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時透過民間團體的力量,反而比較容易把事情擴散開來。
你覺得這樣的機制要靠多久的時間擴散?
所以你覺得這個其實是正面的反映?
我不是說只有這一件事,像「Join」平台真的有去反映到民間的意思,也透過這個平台真正達到民眾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像你剛剛所說的育兒百寶箱可以暫停下來,這都是很好的案例,為什麼不容易感受到這類正面的聲量?
可能是我自己身邊的周遭資訊導致,這樣的資訊沒有辦法到我這裡來。
實際上還是有的?
所以基本上還是有反映民意?
但是我覺得很有趣的是,剛剛有提到「有討論價值」,是國發會來決定還是?
你們投票是現場即時決定嗎?
你們是用投票來決定,以現階段來說這應該是比較好的方法,在現階段也可以鼓勵體制內的人參與。
像交通部有兩個PO。
你們說每個月大家都會提案子出來,你們怎麼決定哪一個案子先處理?
所以衛福部、農委會都是成功的案例嗎?
你先培養一個種子出來,然後這個種子再把文化擴散。
這個滿重要的。
簡單來說只要不是派遣人員,就不會因職務調動離開。
你剛剛講到所謂的「開外掛」,這也是在各部會裡蠻常見的情況。
這個是滿實際的,因為我有遇過,當你要開始運作這樣的機制,開始找PO時,曾聽過負面的意見。你怎麼知道在各個部會找到你要的PO?是否會影響他們本身在單位裡與同事之間的人際關係?
應該是說利用數位工具,像錄影、逐字稿。
像這一種情況,我覺得臺灣政府體制內的情況,也是在你上任以後才慢慢開始練習、影響。所以我覺得這個是幫助整個社會轉型,不是數位轉型。
後來你有跟他們說像可以透過email或是電話的流程修改嗎?他們之前都沒有想過email也來得及嗎?
不過我在想說會願意做這樣事情的人,我覺得他們的熱情支撐他們這樣做。
像這等待部會回應的期間內會不會有人急著想要知道結果?他們會用什麼樣的方式來表達他們的意見?
我也只在APNIC 44看過一位國外的參與者,在現場馬上把算式跟證據全部拿出來,證明他的意見是有根據的。但是我不覺得目前臺灣的情況,會有人願意花稍長的時間去討論、冷靜的思考。我不太瞭解為什麼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就這麼倉促做決定。
這一點我蠻困擾的,因為我不希望走到這個程度。要準備非常大量的資料、快速去準備一些資料當你的證據,就像你說的口才要很好、可以說服現場所有的人,這樣的人並不是多數。
有這種感覺。
我可以把「共同價值」當作是一般人常說的是「共識」嗎?
我的理解是儘量讓協作會議是在討論框架中,不讓討論的內容超出框架,超出就是之後再談。也就是在這個框架裡面,可以把當天整理出來的東西弄得更有條理、更清楚一點,所以讓在場的人知道有哪一些問題要解決及方法。
以自己的經驗來舉例,大家都坐在一起,像我今天是台經院或者是醫事協會,你又說今天來參與的人就是代表他自己,這樣子對於發言的人會不會造成困擾?或者是對於其他人來說,你是醫事協會,為什麼你又說代表你自己?
今天來有兩個目的,一個是要問政府的數位轉型,另外一個是關於怎麼在目前臺灣的政府系統體制內去實行「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主要目的是要瞭解在臺灣制定政策的過程中操作這樣的機制時,如何找到「利害關係人」。我覺得最容易使大眾理解操作案例應該是上次報稅軟體介面的改變,應該是最直接找到利害關係人,由利害關係人自己提案、連署、政府提供平臺讓所有相關的關係人共同協作。 其他案子操作的方式,如何找到利害關係人,有沒有試著解釋什麼是「多方利害關係人機制」讓周遭的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