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一直都是兩難:
另外,證人保護法是一個建議,希望未來相關的檢舉案件,警方應該主動告知並且建議,作為例外,才能真正讓報案人安心,不會讓報案人因為善意而恐懼,這邊是內政部收下來看有沒有機會,或者是內政部有沒有要回應的?
我們來看一下sli.do,希望社工、法醫及檢察官的經驗,我們有請社工分享,依照檢察官的經驗,看醫生這邊有沒有什麼經驗。
這個是從教育端結合社政端的鄰里長,希望可以組成專案團隊來送親職教育,把親職教育送到家,希望有觀察檢核表篩出個案,如果學校有親職教育做不到,就是以上述團隊到宅來做親職教育。
因為前端其實剛剛王理事長……好,請,您先發言,發言完我們再收一下sli.do上的問題。
家長並沒有規範,甚至民法還有懲戒權,導致實務上有很多替代,讓大家覺得管教的界限在哪裡,反而是更難拿捏了。
有時親職教育的對象可能不是弱勢家庭,這一次整理的人物誌其實是中產家庭的樣態,大家印象中可能常常以為都是弱勢的家庭才會有兒虐的問題,但是沒有,很多中產階級的家庭,可能父母高成就,但是一樣有這樣的問題。
非常感謝,我們整理一下,最常遇到的是民眾不配合,如果社工跟警政聯訪,婦幼隊陪同,其實有公權力,民眾可能比較容易配合。
我們請新竹來分享一下社工的困擾。
我看到勵馨的執行長一直點頭,有沒有要分享的?
法務部有最新的修法,是有關於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有一些方案推出,落實有一點時間,第一線如同勵馨所講的,到第一線的執行狀況怎麼樣,雙方再聯繫,確認一下政策是有落實。
是不是要回應被害人保護法?
也就是其他陳述要說一下不願意出庭、不願意跟嫌疑人接觸的說法。
非常感謝。
我覺得他們問的是如何提出需求,也就是檢舉跟報案的時候,如何有需求,如何被提出?
剛剛檢察官有提到,針對個案的部分,他們覺得怎麼樣的回應可以比較能夠回應,您也知道草率的承諾跟回應的時候會出亂子的,可以後續提供更多的細節讓他們瞭解。
我說明一下剛剛的意思,我們有詳細的紀錄,如果有個案的部分,對細節不是非常好的部分。
沒關係。
現在的狀況是,您提的個案可能有一些細節。
這個有時其實是看個案,法務部先收到這樣的意見,可能未來兩邊先私下講一下那個案子、狀況,再看法務部未來有沒有一些改善的發展或者是怎麼樣都可以。
我不知道警政署這一塊是不是可以回應一下?
打113之類的?
我有一點想要釐清一下報案人跟通報人不一樣?
希望社會安全網計畫希望找社會安全網……
增加社工並不會解決,因為大家怕被報復而不敢通報的問題,通報出了很大的問題,有通報的人要求被出庭,結果跟犯罪的人坐在一起,很明顯是知道誰通報,被算帳是要怎麼辦,這可能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不然大家沒有通報的意願。
有關於社會安全網的建議,增加社工造成更多社會的期待,坦白來說,社工是擦屁股的角色,其實社工很多會導致案量更多,其實社公法已經做了非常多的工作,我們等一下看是不是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下這個地方的困擾是什麼。
當然王理事長是支持死刑的,她認為要用懲罰,但並不在嚇阻的功能,現在的教育其實並沒有發揮教出更好父母的功能,還有現在教育與教訓孩子的認知如何落實。目前犯罪被害保護有沒有落實,是不是有溫度的犯罪被害窗口來提供給他,教育的部分是需要二十年至三十年的長程教育計畫,但是像犯罪保護這一塊要好好強化犯保協會的功能。
該如何發展零體罰?還有如何落實社區的防暴?王理事長的意見是,目前親職教育的功能方式,我們要好好檢視一下,從經驗看起來,調解官居然告訴家長,孩子最後還是有價錢,代表他的意識並沒有建立起來,所以像調解官的素質有一些評估跟檢視。
目前國內缺乏的是到宅的育兒指導,目前是處於被動申請才有,導致家長管教才是最有用的方式。
其實國外在產檢就有討論承擔親子角色轉換的相關教育,其實某個程度也是希望有更好的父母,當然後續也有追蹤與喘息服務對於醫療與護理人員有額外的負擔,這個是比較困難的部分。
我整理一下剛剛沒有收到的各種意見,前面衛福部的部分不好意思收了。
不滿意是在哪一個點,是不是要說一下?
非常感謝。我記得王理事長長期在這個議題上有關心。
衛福部要不要再幫忙多說明一點?因為你們在報告的樣態,我們發現其實有跳過去,就你們這個地方要不要幫我們說明一下衛福部遇到比較大的困難是什麼,還有遇到的樣態是什麼?
這個地方我們進一步講,有時親職教育不一定是高風險家庭,像現在的教育思維,隨著時間演進,已經跟很多不一樣,該如何做,也是我們可以討論的問題,我們大致上可以彙整的相關東西,有沒有覺得哪一些是我們漏掉或者是覺得可以再跟大家分享的?有人願意再多說明、跟我們分享的嗎?不知道有沒有漏掉整理的?
親職教育的地方,其實我們之前有蒐集過,有很多弱勢家庭其實可能要賺錢或要幹麻,雖然被通報高風險,但是沒有親職教育,雖然沒有時間來參與,爸爸沒有要去工作,結果施虐者是爸爸,媽媽來上課,這樣效果也沒有很高,這個如何強化也是可以討論的點,也許可以強化相關的處置或者是給社工更多的工具讓他們到宅服務,也是一個方法。
社工自己也有很多的問題,像人力不足,有些是民間的NGO資源缺乏,政府單位間的溝通及轉銜,有一些是居無定所,也就是直接把小孩帶走跟藏起來的,這邊就包含強化職業訓練、提升待遇人數、協助處理等等。
社工雖然有做家庭處遇計畫,可以做親職教育、轉介心理諮商的功能在,像衛福部提到的,現行的家長對於社工的處遇比較抗拒,他們可能會認為小孩子是自己的,為何要來干涉我,這個也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有關於教育體系通報的部分,像社會安全網的通報、連結的照顧系統,像有一些幼兒園的部分對於案例的敏感度比較弱,其實國教署有做相應的加強宣導。
醫療體系也有相應的問題,一個是社區診所被通報,好像有被報復的疑慮,因此通報的比例是要大家一起思考如何被強化,還有建立相關的合作機制,也要做相應的強化。目前,林萬億政委強化社會安全網裡面對這一塊有做加強。
再來,有關於社區通報的部分,包含113或者是鄰里長的通報,有主動通報是有獎勵,沒有通報是有相關的責任。
高風險家庭樣態其實有非常多可以通報的點,在之前的訪談,提案人有提到16歲以下的孩童可以做身心的健康檢查,衛福部大家認為6歲以下可能會比較ok,因為大部分是發生在6歲以下,可是對政府來說如何強制有時是一個問題。
案主的狀況,其實86.8%是剛才提到的,其實1歲以下的比例是很高的。
家庭態樣這個部分,剛剛有報告到的,案由的部分,像小孩哭鬧的問題等等,有一些狀況,我相信養小孩一定都會遇到,像哭鬧的問題。
遇到困難的時候,其實我相信很多在座父母,大家育兒遇到困難會找誰?其實52.2%是找親戚,28.4%是自己想辦法,只有1/4發生兒虐的案件,他的親友關係會充分提供協助,這是目前看到的狀況。我記得找政府的比例好像也滿低的,至少我自己也不會。
這個時候就要來思考如何把它接住?我們想辦法要發現高風險的家庭,我們有彙整高風險家庭的樣態,包含剛剛提到的,其實政府進入狀況是14.9%的高風險在案,4.5%是高風險半年內結案。
除了這個地方,其實大家最期待的,不管怎麼樣,都是希望可以預防這一件事發生,因為已經到末端,傷害都造成了,我們希望傷害還沒有造成之前就接住。
我歸納出來最重要的,相信大家比較希望做到,也就是如何有效預防殺害直系子親的部分?第一個有提到加重罰責以增加嚇阻效果,其實剛剛有發現,很多人壓力很大,或者是缺乏支持、心情沮喪缺乏控制的能力,沒有想到會被罰得多重的情況,再加重不一定比較有方法,這個是剛剛檢察官特別提到的預防當事人犯罪、預防一般人犯罪的理論,其實我們對於殺害兒童的犯罪,在兒童節已經通過了,加重處罰的規定。
我們透過這個方式,把問題一個個解析出來。
接著是議題分析跟釐清的時候,我簡短一下跟大家說明一下會使用的心智圖,這個之所以叫做「心智圖」,意思是把大腦裡面思考的方式放出來,我相信有一些人可能比較不習慣看很長的文字,我個人就沒有那麼習慣,我就會比較習慣看有連線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