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依立法院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通過的附帶決議,來研議是不是在幼兒園裝設錄影相關的事項來作規範,這部分先作以上報告。
第二,有關於監視器的部分,在協作會議討論以後,經過綜合討論的結果,我們考量不宜朝向強制或者是政策性的政策方面來處理,會從建立教保服務人員、家長間良好互動的機制來處理,包括加強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的通報查詢的管理系統,或者是落實不當管教的裁罰,以及提升教保人員的職能加強親師的溝通。
從改善教保服務人員的職場來努力,包含將相關的薪資權利納入評鑑指標,以及鼓勵私立幼兒園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建置公共幼兒園的機制及教保服務人員進修研習,以提升友善工作環境。
會中就降低師生幼兒園的部分,裡面都有影響到招生人數等等,因此需要審慎研議,在這個情況之下,教育部會先做兩方面的努力:第一,擴展平價的教保服務,讓這個量在106年至110年可以增加到公共化的幼兒園至2,247班,提供就讀公共幼兒園的機會;第二,減輕家長的負擔,未來提供幼兒每人每月3萬元的補助,如果是第三胎以上,每一年會加發1萬2,000元。
主席、各位代表大家好,教育部針對這個議題,這個議題有兩個訴求,一個是降低幼兒園師生比,另外一個是請支持立法強制托嬰中心及幼稚園等設立線上監視系統,這兩個議題有併案,在6月29日要請提案人及相關的人員來做第三次或者是第二次的協作會議。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PO王明源,歡迎大家出席這一次的協作會議。
所以還要再留一個禮拜作業調整。
要先檢視時間。
好,給他們一點時間。
現在是21日,就是6月4日,但是6月4日離協作還很久。國教署可以嗎?
其他部會直播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去。
應該會這樣,以這兩年來的案子,教育部、衛福部及交通部都是大宗的案子。
部會就是五個,就按照你講的那樣。
確認有沒有要修正的?如果沒有的話就按照上次的。
比如有小朋友尿了或者是哇哇叫,但是她還在處理其他的嬰兒,母親以線上手機一看就發現為何先處理別人小孩,而不處理我的小孩,這樣真的會造成剛剛所講的干擾老師作業。照顧就是照順序,先哭就是先處理,不能說小孩哭得比較大聲就先處理。
如果要提告,用錄影也可以提告。
比如老師一巴掌打下去,也沒有辦法回復了,因為已經打下去了。
順序要不要正確排列?教保應該是幼兒園,托育人員應該是托育中心。
好像幼稚園會叫?
教育部的態度是不會強制裝的。
你的規定有線上學習嗎?有時數可以認證,你們可以嗎?
這個部分是不平則鳴,他覺得不公平,因此應該讓他有申訴的管道,而不是把怨氣出在小孩子身上。
有的要看行政管理,有些又要因應突發的狀況,因為有時我們加班,等到6點30分,7點下班去接小孩的時候,整個幼稚園只剩我的小朋友,幼稚園已經關門走了,只有一個老師留著,這應該是很多幼稚園都會遇到的問題,因應家長不同的狀況有一些彈性的做法,這部分應該是幼稚園的行政管理要調整,不能天天都是同個老師讓他留在最後,可能要輪班來調適。
如果當下不能正確分析,因為師生比做不到,所以降了以後,可能還是有虐童,一對一都有可能虐童,在家裡照顧自己的小孩,也是有可能,還是有家暴,因此那部分也是要看當下的情境怎麼樣。
如果沒有超收,要看虐童的原因是什麼,是個人情緒不好,或者是家庭因素,已經把家裡的情緒倒到學校來?又或者是因為工作負荷不了,因為勞動條件不佳,或者是怎麼樣,他把怨氣發到兒童身上,這個是必須要檢視當下的情境才可以正確判斷。
是教育局嗎?
就是針對實際的狀況來處理。
如果以他來講,如果沒有馬上處理,也沒有辦法推測職前訓練是不足的,可能是職前訓練沒有去做。
如果有具體的個案,應該是可以透過管道來具體解決,像哪一個老師是不是照顧太多或者是超時的話,比如照顧不來的話,其實以個案來研究,整個師生比是否為合理的?如果太累或者是超時?這部分還是要看實際的狀況。
講的是不是具體的個案也不曉得,他認為是這樣子。
在養成過程,托育中心的老師跟幼兒園的老師,養成專業職能,未來的教育品質應該有很大的關聯。
就是立法說明。
從幼兒園到幼稚園,這個師生比是有經過相關的研究,照顧的範圍是可以這樣子照顧的。
而且也沒有一個科學的證據,說這個師生比就是最合理的。
從議題分析裡面有提到他的範圍滿廣的,因為嬰、幼兒,還有0-2歲、3-6歲,他有提出希望降到1比12,但是沒有提出科學證據為什麼要降到這樣,而是全部要降低到2至3人,這是不是能解決問題或者是問題所在,他看到他的小孩在哭鬧,老師沒有下去馬上處理,但是沒有處理跟你降了有沒有回應,降了之後還是沒有處理,這應該比較像前面講的,也就是專業跟敏感度,所以並不是降了就能解決,因為老師已經在現場了,而且沒有去處理。
我們都當過父母親,小孩子的哭聲是一般哭聲或者是餓的哭聲,有的是尿灑的哭聲,都不同,如果是生病不舒服,我覺得應該要做處理,但比如是餓的話,哭聲不一樣的。
但是那個是老師在旁邊狀況,沒有介入處理的。
應該是在他們專業訓練範圍,也就是專業判斷這時是不是應該要去處理,或者這個是正常的。
幼兒園孩子一般來講活動能力範圍比較小,一般來講是不是特教生,可能差別不那麼大。
對。幼兒年紀小,活動力沒有小學那麼大,照顧程度跟小學是不大一樣的,小學我們很清楚,學校校園裡面有特教的資源、有特教老師,地方政府還有巡迴的特教老師,也有資源班,因為小學生的活動力比較強了,其實會影響其他的學生。
我知道小學有一些特教的幼稚園,但是幼稚園我就不清楚了。小學跟幼兒園及托育中心不一樣,托育中心幼兒非常小,活動力沒有那麼大,是不是特教生看不出來,照顧沒有那麼大的差別。
園方指派是可以公假,也就是不會有另外的壓力,公假表示上班時間去,也就是用上班的公假去進修。
主要是看跟當時的立案條件有沒有不一樣。
所以這個標的是看是否符合標準,並不是評老師。
你們的評鑑是對幼兒園,並不是針對老師?
現在國教就國小、國中及高中都有在簡化,但是幼稚園這一塊怎麼處理?
那是行政簡化及評鑑簡化。主要是在國教階段,是從小學到高中這一塊,其實幼兒園跟托育中心還不在國教階段。
對。
是不是降低師生比在公立的供應量會減少,私立的部分收費的部分會增高?
因為降低,收費就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