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重點九,修正人工流產規定 - 5. 增列未成年人第三方同意機制。因應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未成年人與法定代理人於人工流產決定意見不一時,應有司法或行政機關介入之機制,以協助未成年人決定之作成。有關未成年人人工流產之法定代理人同意權問題,涉親權剝奪,又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均定有得請求法院停止親權或監護權之規定,可資適用,爰參酌增訂修正條文第 8 條第 3 項但書及第 4 項規定,俾利司法機關整合社政及醫學相關資源,儘速進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