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教育部的時候,教育部跟勞動部的跨部會資料運用的例子中,勞動部跟教育部講為了媒介一些學生畢業之後的工作,而來要這些畢業學生的資料,教育部就判斷勞動部來要資料是否符合組織法的目的,並依規定提供資料。這有什麼需要研究的議題呢?
我贊成參事所講的,如果沒講清楚,到時候招標會有爭議,像政府資料跨「域」運用,政府跟政府間……
政委有講三個法律的描述關係,是不是可以描述出來?
接下來是Open Data要不要留?這一個部分要不要納入?
跟政委報告,後續會跟資管處充分合作,然後由我們這邊來處理,都沒有問題。
瞭解。
未來如果有國家級的個資保護機構,當然也可更完善的來處理這一個問題,所以現階段,因為涉及美國商會一直講的大數據分析的需求,我想請示要不要納入這個計畫研究個資去識別化?
個資去識別化這一件事,還有沒有更精進的做法?
對,我那一天也想到專責機關出來之後,是不是就能解決問題?
另外跟政委報告一下,也就是個資去識別化的部分,因為我也有蒐集到我國目前是用ISO29100的認證來處理,現在很多業界的先進(例如美國商會)認為,因為受制於個資法,沒有辦法取得數據分析,這一個部分我們除了用ISO29100來處理,是否還有其他的部分可突破?
我們面臨一個問題:這個議題要不要研究?
這個委託案的部分,我遇到一個問題,因為大洲那時有跟我講說Open Data的部分,這個部分我也跟處長討論過,這一個部分研究出來也是後續很多困難要突破。
這樣的問題,有沒有辦法稍微再更具體描述?
請問到時候招標出去,而深入研討的議題需提交法制架構,目前我們的議題就只有「資料跨域」的部分嗎?因為招標寫的需求,到時候我們期中報告,要檢視有沒有做到,我比較外行一點,目前這樣寫夠具體嗎?
招標案要寫的專案需求是重點,而專案需求,因為當初科會辦跟我提到Open Data這一個議題,看起來是滿明確的。
本會申請科發基金的補助款,扣掉科法所明年的補助款後,還有249萬。
我們想瞭解這一個議題的範圍多大,因為對這一塊比較陌生一點,不知道經費要多少比較合適。
如何進行的部分,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洽詢國發會法協中心,謝謝各位。
我們要拜託各位,有空的時候,上去這一個網站看看,其實簡報再怎麼做,如果不上去看,還是距離你們非常遙遠,如果針對數位經濟法規希望可以在社群討論的話,就可以幫我們看一下「vTaiwan」的網站。
我們希望在整個社群討論的過程中希望能夠有一些脈絡。
接著我們希望能夠引導大家把問題聚焦,再進一步討論。
接著是共享經濟核心的概念,我剛剛跟各位報告,「vTaiwan」是部會可以做簡報,討論非常有彈性的平台,在小松會議都可以討論。
其實NCC已經把法案凝聚出來了,因此我們透過簡報讓外界知道政府部門的努力。
其實常常去開公聽會,很多委員不清楚政府在數位經濟到底做了什麼工作,因此我們把國家目前「DIGI+」方案放上去。
首先,先定義什麼是數位經濟、平台經濟及共享經濟,我們希望聚焦,所以簡報第一頁就把聚焦點進去。
共享經濟的議題,我們已經放上去了,我們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們的呈現方式。
這次產生很大的效果,而且那次的表現,我覺得行政部門的同仁都很優秀,我記得那一場是路政司的副司長,他的表達能力及簡報方式,事實上非常優秀,而且在社群裡面得到很大的迴響。
本來媒體一面倒,後來開了這一個會議,而這個會議當時是由唐政委當主持人,當初開這個會議,我們邀請Uber業者,跟交通部及社群一起來討論,後來那一個會議的結果,是讓Uber的議題有一個很大的平衡,而且在那一個會場上確立幾個原則,也就是納管、繳稅及消費者保護。
另外要跟各位特別報告,左下角的Uber議題,Uber當初在104年的時候,是受到民眾很大的關注,而且對政府有很多的質疑,他們覺得好像是政府在處理這一些數位科技保守的、落後的。
我算過應該有十個部會,有的部會是兩個議題、有些是三個議題。
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話,這個過程有一些坎坷,但是透過「vTaiwan」的諮詢很順利,而且已經執行了。
其實整個「vTaiwan」有22個議題,首先要介紹的是閉鎖型公司,由於公司法對於很多新創公司法來說,限制太過於嚴格,所以在行政院研議是不是可以用閉鎖型的公司專節來處理,後來那個法案有通過,就是透過「vTaiwan」討論。
一個是法協的共享經濟議題,還有是法務部的違反本人意願而散布本人的身體私密影像、民航局的無人機議題。
這個是「vTaiwan」的流程,也就是我們要討論、意見徵集、擬草案給院裡,目前有三項議題正在討論當中。
線上諮詢會議也會有會議紀錄的逐字稿。
接著是線上諮詢會議,都在行政院第七會議室討論,同時線上直播,網路社群也可以在線上表達意見。
像剛剛也有跟各位報告,「vTaiwan」的特色是沒有那麼多的規則,我們在小松會議是每週三與相關部會討論,例如要徵詢哪些議題,或者是用議題發想,然後再徵集意見。
最後,有關discourse是進入具體議題的交流及回覆,例如無人機議題。
之前法協有跟政委及院長報告,我們想要擬具一個共享經濟的檢視原則,目前法協已經把簡報放上去,也謝謝政委用sli.do的方式,去搜尋利害關係人,裡面有很多先進提供意見。
接著是sli.do,我們可以針對一些議題來提問卷,也就是我們可以尋找利益關係人,比如法協的共享經濟議題。
接著是進入一個月的意見徵集,目前在「vTaiwan」的討論工具有pol.is、sli.do、discourse。如果各部會的議題焦點還沒有出來,你可以用一個群組的方式來徵集意見,這一個部分,政委辦公室及政委都會盡力幫大家處理。
第三,主要的特色是,各部會如果要利用這一個平台討論,只要作簡報,而簡報的部分,我們會建議要以比較淺顯易懂的方式來讓大家參閱。
第二,並沒有像政委剛剛提的平台那麼複雜的規則,因為是討論數位經濟,如果有太多的規則,事實上根本沒有辦法討論。
第一,「vTaiwan」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是著重處理數位經濟法制議題。
各位長官聽到很多平台的概念,這個部分我補充一下:
設立平台的目的是針對數位經濟法制議題研究,院長在105年第5次的行政院政策會報指示,未來各項重要數位經濟法制改革、推動,都建議以「vTaiwan」公開徵集意見。
誠如政委所說,當初在104年的時候是由g0v網路社群跟前蔡玉玲政委合作,並設立這一個平台。
跟政委及在座的與會長官報告一下「vTaiwan」的運作狀況及協作情形。
議題要先上去之前,可以先跟交通部討論一下,接下來跟小松可以跟先進再討論,我可能會約一個時間,我跟同仁一起去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