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社區發展會能夠依照延緩失能計畫申請到補助,也沒有這些費用交通必要的費用,只有講師有交通費,似乎沒有前述搭載長輩們所需的車輛維護、油資、保險等的明確支出項目(參見衛生福利部107年度「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因為在山區當中,大家住得很散,光講每一趟都要70公里來回,一次就是要三個小時的交通,每週兩次的據點服務,一年需要支出的費用大約是30,384元。衛福部透過關懷據點補助的經費不僅不足,也無法支應這樣的項目。
這樣的照顧活動,交通部分,社區發展協會每次都請返鄉青年開這部廂型車來回三條路線,總計75公里3小時的路程,搭載有需要接送的長輩,一次是三趟,載來關懷據點一次、載回去長輩家一次,這樣子加起來,每一次關懷據點只要一開門,就是要花來回三個小時,來回等於是開車六次。他們沒有薪水。車輛維修、油資、保險等都是由社區發展協會支付。
第二,當地的高齡人口比較多,有些是臺灣第一名或第二名或第三名之類的,像這種區域要做到高齡照護或是延緩老化的活動,也是需要有人,很大一部分是要透過政府資源進來。目前長照2.0的ABC雖然要求A或B級要為C級單位進行行政支援,類似前述的中間人角色(參見第10、13頁)。但是到了沒有人願意設A與B單位的區域,例如左鎮,既有的執行政策人力問題沒有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