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謝謝。
政委好、各位長官好及牧師好,其實我們建議的條文6月1日時有給愛蔓延公司參考,我們覺得獲利的部分,依法先就部分的費用,像稅款提列完以後,剩下的部分,他們章程要訂,要做社會公益這塊,其實商業司沒有意見而且也是支持的。
政委好,大家好,我是馮茂紘,謝謝。
我們沒有意見,等到這一次的條文修完之後,再看中企處要我們協助什麼,我們就協助什麼,如果沒有什麼問題,我們就會做範例。
對。
沒有不妥,就是把目的寫進去。
那個是營業稅的部分。公益的部分,財政部是做50%的公益,但免稅的部分有法定上限。
像剛剛有特別提到指明用途,您的意思是這樣嗎?我想牧師爭執的點是到底是不是可以課到做公益50%,是不是可以免50%的稅?
課稅的部分,之前財政部那邊也有給建議,如果有主管機關願意出來承認或者是做認定的話,課稅的免稅部分不見得會有限制,可以讓公司這邊提比較高的免稅額,這一塊其實之前也有發文,也就是看愛蔓延這邊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些資料,我們再來協助來做主管機關的確認,以上說明,謝謝。
像申登機關那邊會同意現行1月9日修正條文的部分,其實就行政機關的立場來做處分,我們原則是尊重,但是這個處分是要把一些虧損跟應該要繳的稅,全部處理完之後才可以做一些公司使用目的的規定,其實是有一點牴觸的,因此我們會做這樣的建議。以上請參考。
其實就這一件事,之前也有找過立法委員來作協調,其實會上有就我們的立場來說明,並沒有不一致。
我們建議的版本是數字三的部分,如果要做公益的話,也就是以特別公積的方式來提列,財政部那邊就稅的部分,其實一直都有法定上限,因為主要有一些東西會濫用,也就是把費用灌在某一些項目來做公益,藉此減少國家稅收的收入,所以那邊要怎麼課稅,其實我們一直都是尊重財政單位的意見。
要先說明的是沒有將責任推給國稅局,有關章程變更的建議一直都有提供,也就是公司的盈餘,基本上是保留在公司,不然就分給股東,如果有特殊用途的話,像作公益的話,是可以提特別盈餘公積,也就是依章程的特定目的來使用。
政委解釋的完全沒有錯誤,主要是所得稅法的除外規定必須是法律位階,行政命令是不能牴觸法令的,公司法的部分其實要不要提特別盈餘公積這一塊是公司自由決定的,即便做函釋也沒有辦法牴觸這一條的立法意旨,我再重申一次剛剛政委的說明,謝謝。
政委、牧師您好,不曉得上次打電話來的是牧師本人,所以講的答案比較客套。
政委好,大家好,我是商業司馮茂紘。
政委好,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商業司馮茂紘。
政委好、大家好,我是商業司馮茂紘,謝謝。
大家好,經濟部商業司馮茂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