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舉例的是經濟部發布的電子產品商品標示法裡面,有關於應標示事項就把使用方法來說明,也就是這次修法的過程中,民眾質疑的部分是不是修法之後會鬆綁,以後產品就不會有中文使用說明書的部分可能是一個誤解,我們也跟業務單位溝通說因為這次修法的內容,我們在修法總說明的部分,可能寫法是比較文言文,之後在草案預告結束或者是整個法規修正之後會強化民眾的宣導跟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