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還這些錢的時候,是在有盈餘的時候才去還,整個財政數字有剩餘,剩餘的就是下一個年度的剩餘,所以在整個預算法的規範當中,我們公家一定是follow這個東西在走,不可能沒有這個東西,我們的重點應該擺在稅制徵收、稅基及稅率的公平性,就單單這麼小的數據去討論還稅,我覺得有一點小題大作,根本不是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