之內逐步,也就是按照實際的使用,也就是慢慢找到替代品,其實是一個比較和緩的提案,也不是要明天禁止掉,所以這個中間是大家集思廣益想到替代的可能性、如何宣導,這個是協作主要的標的。

  • 之前說雙主辦是雙方都要上去回,因為各自有各自的業管,這個很明確是單主辦,最後不管怎麼回都是環保署來回,但是如果環保署覺得中間衛福部在參與會前會、籌備會議,或者是其他的部分有衛福部出席的必要、列為協辦的話,以前的做法是尊重主辦機關,只要環保署的PO認為任何一個部會應該要一起來聽,或者是應該集思廣益發表一些意見,縱使最後的回應其實沒有任何一個字是他寫的,我們是尊重主辦部會PO。

  • 現在是有關於「眾開講」商品標示,請經濟部。

  • 政委及各位夥伴大家好,我們這題商品標示法的修正草案,因為主要是商品標示的母法,依據商品標示的母法,各個不同部會就該主管的產品裡面,也會針對不同的產品訂有不同產品的標示基準,比如以經濟部來說的話,針對機器、玩具、鞋類等等都有標示,這題在形式上,好像包含了跨部會的意見跟民眾息息相關,但這次修法的主要過程,主要基於一些標示形式上,像電子標示跟電子商務,基本上是擴大標示的範圍、確保消費者的權益。

  • 在修法研議的各種過程中,目前沒有蒐集到比較大的反對意見,也沒有蒐集到比較多對於這次修法內容的負面想法,第一個是性質的部分。

  • 第二個是草案留言區的部分,民眾提到的意見總共有兩個部分,第一個是針對草案裡面有提到標示的符號或是困難轉譯的符號,如果可以不標示的話,是不是會影響民眾的使用權益,這部分部裡面的主管單位已經將這樣的意見納入研議,之後在相關法規的研考部分,會把這樣的意見放進去討論,所以這部分我們已經參採。

  • 第二個網友留言的意見,因為這次法規條文刪除第8條,他以為刪除了部分的產品不用附中文說明書的部分,實際上經過洽業務單位瞭解,因為這次商品標示是母法的部分,說明書其實是標示了位置或者是載體而已,針對不同各部會所主管的商品標示基準裡面,會依產品的需要性來做不同的規範。

  • 我們舉例的是經濟部發布的電子產品商品標示法裡面,有關於應標示事項就把使用方法來說明,也就是這次修法的過程中,民眾質疑的部分是不是修法之後會鬆綁,以後產品就不會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的部分可能是一個誤解,我們也跟業務單位溝通說因為這次修法的內容,我們在修法總說明的部分,可能寫法是比較文言文,之後在草案預告結束或者是整個法規修正之後會強化民眾的宣導跟說明。

  • 所以基於目前這個法規的修法草案預告過程及研商會議,目前並沒有收到比較大的負面的意見,在網路上的留言意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已經參採了,另外一個部分民眾有誤解,我們之後會強化宣導、說明,所以我們建議這個案子應該不用召開協作會議。

  • 無論投票的結果如何,你們有一個強化宣導說明,這還是可以上去回這一位Jenny,與其期待他以後會自己看到你們新版的綜合說明或怎麼樣,你完全一樣的文字,如果定案之後上來回一下,那應該也是舉手之勞,不然大家會可能搜尋引擎,因為這個比較先出現,在第一筆,大家在上面會覺得沒有回他的感覺,但是我理解這個很可能是他誤會了,我只是提醒一下未來有綜整說明,不管這一案的投票結果怎麼樣,還是要回一下比較好。

  • 跟政委報告,我們發現這個留言沒有回之後,已經先跟業務單位提醒了,也請他們注意,如果後續有留言的話,請即時處理。這次的留言正在處理一個簡單說明的部分,因為牽涉到商品標示法母法及標示基準的部分,我會請他們處理完之後儘快上去回應。

  • 有關五個提案都已經說明完畢,這次提案請大家進sli.do,這裡面有一個網址,我們這次使用這個方式。其實之前投票數除以2的四捨五入最低限度,這次就有最低限度的方式,大家直接按進去之後,應該可以很直覺以3至5票來選,因為可能是新的方式,所以想說可以給大家多一點的時間,我們投到40分。

  • (投票到40分)

  • (投票結果:「禁用可誘發蠶豆症患者溶血、可能致癌的合成樟腦丸」、「請政府徹底落實捕獸夾販賣與持有皆懲罰,並提高現有刑事責任與罰金」)

  • 感謝辛苦的選務人員,這次的介面比較漂亮一點。

  • 我們可以看到其實票數非常接近,而且每一個都有過半。目前前兩名還是比較清楚,就看大家覺得是不是可以反映剛剛實際投的票?

  • 應該沒有錯,沒有上次幾加幾的問題,這個就確定。

  • 故宮因為之前有一個電子票務的案子新進度,先請故宮PO為我們說明一下。

  • 主席,各位PO先進大家好。國立故宮博物院在這裡很榮幸為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就是去年6月10日的50號協作會議案,也就是故宮博物院電子票券流程改造案,目前最新進度是在上個月的5月12日已經上傳了招標公告,案名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票務電子化服務建置與整合委託服務案」,預算金額為6,200萬元,開標日為6月11日。在這裡要特別感謝院內院外許多長官,同仁,廠商及專家學者的協助,我們會持續踏著穩健的步伐向前邁進,希望日後能儘速再為各位報告更多的好消息,謝謝。

  • 謝謝,今天會議就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