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按照這個方向先擺上去。
對,我知道,就是臺北市,每天都在發新聞稿。
我跟他聯繫一下。
其實這個議題我之前有跟他講過,但是那一次到我們會裡面開,我跟他講,他說他們有在研究。
我來跟他聯繫一下,我麻煩他小松一起跟大家討論一下。
對,口才很好的那一個。
政委,這一個參事您應該認識?就是Uber案來的參事。
不然資料的蒐集可以先放給大家參考。
好。
好,後續再跟他們討論。
跟政委報告,我們回答也沒關係,怕他們不認帳。
(笑)真的嗎?太好了,我本來想說找他們談,但主管機關我也談不出來。
有了嗎?
對,現在有一個無人載具,也就是先上去給大家看一下,資料一定到時候會更新。
如果要公布的話,可能要做一些篩選,如果現在要公布的話……因為現在在「vTaiwan」網站上很多資料先上,給大家先看,然後再更新。
過程當中也透過很多個案爭執後形成一個通案。
所以爭訟案件比例非常高,因為主管機關認為不合營業常規,他認為你幫他調收了,就認為你違反這一個規定,所以確實如剛剛葉律師所講的。
我們常常用在稅法,尤其稅務員本身在調整你的收入、費用的時候,就不用營業常規。
是的。
電信法?
許可的話,要那麼多人來做,也真的滿可怕。
政委講的沒有錯,特許事業是看得到,因為業務要報到我們知道。
是被動的,被人家發現……
政委意思是說那邊可以直接作處理?
對。
這個部分事實上當初整個資料往外傳,其實也很麻煩,也就是要禁止他,個資法有規定是規定這四個點而已,所以剛剛葉律師所講的那個部分,廈門可能比較敏感,但很多金融業都傳到新加坡。
那時的處理方式就是剛剛這一位先進所說的,我們就會要求保險業針對這一些資料,你雖然要傳出去,但到時要確保按照個資法的規定來處理。確實有一點難,因為資料都在外面。
剛剛政委問到一個問題是誰來管這個資料,因為金管會的立場是透過委外的部分,因為有成本及各方面的考量,而且很多跨國企業的總部資料就設在新加坡,所以就傳過去。
跟政委報告,其實這一塊有很多種情形,像以前我們在處理保險業好了,有很多資料,因為是保險公司,本身類似委外,就把資料的管理加在新加坡、香港,他們就這樣傳。
喔!對,對,想起來了。
被立法院打掉。
業績的考量,有一點自籌。
積極性更夠?
但在過程當中滿有趣的,把學生的資料給勞動部,也都符合職權的行使,由它去連結,然後會順利,當然是好的政策,但有學生也是會出來吵。
這個部分就會影響個資,因此各部會判斷這一個部分,當然那時的立場會從寬來判斷,也就是因為是有利的。
因為其實各自的案子真的很多,像勞動部希望教育部給他資料,因為他可以幫忙這一些學生去連接一些業務。
就像以前內政部、勞動部的東西,成立一個計畫一樣,繼續延續,只是日本真的成立一個二級的獨立機關。
那個做得很亂。
其實這個有一個好處,因為我們在業務單位,說要去識別化,我們就自己搞,比如人家說要來要資料問要怎麼識別化,就說中間的名字打圈就是去識別化。
包含個資的管理事項,一般來講是有管理才有處罰權,這個是連結在一起的,所以這個裡面會回到獨立機關。
講得沒有錯,也就是任務性質,像這個案子的部分,獨立機關如果成立的話,就我昨天跟同仁討論的部分,現在有在教育部等資料,是不是這一些東西都回到獨立計畫來處理?
……總統府大部分都是任務編組。
它沒有……
有幾個案子,像他們諮詢性質,然後會交給各部會,因為很多部會的業務,包括移工的部分,就會交給部會來做,所以只是諮詢性質。
對,總統府下面,然後是任務編組。
他們應該是任務編組。
人那麼少,還這麼多個?
就像葉律師所講的,像馬來西亞設個委員會,就像葉律師所講的,沒有錯,就是沒有兵,士德兄不但沒有更多的資源,還增加他的一些行政作業,如果是在三級機關、四級機關。
就是馬來西亞。還是要葉律師整個講完我們再討論?
連辦公室都不用改,裝潢滿漂亮的,設備都不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