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法務部的說明,麻煩幫我投到左邊的地方。
請法務部。有需要搭配心智圖嗎?
我們接下來會分成兩組兩個不同的議題,等一下再跟大家說明。接下來我們請唐鳳幫我們收一下sli.do上的意見。
好,那我們就表定1點的時間,就大家所關心的議題,我們直接深化討論,產出政府可能未來可以做的精進作為,我們1點開始,大家可以直接到後面用餐。
午餐時間原訂到1點,或者是保留時間,如果從1點往後拉的,請舉手?
這個部分就午餐時間直接溝通。
肖像權的部分請致翔幫我們處理。
原定午餐時間是1點。
所以我們等一下就按照上面的內容繼續深化討論,交給小組自己覺得哪一個部分比較重要,政府未來可以如何精進作為,就直接在小組裡面討論,部會跟公民都可以直接回應。
不好意思,不是故意打斷大家的發言,而是這樣的發言讓大家在小裡面討論是會比較有意義的,所以不好意思,我們午餐時間差不多了,跟大家說明,等一下下午要討論的東西,就像剛剛這樣的討論,但是是不同不會的人可以就他的立場像今天有酒駕防制協會,可以就他的專業立場,針對你提出來的意見,可以直接回饋,這樣比較有效率。
瞭解,謝謝建議。
所以9萬再往上提高嗎?
是不是下午討論。
這樣的討論很好,我們希望下午可以樂見這樣的討論。
請問這個部分是屬於刑罰的加重部分?
不知道議員有針對問題的部分希望再作補充嗎?或者是想針對解法的部分?
所以接下來的發言如果要針對綠色解法的部分發言,建議到下午,大家可以互動式地提出。
其實下午的議程就是讓大家補建議的部分,所以像剛剛所提到的,我這邊說明,像考照年齡上升跟筆試難度都是解法,如果一個人來說的話,其他人並沒有辦法直接回應您的說法,因為有人可能是這部分的專家,就可以用討論的方式來做。
……不好意思,我們的時間快到了。
致翔幫我們說明一下程序性說明。
請問還有其他要發言的嗎?
思考配套措施之前,我們就要知道被害人需要什麼協助,需要醫療、尊嚴及公平正義。
其實這個提案是從刑罰的角度來切入,我們的討論會非常focus被害人是一個重點,您今天提出一個很好的觀點,我們也要同時思考被害人相關的配套措施。
這個部分應該要拉在後面,因為是酒駕肇事已經發生了,這不是屬於一般性的問題,因為「被查獲」的後面是這一件事已經發生了,所以時間點要在後面拉一個(脈絡)。
謝謝您的補充。
我們把大家的意見全部放在一起,因此可以從中間挑出適合,臺灣未來可以做的做法。
在座都有各個關心這一個議題不同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因此下午的時間就會再深化現有的意見。
早上都有提到問題有哪一些、解法是哪一些,我們可以再把事情更細緻化,看看有哪一些是臺灣的做法、現有的情形。
也就是把大家剛剛的意見整理起來,我們就可以看能不能回推是否可以解這一個問題,因為有時在想解法時會想非常多,我們還要再思考哪一個是真正有效的,因此下午就讓大家來做這一件事。
再往右邊看是綠色(便利貼)是後續輔導的部分,我們可以看酒駕累犯要做戒治治療。
紅色(便利貼)是做了這一件事之後可能會有的潛在風險,可以一起看。
接著,有關於後續的部分,接著是右邊是各種罰責的建議,也就是提高肇事刑責、立即拘役、永久吊銷駕照。
「被查獲」的階段看是不是罰責不夠重,也就是有關於罰責有道安講習、強化警察臨檢、拒絕酒測者破窗或拖吊車輛、加重刑責不應該只是罰錢,在刑法脈絡的建議全部一起整理下來,這邊是跟刑法有關的相關參考資料,因此可以把大家的資料一起看。
我們可以切開來看,並不是只強調預防或者是刑法,這樣每一個面向都可以顧到。
接著是有沒有可能讓酒駕中的人沒有辦法讓他停止,前面都是預防的部分,而相關預防的解法可以放在下面,像交通部提到如何讓喝酒的人完全無法碰到車,又或者是增加飲酒的成本,又或者是強化大眾運輸工具,其實都是在預防的部分有很多不同的解法。
先把邏輯框在這邊,再把對應的解法提上來,也就是針對酒駕的問題是什麼問題,然後再來解決。
盤點出來的狀況是每個人的問題點不同,雖然最後的情況是肇事或有傷亡,但是其成因我們必須要理解這一些人酒駕的性質為何,我們才可以對其性質來對症下藥。
酒駕前的問題又分成,這個人不一定有酒癮,但是會覺得自己可能不夠醉,所以去開車,又或者是飲酒者認為路程不遠、開一小段路沒有關係。
實際跟飲酒比較有關的部分是,飲酒文化、工作需求,又或者是因為飲酒文化、工作需求而造成酒精濫用的問題,這個是飲酒前的問題。
接著是到「酒駕」的部分,因為酒駕的議題有不同的階段,像一般的問題是「道路設計不良」、「不同縣市對狀況不同的原因」,一些比較一般性的問題整理在這邊。
有關於「副作用」的部分比較沒有著墨,如果大家想要討論的話,如果有事實佐證,也可以放到這邊加入,讓我們把副作用的部分,也就是「被鞭刑者會不會永久無法復歸社會」。
再來看到第二個部分,「對嚇阻酒駕是否有效」,法務部針對這個部分也有作說明。
鞭刑所盤點到的問題,像「鞭刑是否違反基本人權」,接著是「鞭刑是否為酷刑」、「鞭刑是否侵害最小的手段」,法務部在報告的部分就有說明「鞭刑是否為酷刑」的相關論述。有國際公約跟國內法化的部分,因此這部分的論述都放在這裡。
我們先從鞭刑開始看,請大家看到第一張的便利貼,左邊是鞭刑,右邊是酒駕。
現在同步看一下蒐集到的問題脈絡與解法脈絡。
還有沒有其他的同仁要補充意見?
謝謝。
其他的部分,還沒有拉進來,還有沒有同仁要補充的?
另外兩個建議解法是公部門在討論的時候,如何精進,因此不在原本的酒駕、鞭刑的脈絡當中,放在上面當作一個整體性的建議。
刑罰可以對應到加重刑罰的部分,這個是其中的建議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