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是可以檢討的,上面如果說要績效表現好,也就是說編歲入、歲出的時候,歲入低估一點,到時多收就績效表現好,這個是預算的籌編過程中其實有很多因素,但是兩種都有可能,在地方政府是當要花很多錢的時候,預算支出很多時,要怎麼編?也就是虛增歲入去match歲出,我覺得預算編成的過程就是有這樣的東西,我們要監督的是回歸稅基、稅率等等的合理考量上,而不是在最後一個數字的考量。
我們將來有財政剩餘的時候,這個問題就可以討論,(如有稅收超徵)我覺得還債是第一優先,還債要不要入法,我也非常concern,你可以concern在一個百分比之內都可以,如果超過10%以上等等,就是希望他檢討,這樣就足夠了,因為(短估)背後的因素太複雜了,除了外在客觀的總體因素外,內部的問題(預算籌編、審議及執行等問題)也非常地多。
究責的部分我再講一下,因為我在地方政府服務過,預算是估明年的,明年換一個人上來了,這個多收一點、那個少收一點,政策一下來,數字就改變了,所以如果將來要究責或是要入法到相關的辦法,做預算的人會很難過,不要把要做事的人當作是壞心,其實拿不到錢的啦!重點是在收入這個東西,我們可以討論其合理性,那都是個案,這整個超徵數字所呈現出來的就說是要還稅於民,我覺得不恰當,所以將來其實不需要(再討論),我來的時候(看到),這個標題叫做「超額徵收之稅款歸還於民」,我覺得這個並不是個議題。
香港要還這些錢的時候,是在有盈餘的時候才去還,整個財政數字有剩餘,剩餘的就是下一個年度的剩餘,所以在整個預算法的規範當中,我們公家一定是follow這個東西在走,不可能沒有這個東西,我們的重點應該擺在稅制徵收、稅基及稅率的公平性,就單單這麼小的數據去討論還稅,我覺得有一點小題大作,根本不是一個問題。
其實這一塊稅課收入佔整個歲入只有74%,這個是過去十年的數據,昨天算了一下,所以在國外講「還稅於民」的時候,像美國等等,他們的稅課收入佔整個收入,如果把社會安全稅加上來,超過90%,所以稅課超收的時候,大概會財政剩餘,因此假設最後的決算數大於預算數時,才會有所謂的剩餘,像香港所講的盈餘。
像剛剛陳老師說的,要不要入法,我比較concern,他們在操作上都已經會顧慮到這一點。像剛剛所提到的,還有一個是短估究責問題,如果要究責,沒有人願意做,如果去究責的話,因為短估的原因太多了,而且都是個案。
再者,超徵稅收(流量)可以減少債務,過去舉的債,搞不好是因做建設,今天才會有好的稅收出來了,債是不是該還?稅收好如果是這個年代享受,但這是以前產生債務借來,像做資本投資,今天你才可以享受,因此是不是應該優先還債?這才是跨代的公平。
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債是怎麼產生的?債有兩種,年度的舉債是流量、債沒有還掉是存量,這可以回答剛剛很多你舉的那一些例子,其實那些債是全包了,像一年以上、短期的,以及不在法定債務那一些,都包括在內,因此其實討論債沒有太大的意思。我要強調的是那一塊,也就是要把稅還掉(於民),但是財政是赤字。
很多人提到如果這一項多了,搞不好其他就少了,同樣的,如果那個(稅收)多了,你可以舉債降低,或先去還債。
如果套用還稅於民,我們真正要看的是歲入跟歲出的差短,因此我們的數字在前三年的時候,都有提到稅課收入多收了,103年是192億、104年1,089億、105年733億,但如果整個算起來,歲入跟歲出的差額是負數,意思就是歲出大於歲入,103年是1,271億、104年是100億、105年是442億,都是差短。如果你把稅的短估多的錢還民,結果你的財政還是赤字,我要提的就是這個問題。
歲入裡面剛剛也有稅課收入,大分類來講是非稅課收入,我們對於每一項都要編預算,稅課收入要編預算,等一下執行完時,有另外一個數字出來,如果預算大於決算,就是現在所謂的超徵,以後改口叫做短估,編了稅課收入的預算,最後執行完以後,決算數大於預算數,所以你就是短估。
因此剛剛一開始所講的財政的收入,這邊是支出,當你在編預算的時候,預算法中要平衡,是要預算平衡,因此你會做預估,這邊有數字,然後你會等於這邊的預算,所以你會平衡,可能是平衡這邊的一部分。歲入不含舉債、稅基剩餘,歲出不含債務還本,所以我會做平衡的動作,但等到執行完之後,你的決算就不一定。是不是?一開始預算會平衡,但執行完之後的決算就不一定。
不過整合觀念越來越清楚,剛剛有提到歲入,歲入不夠的時候,可能會舉債、以前的稅基剩餘,這是收入面;你會編預算,而預算執行完可能就有決算;接著是有財政支出、歲出、債務還本;接著是歲出、預算、決算。
我是台北大學財政系林恭正,其實我從事財政預算的公共財務教學已經很多年了,我講一學期的預算學生也聽不懂,所以很難在這個地方跟大家講清楚。
我是不是可以用寫白板來說明?因為跟第5頁是很像的。
大家好,我是台北大學財政系林恭正老師。我長期以來教授有關於預算、稅制等等的課程,也長期很關注這一方面的議題,所以預算這一個問題,希望等一下,我有機會簡單的用一個圖可以跟大家說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