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擔任協辦的部分,已在網路上把本部商業司日常進行的線上購物詐騙宣導及警示相關工作內容上網公告,以上報告,謝謝大家。
另序號16雖然沒有列經濟部,但有關於臉書購物詐騙的部分,民眾在協作會議提出,會擔心家中的長輩或者是沒有很瞭解網路的人,可能很容易受到網路詐騙的影響。
並將具體的研議辦理內容上網公告。日後也會依照定型化契約的審議進度定時上網、上線公告及更新,讓關心這一個議題的民眾瞭解有關於消費者保障的法案進入狀況。
有關於檸檬車這一案,經協作會議完成之後,承辦業務的商業司,會將協作會議蒐集到的意見納入新的定型化契約考量。處理的方向是,將消費者的意見及要求盡量納入定型化契約規範,預計會準時在時限內進行回應,
序號10、18,有關於線上遊戲的相關法規建置,處理進度是9月26日已經完成了應記載不記載事項之草案的審議,目前在消保處簽核中,後續再到大委員會審議,審議完成之後會依循法制公告的程序向民眾公開、公告。
如果可能的能源燃料及要件,要成為一種發電的可行性,可能又有哪一些條件,我們可能再請能源局做更仔細地評估後再提供。
經濟部比較像後面這一端,我們跟能源局瞭解是目前非常初期,如果要討論的話,是不是要研究或者持續探勘或開發,經濟部這邊比較不會有意見,如果到後續的部分,我們可能會請能源局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有關可燃冰的研究,好像前一陣子的新聞裡面有報導這個訊息,部裡面有請能源局稍微瞭解一下這個狀況,目前可燃冰的研究,到可以發展能源的技術還有很長的距離,這個議題切成兩個部分:第一,有關於可能成為能源素材開發可行性是第一個階段的問題;第二,具有開發價值跟開發可行性之後,是不是有一定的技術突破,變成日常能源的新燃料使用,那又是另外一件事。
後續配套措施會看管制的程度、層面、影響的業別,我們會請相關的業管單位評估並提出參考。
過去比如因為環保法規的修正或者是其他法規的修正,業務單位主要回覆的邏輯,像剛剛政委所講的,也就是配合相關的法規、政策去進行產業的加值化或者是調整,又或者透過其他的輔導方法來進行因應,因此以類似的邏輯來檢視,有關於限塑的部分,經濟部我自己猜想業務單位在想要不要源頭管制的立場,應該也是會保持跟原本的一樣。
經濟部報告,之前相關的議題我有業務單位處理的邏輯跟大家報告、分享,經濟部相關的業務單位,不管是商業面或是產業面站在產業輔導的部分,其實有相關的限制,對於業務單位跟業者的溝通而言,其實相對跟主推業務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
第二個部分是檸檬車那一案,因為牽涉到利益團體很多,在今年1月跟2月時,商業司才召集專家學者、公協會瞭解各方的意見,到政策成形,也就是定型化契約的意見要修改,還要再一些時間,即便上線評價,很難具體回應,再者是有關於具體回應的部分及實際回應民眾的政策措施,可能也會有落差,以上分享。
如果以評價這一個政策來說,我分享一個例子,有時在協作當下給民眾比較保守,也許後來研議,也許在審議的過程中都納入,但在定型化契約還沒有正式上網公告之前,其實有時行政機關也未必跟民眾說明太多,因為都還沒有確定,可能會影響評價的有效性。
順著雨蒼的說法,其實我們部去年有兩案可以給大家參考,一個是線上案、一個是檸檬車的相關車商部分,線上遊戲案從提案結束到正式回應已經快要一年了,定型化契約都還沒有完成審議、還沒上網公告。
相關的內容其實在上週,台電公司已經將回應的方向簽到部會當中討論過,目前回應的主要論點跟方向會介紹有關於提案者所疑慮的供電問題及深澳電廠相關的問題,會提出相關的資訊,並強化電業法能源政策民眾所疑慮的兩大問題,會整理資料在網路上公開說明,也歡迎在回應之後,民眾有相關疑慮的部分,我們會持續在網路上溝通,以上報告。
因此去年立法院法規通過,第二個是避免成為選舉操作或者是作秀的場合,因此建議大家不要投這個案子。
第二,根據業務單位與提案人聯繫,其實不管是提案人跟連署人,背後牽涉到選舉與政黨相關的團體在支持,協作會議的場域,會擔心公開徵求提案人跟連署人出席時會變成宣傳跟造勢的場合,這個是我們擔心的。
第一,有關於非核家園政策在106年電業法剛通過,於2025年時,所有的核電設施要除役,也因為電業法的修正,所以才會規劃將核四的燃料棒送出國,不會再啟用,其實去年通過之後才確認的,經濟部其實在相關能源配置的部分,現在也在積極規劃當中,其實政策、法規才剛過。
我們業務單位有兩個意見給大家參考:
我們已經請主責單位跟提案人聯繫,提案人瞭解訴求之後,背後也不是說燃料棒什麼時候要送出國的問題,其實核心議題是在於能源政策的討論,也就是非核家園這一件事是不是繼續執行。
我相信在這一個過程中,一些跟我們接觸的民眾或者是跟一些業務機關接觸的民眾,我覺得大家都會有一個共同的心情,你沒想到政府的官員是這樣,而政府官員沒有想到原來民眾可以這樣相處,這個是我過去一年以來在接觸相關業務裡面,我覺得最大的差別,在實質上工作變多,但是在心態上有很多的見識存在。
但是協作會議,業務單位的人,把線上遊戲的玩家一起開會後,最後大家擬出共識,原來政府做這一些事,我都不知道,還有很多驚奇出現,也就是你沒想到吧!開放政府聯絡人對我來說,最大的不一樣是我好像一直在體驗一個新的東西,越想不到,越有嘗試的動力。
但是長久以來心態有很微妙的轉變,就以線上遊戲案好了,當提案人第一次接到我的電話時,他覺得很驚訝,我說「沒想到吧」,這個case到工業局問說民眾有這一個提案,工業局一直說有在做,我自己沒有想到的是,很多事是業務單位默默進行,只是民眾不知道,會繼續上網抱怨。
我是經濟部的PO,我先從實質上來說好了,其實開放政府聯絡人的這一個工作,其實在實質上,就是增加工作負擔,這個是實質上,不會因為多做這個工作,而其他的工作就不用做。
最後進入審議階段,我們一樣是依循開放政府的原則,我們會在線上進行法規的預告,到時歡迎線上遊戲的愛好者一起上線來討論對於這一個法規的意見,相關的意見有任何的疑問,部裡面的人員及承辦人員會回應大家,以上是我的報告,謝謝。
接著一個部分,有一些民眾像當天出席的玩家,有些爭議,他們其實現在規範就有途徑可以解決了,我們蒐集到一個資訊是也許我們應該更強化宣導這個部分,因此透過這個過程中,部會也在學習成長。
有關於線上遊戲案的部分,我簡單跟大家說明,其實在民眾提案之前,經濟部工業局已經針對民眾線上遊戲的爭議在進行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的修正,民眾提案之後正巧給我們一個機會跟民眾溝通,我們在協作會議當中邀請提案人、連署人跟我們表達線上玩家的心情,我們也收攏了很多經驗,在研議的過程中,也讓法規的研修變得更完善。
所以以我自己的來接,我覺得開放政府聯絡人在整個開放政府的過程中,有一點像啟動的鑰匙,但是其實實質核心幫民眾解決問題的人,還是業務單位的人員,也許民眾對他們來說是,有時會覺得他們的想法、提案,他們不理解,但是實際上服務這一些的人還是業務單位的人員。
第三,開放政府工作經驗傳遞的種子,其實我是經濟部開放政府聯絡人的二代,其實我們一代蘇簡秘於去年帶著我進行工作,其實我們在處理案子的過程中,許多業務單位的人員,可能是科、組,所有的人進來之後瞭解這一套後,因應民眾相關處理議題狀況時,也瞭解這一個工作狀況,所以像傳遞的種子。
公務機關跟民眾溝通的轉譯器,有的民眾說陳請、投訴卻看不到,但是PO會扮演一個轉譯器的家色,我們會把業務單位的做法轉化成民眾易懂的文字公開在網路上跟民眾說明,這個進度到哪裡、後續有什麼進展,公務機關跟民眾溝通算是翻譯機的效果。
在這期間相關法規在修正與建置的過程中,這個提案過來會不會增加業務量?聯絡人本身是扮演的角色是潤滑劑,其實民眾的提案進來之後,對我們而言是一個溝通的機會;對業務單位來說,他們也處理過一個案子,就更瞭解開放政府的作業一點,我們下一次在遇到案子的時候,就會更方便一點。
第一,PO有一點像開放工作的潤滑劑,其實很多業務單位的人員很辛苦,比如以線上遊戲案來說,承辦的科長來說,他一天接到幾十通電話,都是抱怨線上遊戲紛爭的問題,而且很多問題都在解決。
部次長也瞭解民眾提案及我們的做法是什麼,我們公告在網路上,所有的民眾就會瞭解,其實我的提案通過了,經濟部打算怎麼回應我。過程中,PO其實扮演了幾個角色,這邊跟大家說明。
成案之後部會裡面有一套系統性的制度,首先在民眾提案成案後,對於經濟部認為是大事,在民眾提案的七天內,經濟部的主政人員就會先跟民眾瞭解、溝通,不管是電話也好,或者是面見也好,先瞭解提案訴求是什麼,最後因為當成一件大事,所以我們會要求業務單位的同仁在兩週以內,必須把回應的想法、計畫、時程提交到部裡面部次長主持的會議。
在民眾連署的過程當中,因為連署到成案是五千人,其實開放政府聯絡人及業務單位會在這時瞭解民眾在提案的過程中有沒有提到一些意見,而這一些意見都作為收攏後續成案之後要回應的,預先心理要有一個底,也比較聚焦到底有哪一些東西要處理,在處理的時效上會比較快。
從民眾提案開始檢核階段,其實整個部會就已經動起來了,民眾提案一上線,即便還沒有連署成案的時候,各部門就已經在協調這一個案子是不是屬於經濟部的主政範圍,如果是的話,我們應該由誰來作為主要的回應?我們要用什麼方式去回應?其實在民眾一提案的時候,部會就開始運作了,不會等到民眾已經成案了,我們才倉促來回應。
首先,也許很多民眾是從媒體或者是自己上網瞭解到這個「公眾參與平台」,可能會有以往的既定印象,是不是跟以前寄首長信箱一樣、是不是像以前陳請一樣、是不是到最後是公文書的往返?我們加入這個團隊之後,發現很多運作不一樣,我們部裡面因而建立一套流程。
其實開放政府的精神就像武功心法一樣,可能萬法不變其一,但是其實各個部會發展出來的招式及運作方式可能不一樣,有關民眾提案及協作會議處理的一些流程,讓大家可以清楚瞭解經濟部如何因應這一些做法。
大家好,首先很感謝楊專委剛才針對協作會議很多的流程進行說明。
希望今年還可以跟各個部會PO議題合作都可以合作順利,謝謝。
大家好,我是陳嘉豪,第一次參加這個工作坊的時候,才剛到經濟部沒多久,當時我們叫她「唐老師」,現在是「唐政委」,那時還沒有PO制度,過了兩年,現在是部裡面相關業務主要處理的人,很高興這兩年過去了,我還在這裡。
第二,其實從民眾的提案、訴求也相對簡單一點,希望生效的條件讓政府掛保證是必須在這一些貿易協定通過之後才成立,基本上相關的爭議並不復雜,也不太有需要很多人可以一起進來討論或者是提供意見的需要,因此我們經濟部會建議本案比較不適合列入協作會議。
第一,這個案子涉及國際談判,先假設行政院原本推定的生效日期,原本設定跟經貿談判有關,但因為國際經貿談判有許多的談判內容其實不適宜公開資料,也就是說即便現在政府是以經貿談判的考量為原則,跟提案人的假設意思不謀而合,我們不能說是或不是,如果這樣的議題跟民眾溝通或者是大家在討論上,其實會有一點資訊內容的限制,因為其實協作會議在很多資訊事實上、確認上是很重要的基礎,所以我們會覺得這個部分比較不適宜以協作的形式呈現。
經濟部有兩點要補充:
線上遊戲案的部分希望可以解除列管,經濟部有相關進度的時候,都會主動在月會上報告。
後續會有的相關工作是,在審議之後報院,然後會循法規公告的程序,經濟部也會在法規公告期間在新辦理進度的部分,告知所有的提案人、連署人最新的狀況,並請他們在法規公告專區繼續針對修訂的狀況來表示其他的意見。
線上遊戲案後續,工業局在「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已送請行政院消保會大委員會審議,大委員會在3月、5月都會召開,但都還不確定這一案的審查會在3月或者是5月,所以其實在召開大委員會審議結果前,其實我們這邊應該不會有新的進度更新。
如果到委員會的成員有意見的話,可能會召開協調會或者是以書面的方式協調,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委員會決議之後會准許草案報院,等行政院核定之後就會走法規公告的程序,草案公告六十天後會生效,這個是目前的進度。
經濟部報告,目前線上遊戲案在11月28日,本部工業局已經進行最終版本的核定,預計接下來會走的程序也跟大家報告,也就是在我們部裡面簽核完成之後會函送消保處,由消保處將函送的版本陳請到委員會的成員表示意見。
法務部同仁提到有關於酒駕案子的部分,跟經濟部有關的部分,我們目前請三個單位在處理,一個是有關於場所管理的部分,一個是商業司負責,有關於酒精鎖標準的部分,請標準檢驗局研議當中,工業局也會提供意見,我們會匯出整個部會的意見之後,我們會針對法務部的回應、需要再行補充,以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