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是不是有一個簡單的轉換方式給各部會來做一些運用,主要這個是我們提案的主要目的,以上。
電子發票的部分也配合這個政策提供多項的開放資料跟Open API給外界使用,經過我們的檢視有發現各部會在開放資料的欄位、格式部分的表達方式是有一些不同,例如日期的格式部分,到底是西元年或是民國年的部分,如果資料表示方式不一致的話,就跨機關的資料運用或是使用者需要結合不同機關所提供的開放資料集做運用時,需要有特別的轉換或是必須應該要知道這是代表到底是西元年或者是民國年,因此這部分主要是提到有關於資料標準的格式跟欄項是不是可以再進一步討論及定義。
我們說明一下,有關於自提票選的議題,國發會近年來積極推動政府資料開放及資料加值運用服務,從第一階段Open Data的推廣,一直到第二階段Open API規格的導入,都有很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