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跟目前法律授權還是留給裁判的權力,還沒有明確提到,加害人處遇計畫……
你們的意思並不是法律並沒有規定,而是司法就算沒有規定,也可以提加害人處遇計畫。
目前法律沒有授權?
申請狀可以附上加害人處遇計畫?
一方是家長、一方是小孩,是嗎?
另外一個相對人是誰?
這個部分要請教一下,要跟法官溝通。
我們討論了司法體系。
我相信很多人看心智圖會想看。
線上什麼?
像「研究不願意配合的原因」是什麼?像線上或電話諮詢窗口、外展服務。
這兩個不太衝突,你說一個是推力,一個是拉力,他們希望的是用法律推過去,你提到的是另外一個方式,是不是有一個方式用拉力讓他有意願過來。
我知道你們不是司法單位,你們比較熟司法體系可以嗎?
我們在訪談兒福聯盟有另外一個方式,有親職教育的老師、褓姆在下班的時間點,像7點的時候到社區那個地方去開課,然後當地的父母可以帶著小孩,小孩給褓姆,然後爸媽去上課,然後有任何的問題可以當場去問老師,小孩也在旁邊,問有什麼問題,看要怎麼處理,這樣子他們發現參與的熱度滿高,像這一種到達社區的服務是比較好的方法,我不知道這個東西當天有沒有辦法討論、落實?
也有一些解法,包含到宅的教育,像社工老師去他家,這個是一個方法,總不是設了一個課,然後還是上班的時間,然後還上親職教育。
再來,連媽媽也要上班上課的時候,結果回去還罰他錢,他壓力更大,又更容易施虐,結果讓小孩又更危險,該如何是好?
像親職教育這個地方會遇到實務上很麻煩的問題,叫他親職教育,結果來的不是施虐者,而是爸爸施虐,媽媽來上課,爸爸沒有聽到也沒有用。
沒來參與親職教育的原因是還要工作,因此會變成很奇怪的循環,當然有人提到一個是不來參與親職教育,有理由抓你去關,這樣就比較有誘因,我不確定這個是不是可以好方法,但是也許是當天討論的其中一個議題,也就是親職教育的樣態,請衛福部、內政部在小桌討論的時候幫我們點出來這樣的樣態。
接著是親職教育的部分,有的沒有時間參與親職教育,你的處理方式只剩下罰錢這一條路,但是其實家庭資源是不夠的,你再罰他錢,會更慘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放到警政協助處理。
所以原來的想像是小孩子被殺害、埋起來了,然後請警察找出來?
剛剛還有一個東西是社政單位處理困難,就是迫門而入的部分,那個也是民間處理嗎?
我不確定明天三讀的部分。
就是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的部分。
之後先釐清一下。
我們會補一個橘色的部分。
像強化社工手上的工具、強化社工職業訓練,也有人建議在行政院層級成立兒少權委員會,我們在這個地方已經有做一些處理了。
除了這個以外,還有其他的服務,像親職教育、心理諮商、喘息服務,像現在人力不夠、資源不夠是現在的問題,各個單位原來的問題,民間NGO資源相對缺乏,另外一個是有一些是居無定所的狀況,讓社工找不到,像跨縣市的處理是比較麻煩的。
接著是研發相關親職教育素材等等。
當然會希望強化親職教育落實、發展到宅式親職教育,後面這一點我們訪談有提到,社工發現需要親職教育,是帶著老師去那邊,在家庭那邊教小孩,其實在那個地方教小孩的幫助是最大的。
這個是社工處遇,這邊有包含家庭處遇計畫,現行部分家長對於社工的處遇較為抗拒,目前社工可以進行訪視、調查及處遇時,相關人員要應予配合,執行上是比較麻煩的。
幼兒教保員對於案件敏感度比較低,有加強宣導是教育部的回應,24小時「社會安全網」的部分,有一些三級輔導措施……
因為這個交給民眾討論其實也不一定討論得出來。
理解,這個就先放著。
我們訪談的時候,有問到以前曾經發生的狀況,警察、消防人員及社工都在場,這個時候想要開門,結果被問請問門破了以後錢是誰來處理,最後停住了,NGO說自己來處理這個問題,我想知道這個修法有沒有辦法幫警察解決問題?
這個地方我訪談有聽到另外一個問題,像社政單位處理問題的時候,可能證據不夠,當他證據不太夠的時候,找警察幫忙,內政部的警察也比較難介入,當證據不夠,再請檢察官幫忙開門的時候,一樣也是證據不夠,你如果讓他證據不夠也可以開門,好像也是不太對勁。
接著是「醫療與社政、檢警合作」,建立三方的機制,其實在強化安全網有提到,如果當天有提到的話,建議也可以把強化社會安全網的機制拿出來,這個部分有沒有要回應?
這個是幼兒園,像是私立的幼兒園,他對通報似乎比較不會那麼積極,這個可能是類似的狀況。當然這一塊也可以在會議上點出來,如果真的沒有辦法,那就也沒有辦法,先擺在那邊,因為現狀就是這樣子。
大家知道通報的人保密,家長就帶那一間診所看,怎麼想都是那一間診所回報,這個是無解的難題。
如果有任何要補充或者打得不對齊要跟我說,像醫療人員對於兒虐的警覺性不足,我們在訪談當中都有被提到,像社區的診所通報有被報復的疑慮,這個到底要怎麼辦?家長還是知道,因為就是帶小孩去哪裡擦藥,這個也是我們當天討論時的一個點,不知道衛福部有沒有要分享一下?
再看一下一些解法,「通報救了小孩,有沒有表揚?」。
這個是我們當天討論的部分,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補充到這邊。
我們昨天跟衛福部有討論到,這個是其中一個方向,也就是你的家人自己在打小孩,到底如何介入?我們有什麼介入的方式?
補上去,就是「誘因不足」。
親師會的部分?
沒關係,我們先補充到這個地方。
是不是請內政部、教育部幫忙?也就是守望相助隊成立時,也就是巡查的時候,聽到不對勁的時候通報?
像社區通報的部分,像有里長主動通報。另外一個是鄰居主動發現撥打113,目前這個是很大的問題,這個是這次討論的其中一個題目,社區其實根據之前的訪談,國外兒虐的部分,社區的網絡支持是非常重的一塊,但是臺灣的社區網絡好像建不太起來,衛福部就這個部分有沒有要幫忙、邀請大家討論或表達意見的?
是。
「16歲以下的孩童定期身心健康檢查」,這個是提案人提出來的說法,看大家有沒有要回應的?不然衛福部要回應這個,我們再放上去,這看起來成本比較高,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