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照例準時開始,很高興這個月會又看到大家,有一些朋友才剛從恆春回來。

  • 我們在恆春這一次算是還滿順利的分了兩個會場,本來要陳抗或者是用各種方式抗議的朋友都找不到抗議的方法,所以就沒有人抗議(笑),在芳睿的帶領下收得還不錯。

  • 我們用一個很有趣的方法,她在一個小會議室帶著提議人、連署人收這一個事實到白板上,但是我跑去很大的會場,致詞之後跑去大會場開直播看他們表演,但是媒體會跟我走,所以所有的媒體跟著我去大會場,所以要抗議、陳情的人如果要來找我,就讓他們進來,但是大家到一個正在看電影的場合,也不敢大小聲,會小小聲跟我講話,會打字到sli.do上,不管怎麼鬧、翻桌都沒有,即使有的話,也不會打擾他們開會,這個是單向的,也就是我們聽得到他們,他們聽不到我們。

  • 像之前年改會把意見不同的人擋在外面,雖然這一次不是被擋住,但是留在立法院的鍾佳濱委員因為要開臨時會,所以要call-in,我們給他講話的時間及視訊,這一套還不錯,至少沒有翻桌的機會,反正媒體都在外面這一個會場,所以裡面就算怎麼鬧,媒體也不在裡面,所以後來的報導都還滿正向的。

  • 今天提案人千里迢迢開車來,告訴我們說白板上有一張紙寫錯了(笑),我就即時把它改過來。但滿和平的,所以我覺得這一次的經驗還不錯,以上今天才剛發生一些小小的心得。

  • 我們跟以前一樣,請大家快速報告一下之前的一些協作會議的案子到現在大家所知道的情況,就按照勞動、交通、國發、教育、衛福、財政、法務、經濟、財政、內政的順序,請勞動部先開始。

  • 主席、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勞動部代表就序號一「公務人員可合法組工會案」辦理情形進行說明。

  • 本案於106年2月成案後,本部已於3月16日邀集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考試院銓敘部等相關單位,召開「公務人員籌組工會之可行性評估研商會議」,並依規定於3月31日前至「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供回應說明。

  • 本案經過會議研商後提出四個建議方案:方案一,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充實現行公務人員之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方案二,修正《工會法》,允許公務人員籌組工會;方案三,針對公務人員對結社權另立新法;方案四,維持現制,惟需具體改善工作條件。

  • 目前本案辦理進度為:涉及研修《工會法》部分,本部已列入這次《工會法》修正議題之一,本部將持續聽取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以作為修法參考。

  • 另 因本案還涉及考試院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業管,本部已於今年5月3日將彙整資料函送其他的權責機關參考,供其規劃完整的配套制度、或修法、施政的參考,以上報告。

  • 謝謝勞動部。

  • 關於序號二的案子,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在6月9日邀請產官學研及民意代表、提案、連署人召開第一次的座談會,他們在會議上的決議初步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NCAP的制度有取得共識了,但目前對於揭露的法規數據或分級制度,目前還有一些不同的意見,所以他們目前有預計召開第二次的座談會。

  • 車安中心在6月27日也有到我們部裡面有做過一些研商,後續會調整一些辦理方向,確認之後就會召開第二次的座談會,報告完畢。

  • TW-NCAP又上來連署了,很想要有一次協作會議的機會,要不要給他們機會,等一下大家可以投票決定。接著是國發會。

  • 主席、大家好,今天主辦單位本會管考處有事情無法出席,我謹代為報告。

  • 關於這一個提案,管考處這邊固定都會跟提案者、附議者開會,因法律之訂定實需審慎研議,所以他們持續密集的邀集相關部會共同協商,以上報告。

  • 接下來是教育部。

  • 主席、各位代表,教育部在這裡針對序號五,「強制取消國中、高中第八節課課後輔導及寒暑假輔導」的議題來作報告,這一個過程國教署在5月17日、5月18日有邀集學生、家長及教師及各縣市代表來開會跟討論,基於各個縣市不同條件的需求、家長學生不同的需求,我們建議不宜貿然取消第八節課的輔導跟寒暑假的措施。

  • 但是教育部會有相關的策進作為,在高中職的部分會加強參加學生家長調查的確認回條,有相關的範例給學校來使用。

  • 國小的部分,會增加不同意的選項,另外也會增加相關申訴的制度,主要也是不得強迫學生參加不得教授相關新進度等等,後續我們國教署也有在相關全國教育局處長的學管科長會議來宣導,也有相關宣導、正式發文,我們也有加做。

  • 我們另外在6月21日正式發布新聞,而且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來回應提案人,目前我們還沒有收到提案人跟民眾後續反應的意見,以上報告,謝謝。

  • 瞭解,所以你們後續還會有別的處理會需要在「Join」平台上回應嗎?或者是已經解除列管了?對你們來講。

  • 我們已經解除列管。

  • 好,那接下來就這樣子。

  • 衛福部今天好像……

  • ……衛福部今天請假。

  • 對,她們兩位好像都在忙。致翔要協助update?

  • 沒有,他們沒有針對這一案新增資料。

  • 以我所知,Atropine那一個案子,主要是TFDA在處理,好像已經有一些進度了。但是因為他們今天沒有來,所以我就不幫他們講。接下來是財政部。

  • 主席、各位夥伴大家好,財政部對第七個「報稅軟體難用到爆炸」來作報告,財政部依據協作會議的結果,分別擬訂了短期、與中長期的解決辦法及作業時程,我們也跟行政院PDIS小組研商精進會議。目前已經開了6月3日及20日的會議,我把重點的結果在這裡報告一下。

  • 第一已將簡報連結到「Join」討論區公開。

  • 再者是由關貿網路(公司)盤點中華電信機櫃的供電狀況,並評估的流量擴充到三倍承載量的需求,關貿目前預計在7月7日會提出來。

  • 第三,比對HGR層級協定,服務水準以及我們跟關貿的合約規範是否相符,關貿也是會預計在7月7日前來提出。

  • 第四,已經確定Mac報稅軟體重新規劃開發的說帖。

  • 第五,財政部會由中心網站建置一個專區,會把後續相關的討論、決議等等的資訊都在專區開放,並且蒐集回饋的意見。

  • 這一個專區的部分,我們預計在7月31日以前完成,以擴大民眾服務的層面。至於,研商精進系統的會議,我們配合行政院這邊,會在7月11日召開第三次的會議,以上簡單報告,謝謝。

  • 謝謝。今天政務會議,院長也有主動提到這一個案子。Mac在很多政府的服務都會碰到類似的狀況,但是因為財政部有這樣處理過,所以希望國發會資管處未來可以做成案例。

  • 以後有人說Mac哪一個服務不能用之類的,我想可以整理出一些處理的原則,讓其他的部會有所參考。

  • 這個原則沒有什麼強制性,但是中間碰到類似的問題的話,財政部有做過這一件事,因為之前也有別的系統被這樣反應過。

  • 請法務部。

  • 主席,各位夥伴,大家好。

  • 這一個議題在6月2日協作會議,感謝各相關機關的參與,提案人、附議人都有來,本來感覺上是會一面倒,但是後來結果還好,我們主任檢察官也就相關他們的議題內容訴求及本部的回應都有詳細說明。

  • 在季會的時候,我們主任檢察官也有跟所有的長官報告,目前本部正按成案以後的程序在走,結果怎麼樣,目前還沒有定案。

  • 但是部裡的想法是不會走廢除這一條路,最後會是如何?目前可能要到院裡面(行政院落立法院)做協商。

  • 之前是說改成「建議權」、「函請」之類的,這個字樣你們是要提版本或是要等院主動聯絡?

  • 我們會跟院裡面協調。

  • 這個就沒有辦法解除列管,我們下一個月還是要聽一下狀況。接下來是經濟部,還沒到。好,接下來又回到財政部。

  • 主席、各位夥伴,財政部做第二次報告,「反對 海外網購免稅額 縮至2千元」,這一個議題所協作出來的結果,目前正在彙整中,預計在7月20日會將協作會議的逐字稿、統計數據、參考資料公開在「Join」上。

  • 另外,將於本下半年度對這一個案子的後續作業予以說明,

  • 第一個是有關通關業者建議參考新加坡及就源扣繳等相關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及課稅議題的部分,我們會委託客觀公正的專家學者來辦理研究計畫,預計將於半年內會完成整個研究報告。

  • 第二個是有關於網友代表所提的退換貨、退稅及資料保密,所涉及到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制度的議題,我們近期就會進行整體規劃,會儘速來舉辦業者的說明會,並邀集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來說明。於參考業者調整作業規範定案後,就會做後續的法規及草案的研擬,而這整個作業是預計在下半年,我們會持續來進行。

  • 本議題依照「Join」的要點規定,我們將在8月19日以前會在「Join」上正式回應這一個議題的結果,謝謝。

  • 所以這一個部分就是我們等六十天回應的時候,就會知道財政部的情況。

  • 大家報告很快,而且有人請假,所以就只剩下內政部。

  • 內政部報告,有關6月30日的協作會議,要先感謝政委、政委辦公室所有先進及各機關代表的協助,我們才能辦完這一個會議。

  • 會議當天提議人跟相關利害關係人已就這個案子的四個主要議題,包含:空中轉診、當地醫療資源、快速道路延伸及恆春機場活化等,都有提出相關的意見,後續因這個案子是7月16日要提出回應,但因7月16日是假日,所以我們希望可以在7月14日前回應,那因我們彙整、內部簽陳都需要一些時間,因此要麻煩衛福部、交通部、國防部等相關機關可以就這四個議題研提回應說明,並在這禮拜四以前提供給我們,我們彙整完也會先送給政委辦公室,再提出正式回應。

  • 7月6日協辦部會朋友們能夠先給,7月7日一起看一下要改成什麼樣,這個也是上次季會的時候有提到,希望可以最後出去的那一份文字,也許不是會前那麼正式,但是就是主責的PO還是先看過。

  • 主要的原因是,希望在對外的語氣上至少感覺上是一致的,不要覺得好像前後沒有辦法對稱或者是調勻的情況。

  • 如果在校稿上需要協助的話,也歡迎直接聯絡我們,我們之前其實也有討論過是不是開一個轉譯相關的工作坊,這個東西也是我們等一下可以再討論的,我自己是覺得這個是有一些幫助,就是至少哪一些案例來看說我們改成怎麼樣,等於幫媒體取好標題或者是幫媒體取好一個梗,就不會往比較偏的地方報,這個確實可以拿內政部目前這一個案子可以拿實際練習的題目之一。

  • 因為這一個案子裡面的資訊非常地龐雜,如果沒有順序講好的話,感覺上是會讓人先覺得提案人訴求完全沒有滿足,但是稍微安撫一下。

  • 但是其實並不是這樣子,而是本來提案的可行性需要確認,所以這個需要一些技巧才能來處理,我覺得這個是不錯的(議題)。

  • 進度非常飛快,如果想要說的話,今天有sli.do,一直沒有投影上去,今天的號碼是0703,如果有任何想要討論的,等一下就可以在sli.do上0703提出來;按照議程,現在應該是要休息十五分鐘才對(笑)。

  • 大家可以想一想,有沒有聽了剛剛的報告或者是做法的時候,在綜合討論的時候有想要提出來的?

  • 我也是希望在投票的時候,今天這一次的投票有相當多的是之前沒有當過主責部會的案子,不管是環保署或者是文化部或者是其他的一些部會,所以這一些案子都是希望如果有多一點的時間,我們也許就多一點時間讓國發會說明。

  • 如果等一下大家投票完之後綜合討論想要討論的,也直接寫在sli.do上,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縮短一下休息時間,十分鐘就好,現在是2點20分,休息到2點30分,如果大家有想到要討論的,就寫在sli.do上。

  • (中場休息)

  • 我發現已經有人偷跑投票了,原因不明(笑)。沒有關係,偷跑就偷跑了,反正可以改投。

  • 這次投票跟上次一樣,是具名投票,具名基本上是單位或是姓名或匿稱,反正你認得出來就可以了。

  • 這一次的題目像剛才說的,我們會多給國發會一些時間說明,前面的報告沒有花太多的時間,這中間有任何想要國發會補充,或在國發會的說明過程當中,歡迎大家在sli.do或者是案件發言來實質討論,請國發會說明。

  • 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7月份的協作議題,我們挑了六個議題。其中兩個議題已經成案了,三個議題可能會成案。另外一個議題議題上的主責機關是文化部,但我們認為這一個議題可能跟先前有幾個提案是相關的,所以如果有成案的話,我們希望主席是不是可以裁示這一個議題併為跨部會的議題來作協作的議題。

  • 我先說明一下,這兩個成案的議題,第一個是「全國漸進式禁止使用免洗餐具」,這一個權責機關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這個已經成案,在7月1日已經達到5,246個附議。

  • 第二個是「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於106年5月25日就已經成案。

  • 第三個是「降低可駕駛人年齡(考照年齡)」,這個其實先前有幾個相關的提案,但先前沒有過,這次這一個提案,進度比較快,現在距離截止時間還有三十六天左右,但是已有超過兩千多人附議了,如果依照這一個速度,有可能會成案的。

  • 第四個是「臺灣增設TW-NCAP」,這個跟先前在3月份有協作召開車輛撞擊測試的議題是不一樣的,因為這個是希望比照公部門成立撞擊測試中心,3月份協作的議題,其實是針對國產車撞擊測試公開。這已經有三千多人附議了,依照這一個速度應該會通過的。

  • 第五個是「公共化幼兒園應在4年內達到1000班之政策目標」,這一個到今天已經有四千六百多個附議,距截止期限尚有十四天,應該是會成案。

  • 第六個是「請行政院文化部將『金紙及香』列為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及重要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登錄」,他們希望文化部把「金紙及香」列為文化資產。

  • 先前在平台上有一些提案是針對禁止燒金紙,或者是焚香的議題,都沒有通過成案,我們會把這一個提為協作議題,雖然看起來只有八百多人附議,因為還有五十五天,我們比較樂觀,可能也會成案,假設如果投票入選7月協作的話,我們希望是不是可以把環保署廢除燒金紙的議題,將它併在一起,來作為協作議題的討論,以上報告。

  • 這一案現在已經過千了,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按照這個速度的話,大概落在剛好第六十天的時候大概五千人的位置,所以如果後續動員能力沒有更強的話,也有可能不成案,這個是這樣。

  • 所以您剛剛的意思就是說,感覺上這個是有一點好像是針對之前那一些來的,就是燒金紙這一些來的,所以希望利益關係人把正反都納入討論。

  • 所以被提名的各位PO有沒有什麼想說的?不管是拉票或者是催票?

  • 主席、各位代表大家好,我是教育部PO。

  • 針對「公共化幼兒園在四年內達標」的政策說明一下,其實在今年4月,行政院已經核定了106年至109年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的計畫,在未來四年要開設一千間的公共化幼兒園,106年我們預估要開設一百四十三班,107年開設三百三十五班,108年開設三百三十五班,109年開設一百八十七班。

  • 在這個前提底下,我們教育部建構相關的輔導措施,也明定一些計畫來協助各縣市政府來達到我們剛剛預定的目標值。

  • 106年已經核定各縣市政府政策公共化幼兒園超過一百七十班,我們剛剛說我們的計畫是106年要開設一百四十三班,所以在今年已經達標了,已經超標了,我們也有相關內部列管的會議來督導各縣市政府達標。

  • 我們在今年7月就會正式對外公告,後續會對各縣市政府來達標,我們認為政策已經訂,也會全力以赴,目前也已達標,有沒有必要列入協作議題可以再討論。

  • 目前是不是可以先不用放在協作的議題?

  • 簡單來講,其實我剛剛看了一下,這一個連署的提案人也知道政策已經訂了。

  • 也知道,他可能擔心我們不能達標。

  • 你知道他為什麼擔心嗎?

  • 或者說,你們自己擔不擔心,應該這樣問?

  • 我們不擔心,因為我們本身有在列管,我們內部有列管的會議。

  • 所以你覺得以內部的狀況……

  • ……這也是行政院列管的案子……

  • ……你們自己把它寫清楚了,你覺得提案人就可以接受?

  • 因為我們之前有一些像單一部會,像關稅、營業稅從三千元降到兩千元,那個也沒有跨部會的性質,但是我們擔心這邊寫出來的理由,可能大家看不懂或者是不接受,才以這個理由進入協作。

  •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沒有這個問題,你們的理由是大家都會接受?

  • (點頭)我們剛剛也跟業務單位討論,現在連署人超過四千六百人,按照這一個速度要達到五千份是沒有問題,要列入協作議題也沒有問題,我們就是按照這一個方向。

  • 不管列不列,你們都會去聯繫提案人,你們有自信說不需要幫忙也可以講得很清楚?

  • 有沒有PO被提名(要說明)?

  • 第一, 「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這個議題本部在6月6日已經聯繫提案人釐清問題、確認內容,近期也會召開會議請提案人及相關單位研商,等於是部內會進行了,所以我們建議不用再列作協作會議的議題。

  • 第二,「降低可駕駛人年齡(考照年齡)」,因為這一個議題的需求比較單一明確,所涉及的相關單位、團體也都很明確,所以我們覺得這不需要透過協作會議再釐清爭議的疑點,因此我們建議不納入協作會議的議題。

  • 第三,「臺灣增設TW-NCAP」,這個其實跟ARTC算是衍生的議題,ARTC的議題,6月9日的會議,其實他們的共識就會朝NCAP這一個方向去前進,只是對於揭露的訊息跟分級制度還要作討論跟調整。

  • 而這一個議題鑒於ARTC已經有共識了,而且我們上次的協作會議也有經過一些討論,因此我們建議是不是這一個也不納入協作會議的討論?因為就是ARTC延伸下來的。

  • 所以你的簡單意思是NCAP那一案是之前ARTC案在處理了,其實也沒有更多要處理的,就是這樣子?

  • 要處理的是分級的制度要如何分級跟接到哪一些數據,這個還要跟之前的連署人討論。

  • 其實我有上網看一下,連署人在提出NCAP的部分,因為要做的部分跟國外評等方式差異過大,因此才會再提出來這一個議題。

  • 所以簡單來講,因為我也稍微看了一下,兩邊連署的人也有一些重疊,所以利益關係人,也許有「再邀也是那些人」的感覺?

  • 另外一個想詢問的是:前面那兩案,也就是「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降低可駕駛人年齡(考照年齡)」,比起兩段式左轉案的挑戰性來講,大概是超過或者是沒有到那麼嚴重還是?

  • 紅黃牌重機會召集相關提案人、連署人來研商,如果協作的話,有一點同樣的事情有再做一次。

  • 降低年齡的需求滿清楚的,他提到的是十六歲,希望從現行的十八歲降到十六歲,他的訴求很明確,涉及的相關單位也會很清楚,所以我們覺得應該不需要再透過協作會議釐清他的爭議點。

  • 瞭解,不過高中生組織起來,還是會需要比較謹慎應對。

  • 這樣子我瞭解了。有沒有別的案子PO(說明)?

  • 我幫文化部稍微說明一下,文化部今天另外臨時插了一個重要的會議,沒有辦法過來,他送了書面意見給我,我稍微幫他宣讀一下。

  • 針對金紙這一個案子,他(文化部)做了一些比較詳細的說明。

  • 首先是針對民俗的部分,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民俗指「指與國民生活有關之傳統並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儀式、祭典及節慶」等等,「金紙及香」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並非單獨成立的保護標的,所以這個部分他們認為還是要回歸到原本的文化脈絡去處理,而不是針對「金紙及香」。

  • 再來,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1條第1項及第2項的相關規定,「金紙及香」的登錄審查第一步是必須先向地方政府申請辦理公告之後,再由文化部文資局審查是否為重要的民俗,目前地方政府都沒有登錄為主體之個案。

  • 如果這一個案子以文化部文資局為權責機關的話,文化部的政策意見會在文化資產價值論述跟公民意見的審查上會造成壓力,所以會影響到這個部分的獨立價值判斷。

  • 再來是從另外一個方面,是從文資保存技術者的角度來看,就是以人來當作保存技術媒介的話,如果本案把「金紙及香」當作文化資產保存技術,要考量的是這一個技術有沒有滅失或者是其特殊性,也就是對無形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具有全國具有重大影響者。

  • 這個案子從「金紙及香」來看,似乎還沒有前述的滅失之虞,或者有全國重大影響。另一方面,而地方政府對其管轄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的需求,則要視這一個技術在低域性在產業發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 他們的結論也提到說,他們初步認為這一個案子文資局不宜擔任權責機關以及後續的協作會議的推動工作,他們認為如果由文化部主導所形成的政策意見,恐怕會對「金紙及香」供應市場會有失衡等等考量,以上。

  • 這個大概瞭解,我想說服我們是沒有用的,重點是說服這一些提案人(笑)。

  • 看這樣的書面,如果我們直接這樣子灑出去給五千人,我不確定他們接受的程度有多少。

  • 大致的意思是,雖然我們在減爐減香,但文化目前還沒有瀕臨滅絕,等瀕臨滅絕的時候再來討論這一個問題……

  • 不曉得有沒有要發表什麼意見?

  • 我想補充一點,針對交通部PO提到關於協作會議的部分,如果是很明確的問題,其實是可以繼續做,也就是相關可行性方法延伸的討論,所以我作一個補充。

  • 之前菱形(Double diamond)是做到前面,或者是做到一個半,做到比較後面是報稅軟體的一個案子,所以芳睿的意思是其實往後收的時候,也是有一些事可以做,不一定是要在對焦的這一個焦點。

  • 我看到「Join」議題的部分說明內容不一定正確,像有說明提到紅黃牌重型機車所需要的停車空間跟一般機車並沒有太大差異,其實重型機車大很多、很長、很寬,說明的內容可能只是提案人自己的想法,不一定正確。

  • 內容正確性與否的問題,再如議題5提到臺灣總生育率是1.175%、日本及韓國的是多少?其正確性如何,無法得知。

  • 再者,提案的訴求內容也不太清楚,像降低駕駛人年齡的議題,到底是要考什麼照,是50CC或者是100到150CC或者是150到250CC,或者是250CC以上,或者是汽車。

  • 部分內容無法充分了解,例如NCAP的意涵為何,提案人所講的也不知道對不對,像NCAP撞擊一次要耗費一千萬,可從一年就好幾百億的交通罰款來支出等等。

  • 建議有沒有可能在國發會於最初請各部會檢核的時候,事實上就會提供一些資料,那一些資料是不是可以在附議的過程中就可以提供讓大家參考,當然並不是企圖想要影響提議內容。

  • 非常好的意見,這裡面分兩個部分。

  • 第一,如果他的提議本身就是有一些不符事實之處,我們現在在「Join」有一個新的功能,叫做「其他想法」,就是本來在連署的時候,你只能同意他、只能連署,現在是覺得如果連署人本身講錯,或者是其實有問題的地方,其實就可以捲到「Join」平台的最底下,就會看到。

  • 我們最近在一些連署案,請看到「Join」平台,像「提點子」的最右邊,「政府網站統一在最下方顯示承包廠商及標案資訊」已經七百八十五個人了,如果成案的話,這也是一個很有趣的案子。

  • 如果捲到最底下,就會看到除了附議的這一些人外,就會有人開始提出不同的意見,像「從頭到尾標案都是同一個廠商嗎?其實並不是這樣。」

  • 就看到「RFP的機率其實不是RFP的問題,也不是廠商的問題」……之類的,我就不唸出來了。

  • 所以以後就不是贊成能不能點,「Join」平台是如果你發現提議本身有問題的話,就會有人在上面提出來,剛剛有一個具體的建議是,如果國發會在整理的時候,有看到被大家投票投很高的「其他觀點」,大部分就是只出提議本身可能有位事實、表示荒謬或者是不可行的地方,一併在分析裡面把它提出來。

  • 簡單來講,其他意見或者是不同意見前面排名很高的那一、兩個,說不定提供的資訊會比提案人提供的資訊還要多,就是能夠幫助我們判斷。

  • 這個即使是連署成案都還是繼續運作的討論區,所以我們在分析的時候,我覺得也比較方便,包含各位PO自己有一些想要澄清或者是想要做的,都可以放到討論區上,這個是剛上線,所以跟大家提一下運作方式。

  • 其實會提到這一個案子,大部分可能成案,代表可以動員大家的一些情緒,即使內容是對的,標題也會寫得很聳動,這個是一定會發生的事。

  • 大概是這樣,不曉得有沒有其他非提案的部分?

  • 我補充一下環保署的意見,針對第一案的部分,環保署還沒有針對要不要成為協作案做價值判斷,我收到的訊息是:這個案子在網站上已經有時程上的回應,包含:6月30日之前聯繫提案人,7月31日以前做可行性評估討論,8月13日正式在平台上回應公開。

  • 目前環保署已經跟提案人約好在7月7日與提案人有初步的接觸。

  • 很好,就是會前會,他們約了這一位提議者「我愛大象大象愛我」來見面。

  • 如果沒有其他意見的話,我們一樣花五分鐘左右的時間來投票,同樣的是三票,然後寫認得出來的單位、姓名或匿稱,現在是57分,大概是到3點3分左右收單。

  • (投票進行中)

  • 各位在投票中,我繼續補充一下環保署的意見。

  • 環保署剛才的來電,有關於禁用免洗餐具的這一件事,其實環保署已經很積極推動,但是提議人的提議內容比環保署的方向更為強烈一點,環保署目前禁用的範圍跟項目沒有那麼多,但是提案人希望能夠有更多的禁用項目納入,以上補充,謝謝。

  • 一般都這樣,割鰭棄身案也是,他們希望完全禁止魚翅買賣。

  • 所以我才會覺得少子化公共托育要求得跟現行政策一樣,這個反而是比較例外的情況。差不多再一分鐘收單。

  • (收單)

  • 交通部非常成功地避開(笑),除非是有程序性的要求,不然就是前三案。

  • 第一,「全國僅僅式禁止使用免洗餐具」;第二,「請行政院文化部將『金紙及香』列為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及重要文化資產保存技術登錄;第三,「公共化幼兒園應在4年內達到1000班之政策目標」當作協作的題目。

  • 相對的順序跟排在哪一個禮拜五之類的,如果有人需要更多的時間準備或者是需要更多時間溝通的話,就跟致翔說,致翔會幫忙排課表,所以投票的部分就到這邊,謝謝大家。

  • 接下來進入綜合討論,已經有人call-in了,NCC說他的代理人請假,今天忙得不可開交,所以請各位見諒,今天附身來表達PO的意見相當多,我們瞭解這一個意見。

  • 有一位匿名的朋友說這個月PO串門子會找國發會、科技部、教育部等等,這一位匿名的朋友。

  • 請這三個部會的PO來找我約一下時間,謝謝。

  • 像上次要印貼紙的是匿名,結果不知道跟誰發貼紙(笑),sli.do也是可以具名,並不是一定要匿名。

  • 另外一位表示今天有一點累,這個是感受性的,就不回應。

  • 所以接下來就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聊的或者是想要提出來的心得,都可以,時間交給大家。

  • 我們剛結束恒春的協作會議,其實在場滿多的PO去恒春參加這一次的協作會議。

  • 我想問一下,因為當時好像雨潔在第二會場,你們的感受怎麼樣?因為我們在第一會場討論滿熱烈的,但是第二會場畢竟透過網路,而且中間其實設備有一點小狀況,不曉得你們那邊覺得怎麼樣?

  • 當日一直在Slido說直播沒聲音,就是我(笑),因怕直播無聲現場容易躁動。那一天屏東縣政府的官員坐得滿滿,坐到最後,民眾坐得很分散,有一些是媒體人。

  • 當日有一位地方報記者詢問提案及平臺處理細節,高分已先行回答相關程序,然後對方就去拍政委的照片,可能要寫一下地方相關報導。

  • 那個也是縣政府自己提的需求,所以縣政府的工作人員其實自己是利益關係人,看他們的消防局的簡報就知道,說不定消防局全體上去連署(笑)。

  • 因為先前開會前會時,說明分2個會場,第2會場有100人,在想當日會不會很激烈,然後去那邊看的時候,就覺得還好,沒有我想像的那麼緊張。

  • 確實是,因為之前有收到非常多的情報,而且他們組織其實都是在線上組織,有一個叫做「恒春公共事務社團」,先前有提到想把家屬曾經在26線道上過世的牌位都搬過來,或是要開兩輛遊覽車,還有那邊被市地重劃的朋友要作一些文資的討論、陳抗。

  • 我們覺得裡面滿關鍵的是,前一天去的時候,跟分局講說誰都不要擋,任何人都讓他們進來,大家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各個訴求的朋友們都只派一個人來,不管是書面或者怎麼樣,都好好講,我們在sli.do上收起來。

  • 所以我覺得有的時候,反而開門讓當地朋友們進來,也就不會動員,其實動員是很累的,他們知道真的會被聽到,其實幾個人來就可以了。

  • 恒春案,PDIS的朋友……或者是非常辛苦的PO們有什麼想法?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都還好,那只是一個過程(笑)。

  • 那我們tag一下sli.do,終於有一位具名的朋友,也就是書漾,說如果有人想要主動被串門子,也歡迎,我瞭解可能有一些比較行有餘力才能做的事。

  • 確實像恒春案真的是跨了四個部會,所以那個過程當中,其實也有很多跨部會的聯繫,我們也希望未來這一種跨部會案子越來越多的時候,至少接觸到是同樣的人,就算不是刻意串門子,也達到串門子的朋友。

  • 也有一位朋友認為下雨,感到憂鬱,所以PO lag中。

  • 書漾寫說「青箬笠……」什麼東西(笑),你要自己唸嗎?

  • 不好意思,我以為這一句是匿名打的(全場大笑)。

  • 「青箬笠,綠蓑衣,斜風細雨不須歸。」

  • 接下來有一位朋友關心郝明義老師等十人所提的全面檢視目前怎麼處理,我們可以開一下「Join」,或者是Google「Join 前瞻計畫」。

  • 我稍微講一下這一個案子,這一個案子是有十個人加在一起連署,所以創下提議人的名字就叫做「連署人」的前例,所以在聯繫的時候不是很確定是十個人或者是五千人。

  • 但是後來我們就決定反正當時的email是什麼我們就用什麼聯絡,所以後來在聯繫提案人的時候,基本上就是以email為主,不然就是相當的疑惑,因為提議者的名字就是「連署人」,所以後來討論出的原則是發生這一種事的時候,就是以那一個email為主。

  • 是五千六九十九個人連署,也快速成案,前面有寫觀察的問題,這六點的部分,我們其實後來討論是沒有具體回應這六點,因為這畢竟並不是他們的訴求,而是他們的觀察。

  • 本來在綜合回應當中有討論,後來覺得既然不是訴求,那就尊重他們的觀察。

  • 接下來有十四點訴求,有七點訴求是往立法院的,立法院大家都知道目前正在處理這一件事,這個(「Join」是)行政院平台,立法院還沒有真的上線——快上線了——等他們上線也許可以去立法院提這七個。

  • 接下來對於院的部分,這個很有意思,他們要求這一些東西,其實都是在預算書裡面會寫得東西,因為要的是各個子計畫的各種細目,所以他們意思是希望預算在編列的時候,能夠把這一欄位盡可能填上去。

  • 所以可以看作是五千多人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索資案,這個結構滿適合「Join」,所以國發會就接了這一半的訴求,立法院那一半的訴求就請看底下的回應,就做了綜合的回應。

  • 前面是大家都很熟的程序回應,而程序回應裡面比較特別的是第一項,本來只有程序回應,我們加了「及處理範圍」,也就是後七項,前七項不是行政院院可以處理的。

  • 「問題釐清」,提案人名稱自己寫成「連署人」,所以以我們以公開的方式貼在這裡,問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

  • 接下來是「資料提供」,接著就是按照行政院一般處理的方式,在第三步的時候,把已經手上有的資料盤點並且提供,並不是生出新的資料來。

  • 但是這一個案子比較特別的是,要求的是預算書的一些細節,而這一些其實是要核定才能公布的,所以我們當時算了一下,就是差不多核定應該會是在下個禮拜某一天來核定,這個核定之後,其實送到立法院的東西,就可以送到這一個公開平台,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 所以當時就是說送立法院第一期預算編列情形裡面的計畫,按照提案人的要求,如果沒有編在第一期裡面,好像也沒有核定的可能性,因為它是一年半以後才要做的事情,那就可能到那個時候再來提供。

  • 接下來就是討論研議的過程,基本上就是看提案人覺得資料提供的狀況怎麼樣,也許還會作進一步的釐清,也許最後會有一個正式說明。

  • 接著訴求就變成是在線上進行,釐清的部分就貼在這邊,綜合性回應也在這裡。

  • 很有意思的是,本來的擬稿裡面是把「個案計畫將由各計畫主辦機關與計畫書內容詳述、緣由及背景」的那一段誰寫在最底下的,後來我們在國發會的PO討論之後是提到最上面,感覺上是勇於負責,就是等到核定了我們就給,並不是先釐清,然後再說給。

  • 大家可以看到內容是完全一樣的,只是先後調整跟給別人的感覺是不太一樣的,所以這個是為什麼之後希望有一些新聞寫作班或者是請大家幫忙修一下恒春的稿子之類的,才比較能夠掌握到如果記者或者是連署的朋友們看到第一句話或者是第一段所掌握的重點是什麼,當寫到太多的時候,寫到第三段的時候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所以把這一個部分提到最前面來作綜合性回應。

  • 他的這一些東西在問答集裡面其實都有,所以也沒有花太多的力氣,就是問答集裡面做一個釐清之後,就說其他的把個案計畫在提給立法院的時候一次提出來,大概是這樣。

  • 這個是第一案的處理原則。

  • 當然,中間其中一位連署人,郝明義老師有開一個記者會,說希望不要六十天回,而是希望十四天回。

  • 我覺得還是通案處理,不然下一個連署人就會說七天回了,各位就不知道怎麼工作了。

  • 所以我覺得平常怎麼做就這麼做,並沒有太特殊的地方。

  •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想要討論或者是問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即將要串門子的朋友,請跟芳睿聯絡。即將辦協作的,請跟致翔聯絡。今天就到這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