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建議的版本是數字三的部分,如果要做公益的話,也就是以特別公積的方式來提列,財政部那邊就稅的部分,其實一直都有法定上限,因為主要有一些東西會濫用,也就是把費用灌在某一些項目來做公益,藉此減少國家稅收的收入,所以那邊要怎麼課稅,其實我們一直都是尊重財政單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