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重點十,修正結紮手術規定 - 刪除配偶同意,應確認本人意願。現行結紮手術之配偶同意規定,不符 CEDAW 規定。又考量結紮手術屬於個人生育決定之一環,且未若人工流產有其不可逆性,應尊重當事人決定,爰刪除配偶同意及得依自願施術之但書規定,明定醫療機構實施結紮手術,應依本人之意願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