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司法部分目前沒有進一步討論,但是接下來會有一連串討論有關於實質受益人要不要建立資料庫的討論,到時也會邀集相關機關來做。
另外,我們的草案也會針對非信託業以外的信託受託人,也包含民事信託的部分,必須要求受託人要取得並保存實質受益人的資料,並且再跟金融機構或者是指定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業務關係時,必須要主動揭露自己是信託受託人的資訊,以符合國際的標準,這個草案的部分,我們目前已經綜整差不多完成了,會在近期提給行政院,以上。
跟委員報告,目前就實質受益人的部分,會有比較大的進展是在洗錢防制法的草案當中,我們草案當中因為信託業的部分是金融機構,已經有適用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跟防制辦法。
最後是信託法修正草案,目前是在立法院待審中,將持續積極推動相關立法作業,後續會配合修法的進度,辦理公益信託資訊揭露相關的宣導與推動公益信託實質受益人資訊透明,以上報告。
挑戰與對策,CTP 平台的帳號數與查詢量有下降的狀況,研判是因為平台有轉收費制的效應,有持續觀察跟分析後的狀況來進行滾動式的檢討。接著,有關於洗錢防制的觀念是在國外,有效的落實有賴公私協力,教育訓練也非常地重要,未來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推廣實質受益人的透明觀念。
就公益信託資訊透明的推動情形,目前信託公會網站已經有建置了公益信託的專區,公開揭露信託業的辦理相關資訊,本部也推動信託法的修正,增訂公益信託資訊揭露的制度,草案的規定與公益信託的受託人必須要透過網路公開、信託契約遺囑、宣言內容、獎補助及捐贈清冊、財務報表等資訊,目前這個草案是 110 年 4 月 22 日經行政院的院會通過,目前是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待審中。
就平台使用狀況的觀察跟分析,可以發現 CTP 平台今年度的查詢數量是較 108 年跟 109 年都有減少,分析查詢數量減少的原因,主要是 110 年之前是免費的,110 年之後就開始收費,收費包含申請帳號,必須有年費 3,000 元,查詢費用目前是 80 元,因此目前查詢的數量減少,評估應該是因為從無償轉為有償之後,也就是大家查詢的方式比較保守,所以應該是必然的效應。
接著報告本承諾事項的可量化的驗證衡量指標辦理情形,相關的教育訓練辦理情形,請大家參閱書面資料。
CTP 平台建置就洗錢防制有三項重要的意義,第一項是提供不具公權力,但卻負擔實質受益人審查的第一線工作人員,有一個可以參考的客觀資訊。第二個是提高洗錢犯罪者的犯罪成本跟困難的程度。第三個是 CTP 平台的異常回饋機制,再輔以主管機關的後續查核,可以透過公私協力的方式,提升申報平台資訊的正確性、即時性及完整性。
申報達成率的部分,從開辦至今不管是首次申報或者是年度申報都有超過九成,所以申報的狀況是良好的。
目前平台的開放查詢對象,請大家參閱這個書面的資料,包含有洗錢防制法規範有金融機構、指定非金融事業及人員,政府機關的部分,包含了主管機關經濟部,也包含了負責洗錢犯罪查緝的執法機關、檢察機關與調查局的部分。
CTP 平台目前的運行狀況,110 年累積有效的數量為 2,026 個,今年度截止 10 月 31 日為止的查詢量,以查詢對象計算的話是 5.7 萬筆,如果又包含續查、法人股東的部分,會達到 11.2 萬人次。
作為洗錢防制法所訂金融機構及指定非金融事業及人員事業執行客戶審查義務時需要的配套措施,公司法在 107 年增訂了 22 條之 1 的規定,公司在每年度必須要用電子申報的方式,包含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 10%的大股東這一些相關資料到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資訊申報平台,英文簡稱「CTP 平台」。這個平台是在 108 年 2 月啟用,現在依照洗錢防制法踐行實質受益人審查工作的這些事業、人員、執法機關來查詢使用。
另外,就法人、信託業、非營利組織的部分,在不同的法令規範下,有不同程度的資訊公開義務。
另外就私部門的部分,依洗錢防制法監管的金融機構,指定非金融事業及人員,依照洗錢防制法第 7 條第 1 項的規定,有客戶審查的義務,就有實質受益人審查的義務。
主席、各位委員及與會的機關代表,以下由法務部報告承諾事項實質受益人的資訊透明,實質受益人的資訊透明是洗錢防制的核心理念,因為金流歸屬的透明才可以使洗錢犯罪後面的犯罪行為人現形,依照現在洗錢防制法規範的架構,是以公私協力方式達成實質受益人透明化,公部門的部分包含本部是洗錢防制法的主管機關,還有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有洗錢防制的建置、監管查核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