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考量學校的實際狀況,協助教學跟活動的校外人士,並非都屬於學校志工團的成員,所以針對這個案子,我們部內研訂校外人士來協助學校進行教學或者是活動的草案,所稱的校外人士是指學校聘任或者是僱用的教職員以外的晉用或運用的其他人員。
針對這個案子,主要有以下幾點的考量:
另外,也針對這一次的協作會議成果,我們參採的情形說明一下,我們在2月20日召開這個會議,有針對校外人士進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協助教學或者活動注意事項的會議來表達相關的意見。
後續會依照2月20日的開會決議,再邀請提案人跟法制相關人員來進行研商,再將整個草案進行行政程序的發布,供地方政府跟學校來遵循辦理。
這個案子是在去年11月5日成案,我們也在今年1月17日邀集相關的提案人、相關團體來召開協作會議,協作會議召開以後,我們在今年2月20日邀請提案人跟相關團體來開會、研商相關注意事項的草案。
另外也會在中小學課程跟學校持續納入性侵害、性騷擾跟性霸凌防治的議題,鼓勵學校人員可以更加重視跟信任兒童的表達權,這個是我們的持續跟參採情形。
第四項,也會在相關場合公開宣導,如同官方Me too,可以讓潛在的被害者出來發聲。
第三,也會在教師正式跟師資培育方面列入性別平等兒童保護、兒童權利的知能養成並予以考核。
另外,協作會議的成果參採情形,我們這邊也簡單說明一下,會將整個事件的調查結果進行質化跟量化的研究,進行政策的建議,也會研訂吹哨者成案跟參與調查相關人員的保護機制,避免遭受學校的權利壓迫跟秋後算帳。
教育補充說明,這議題是我們跟衛福部共同協作,包含在本部的性平教育討論推動的相關措施,以及請本部相關學者單位來研議具體的做法,已經辦理協作會議並在平台上回覆。我們會在校園友善環境做加強管理,例如本部相關措施跟相關權責單位研議具體作法。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PO王明源。
這部分已經成案,不過我們國教署還是建議不納入協作,主要是今年十一月二十號已經邀請二十二個教育局召集相關會議彙整意見,後續會請法制人員和提案人和相關團體制訂相關事項,基於已經進入相關程序,建議可以不用列入協作。
教育部報告,教育系統鐘點費在9月12日有開過協作會,10月4日也有找相關單位開過研商調整鐘點費的會議,原則上已經有共識,非偏遠地區由800調增到1000,偏遠調整到1100,每日每人鐘點費從四小時調到最高八小時,有大幅調增。因為上開鐘點費是九十三年報行政院,目前請內部作業當中,要簽報行政院同意,預計這個月簽報同意,明年1月1日施行。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的PO,今天會帶大家第一分組協作會議的小桌長,謝謝。
行政院同意以後,我們就進入正式的修法程序,我們預估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會完成,明年1月1日會正式施行,以上。
這個部分有共識了,這個部分也涉及到經費,後續還要報行政院同意調整,預計在11月20日以前,現在是在處理行政作業當中,在11月20日之前會完成報行政院的同意。
非偏遠地區由現行的800元調增到1,000元,偏遠地區的由800元調增到1,100元,原來每人每日服務最高的時數是4小時,這一次的會議也放寬到8小時,實質上對於服務人員有相當的助意。這個部分有共識,是很大幅度的開放。
我們在9月12日有召開第50次協作會議之後有參採相關的協作會議,在10月4日我們找地方政府召開相關修法的會議,也就是有相關的共識,包含了特教生專業人員的穩定性、服務偏遠地區的交通成本,與會者也同意調增相關專業人員的鐘點費。
主席、各位大家好,教育部PO說明一下有關於網友在6月份提案,建議調增教育系統相關兼任的鐘點費,由現行的800元調增到1,250元,這個部分涉及地方政府相關的專業人員包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治療師、聽力師、語言治療師還有社會工作師。
往前往後一天。
我們先照我們方向做。
(會議地點確認、麥克風:還需要請國教署同仁再詢問)
不會請醫師到學校來,確實比較少,部裡學特司要另外做,進來會更複雜。
中小學調了,他們要不要評估,應該要知道。
如果要調,治療師立場應該會跟中小學一致,一定覺得調最好。所以未必需要找大學物理治療師,協作會議我們找學特司過來就好。
大專校院比較單純,不涉及地方政府,要協商就是我們部要不要出錢恆平而已。但這部分我是覺得我們內部處理就可以,如果確定國教署這邊要調,就給部長做裁示,學務司跟部長報告國教署這部分,因為這案子一定要經過部長同意,這是重大政策,中小學調大專怎麼處理,這是一塊,我想應該是比較單純,要不要進協作會議,未必是需要,大專校院到底有沒有治療師不確定,但部內要調,早期也是學務司在做,之前是一致標準,後來才切高中以下。
我先反映這問題,請他們評估如何處理,若有需要一起協作,我就通知你們,他一起過來,但如果沒有的話,也要讓他先因應,他們調了以後你們這邊可能要有全國一致性,這邊你們處理。
我來處理,我們跟學特司反映這個情境,請他們評估有沒有必要,因為這邊鐘點沒在大學,要一起處理,要一起協作還是另外評估,這我們來處理。
這會提到部裡面法規會嗎?如果部裡面法制處在弄,所有法制會給部內所有單位,那時候就會有問題,兩邊標準不一致。前面沒處理,後面處理也是可以,在教育部法務處請學務司處理是可以,但這可能會delay,會到部長去做裁決。
你調了以後如果大專沒有調,變成大專只有800,中小學是1200。
這規定適用學特司也適用你們?你一調1200到800連大學治療師都會調。
現在是高中以下切出來變成原特組,學務特教組就只管大專,原來他是全國一致大專小都是這些。
這八種人都是1200降到800。
你們的看法呢?上次加裝冷氣也是這樣。不過當時國教署另外一組,有分析會增加多少政府財政。但是無法支應部分有哪些因應措施,法源依據是不能強迫,權責屬於地方。但也不是中小組這樣做你們就要這樣做。
協作會議讓各種不同立場的人在一起是有助於釐清整體問題,比如說縣市政府看到的是他的一面,他只會考慮我的經費問題夠不夠,但是把治療師或是其他人來講,他們會講他們需求,不會管地方政府錢夠不夠,但放在一起可以看到全貌,如果只聽治療師,只會說1250沒有打折空間,或是一個時數拉高就好,不管你整體財務。但從不同立場來講,原來政府做決策除了這邊還要考慮其他層面,看看也許可以比較有全方位視野,之前有幾場協作會議,我們教育部也有,也是會把所有利害關係人找來,比方要求全面加裝冷氣,家長就是要全國要加裝冷氣,不管你財政、台電能不能負荷,或是地區有沒有不一樣,高山上不需要開冷氣,加裝反而是浪費,有些部分是可以透過灑水通風可以減緩。所以當時各方面意見完整表述後,提案人他也能接受不要一次到位。
治療師指的是什麼?提案人指的是學校治療師,他指的是哪一項。
這八項只有三個,物理、職能、語言是治療師。
因為前一個單位有1200。
之前是另一個單位?好像調到一千二,又降到八百,把業務移給你們就是八百?
這業務原來是體育署?
臨床居家照護一般都是一對一,那是薪水比較高。
副組長意思是一次調一次到位有點困難,但也許可以逐步條,時數也放寬。
我印象是把四小時限制拿掉,如果無法調到1250,但時數放寬,實質所得會增加,也許陳情人也可以接受。
他們會不會同一學期,十二月跟一月的薪水就不一樣,我們不是用學期作業?
有沒有配合學校學期?
看不出來有沒有溝通。
8/21找縣市開會,有請縣市先就縣內需求做評估或溝通,再把意見帶過來嘛?
這是法源,接下來呢?
建議先做文字比較精準的書面資料。
大家好,我是教育部PO王明源,很高興在這裡跟大家一起來關心這個議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