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申請是我們辦的,我跟你說怎麼處理,這一件事有一點涉及到地方的產業政策,我就講到這裡,但是在上次的會議已經有明確地說明,花蓮縣政府先把可行性規劃報告做完以後,剛剛花蓮縣政府的同仁已經在審了,表示產業政策現在有改變、現在願意來辦,之前我不是說不能辦,而是大家還在那個,他說願意辦,所以表示現在同意要做這個。
關鍵是在花蓮縣政府,麻煩說明一下。
我建議這樣子,難得政委來到這邊,希望花蓮縣政府講一下他們現在在做什麼。
我是不是可以建議這樣子,因為你講的這一些上次都講過了,我們在線上都有非常詳細說明,是不是直接講重點?
這一些東西其實行政部門可以適度做,但是行政人員後面還有監察院,監察院正式糾正林務局,林務局沒有辦法,只好去提告,林務局想給各位方便也沒有辦法,因為就是有監察院的審計單位,就是告到法院。
陳兄的問題並不是只有台東有,全臺灣都有,政府很多土地以前是造林地,就是租給民間,也就是租地造林,租地叫你造林,結果慢慢大家覺得漁牧沒有經濟價值,像台中的新社,也就是非常抖的山上都種日本式,大禹嶺在陡坡上種茶葉,當初租給你們的合約是叫你們造林。因為我都去現場看過,一顆柿子一年的收入是好幾萬,所以說應該要允許他在裡面種水果,因為水果樹也是樹的一種。
剛剛提到缺地,缺地要做什麼用,如果缺地是要種蔬果,其實農委會跟經濟部有一個對口,包括台糖,你跟台糖租地,你要種什麼,有一些允許的項目、有一些不允許的項目,以臺灣的市場狀況,只要多種100公頃的高麗菜,我們高麗菜的市場就產銷失調,所以在東部如果要種的話,除非你說種釋迦,多種100公斤,還是產銷失調,可能釋迦要全部都出口,否則會打壞目前種釋迦人的(市場)。所以像洽這個問題,他們會說這一塊地是不是目前沒有使用的規劃或者是閒置的,那才有機會;第二,你做什麼使用?這個更重要,否則解決了問題,而事實上是製造更多的問題,謝謝。
他們的結論是,地方自己要有一個想法,包括信義房屋一年有公益基金是3,000萬,因為是私人單位,他們ok就ok,他給的錢不多,但是他們認為可以把理想說出來,政府給的有一些條件,也就是有一些KPI,比較不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包含台積電也是,我只是想說民間有很多資源,未來創生要如何善用民間的資源,這也是一個重點,跟各位報告。
另外,其實從頭還是一直有很多同仁在講說政府是不是可以有什麼財務資源?昨天很多民間代表,像台積電、信義房屋認為都是政府搞壞的,政府認為要給錢,他們心中要拿錢,沒有想到要把計畫做起來,要做營運模式,然後再尋求資源,因此我們要知道的是什麼東西的對接,我們很清楚這個東西很值得,因此相關的部會就會自然幫你找應該有的窗口、資源。
我跟各位報告,昨天院長跟各位有開「地方創生會議」,我下次會建議政委一起參加,那個地方創生跟社企也有相當大的關係,裡面有一個講法,其實在做地方的創生,他們認為以往做很多計畫透過輔導團隊,結束就結束了,所以他們的思維是建立一個公司,因為公司股份要永續經營,公司的成立就是要永續經營。
另外,剛剛建議是不是單獨給一筆錢,也就是專門給花蓮,我們有一個東部永續發展基金,那一直在運作當中,但是重點是必須要第一個計畫到那邊,他們支持這個計畫,也許你自己也有一部分的錢,部會的錢就加上動用的錢,就可以推動相關的事。
其實剛剛政委已經給了答案,政府的制度是統收統支,因為是國有土地,繳租金給國營企業,最後繳庫,但是政府有另外一個叫做「財政收支劃分」,比如以台東、花蓮地區來說,是相對屬於偏遠的地區,雖然繳了一些錢到中央,但事實上拿的比繳的多,現在是拿台北補台東、花蓮,如果打破關係,對台東、花蓮不見得有利。
我們上次去吉安鄉看馬,可以帶那一些人牽馬,也就是可以做策略結盟,喝牛奶不一定要自己養牛,可以採番茄或者是採龍須菜,我們做我們專業的事,這樣輕鬆又愉快,又容易成功。
我剛剛給你的建議是把雞跟人放在一起,不只有疾病,一直都有案例,只要有案例就會到我的手機,我的看法是本質上不應該讓這一些人(接觸),本身照護能力比較……你叫他去做麵包比較ok,生物的東西我是建議(這樣)。
我有一個建議,因為你現在提出是有附和功能的,不管是財團法人或者是組織,不管是照護或者是飼養動物放在一起,因此你還是要符合各相關部會的法人。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就要去挑戰很多,有一個財團法人是做這個照護的,你策略聯盟很多周邊的,像合作農場是養雞的,你就投資去做合作農場。
公司可以。
個人可以。
連個人都可以,登記都可以。
像一般的休閒農場養幾隻,不要養到大到賣雞蛋,這樣問題就複雜了,就會有疾病的考慮、法令是否符合等等的這些問題,我先這樣簡單回應,謝謝。
我們建議的是,可能還是要先讓相關的部會同仁知道,到底要對接什麼東西。我坦白來講,國內還沒有你講的那個心態,又養雞或什麼的……其實就畜牧單位怕得要死,因為萬一有禽流感,旁邊又有人接觸,有些禽流感會傳人的,目前在我們這個國家並沒有鼓勵,我們希望這一些飼養的禽畜都是密封式的,鳥都進不來了,你今天要做的東西與他的畜牧政策有一點扞格,所以當然不會訂定一個遊戲規則,有養一些家禽,人又在裡面活動,我先這樣回應。
剛剛問到對接機制,相關的部會很難回答你,因為範圍太廣了,所以你可能要把問題聚焦,比如要養蛋雞,蛋雞養到一定的量,按照一般的規則,蛋雞只要超過3,000隻就要做牧場登記,因此你養到的量超過了,要拿去賣,又沒有做牧場登記,這樣就沒有辦法符合,有不同的禽或畜,都有這一個規定。
政委好,各位朋友大家早安,我也是經濟處,我叫廖耀宗,謝謝。
像上次我們去高雄,他已經在日月潭上架了,但是還是沒有故事,我只有看到他的東西不錯,但是沒有故事,沒有故事,顧客就不會感動,因此我們就要把這個東西出來,謝謝。
透過輔導的團隊,業者自律的方式去做設計產品,社企最重要的是讓他把故事講出來,只放一瓶醋沒有說故事跟一般的企業沒有區隔,後面的故事才能跟一般的企業區隔,當它可以賣得很好,產品行銷跟服務行銷可以做得很好時,後面的問題就會少很多,不然大部分的社企都還在那邊拼命游泳想游到岸邊,很多問題都會游過來,因此我認為這一個行銷的部分,不管是透過電商……我現在在電商一直說我買社企,但是他們看不到東西,所以他們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不是問題,但是行銷是問題,我剛剛講的狀況是故事要提出來,也許他們不會講故事。
但是大家看到國外的網站,就會說每賣一瓶醋可以捐給特定的單位,現在開始走向這樣的方向。
其實除了在政委的領導之下做社企,包含前手,已經有很多年了,我一直覺得可以讓社企不要永續發展,現在最需要幫他們的是社企,並不是社會弱勢,感覺這樣子,但是我們真正是要利用社企來解決社會問題,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可以sustainable,可以讓他的產品或服務行銷出去,但是到目前為止……其實我覺得有一個企業可以做某些產品是社企產品,某些不是社企產品,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沒有辦法辨識這個到底是不是社企產品或者不是社企產品,因此我們沒有辦法做行銷,像剛剛又繞了一圈,如果這個擺在貨架上不知道是社企,也不知道是社企產品。
像剛剛講的環保署、教育部也可以再思考一下,其實很多資源回收業都有社企的功能,把大家電堪用的轉送給弱勢,這個也有得獎,因此這個很多去做benchmark,然後再推廣。
接下來,我們可能要思考一下怎麼樣把地方政府帶進來,地方政府好像都在看我們,也就是有一個機制來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當作工作的一部分,不管是用哪一些方式。
第二,參訪的部分就由ready的部會來排,大家就一直輪,可以好的就去參觀,我們就去。
很抱歉,我要先離開,我有一個建議,如果一個月巡迴座談一次,但是下次top down一次,就是拆成這樣子,不如巡迴座談跟top down兩邊都很趕,都搞到三更半夜跟早出晚歸,但是我們想看清楚一點,高雄那個我滿想看製袋。
這個一旦收案之後,後面的部分就很重要,如果可以的話,每一個部會有一個窗口,是不是要成立一個通訊群組,因為很多的東西都有群組,穩定供電都有群組,穩定物價也會有一個群組,所以大家在第一時間就可以聯繫,東西很快就可以看一下,很多東西放在那邊就放兩天了,謝謝。
我剛剛看了一下,最好大家收到那個東西就判斷一下,如果不是你,早出來就好了,因為這個5天很像是尚方寶劍,如果不是你就馬上轉給別人了,如果是你,就收下來五天回覆,所以我的建議是這樣子。
第二個來源是,我們禮拜三固定在這邊,他們有些人會來,這個是三個主要要提一些問題的來源,然後來源下來之後就是分案。
我事先拜讀了一下,這個是針對巡迴座談,但是我們覺得找到這一些收案時,其實有很多來源,如果真的有問題,很難等到我們下鄉,所以應該是晚上睡不著就可以在線上提出,這個是一個來源。
所以我建議相關的部會,把別人該做的什麼都列進去。
我的意思是內容。
確定工作的內容以後,主、協辦自然就出來了,按照以往社企的方案是有跟院長報告過,所以我們可以考慮要不要先跟院長報告過,也就是一次調整再報院。
現階段應該是針對行動方案的內容來作調整,這才是重點。
「社企」找得到,但都在賣書。
我建議副處長不要緊張,這個概念上有一點跟OTOP是一樣的,因為這個跟OTOP做了這麼久了。
如果以虛擬的話,就是要開始建設一些從消費者角度,像消費者在買東西可能會打「有機」、「無毒」,但是慢慢打好,就要打「社企」,就會有一串社企的商品出來,但是目前一個都沒有。
但是目前選購也不行,一定要整個變成package,也就是一組2,000元,從要買的人角度思考,現在一袋芒果乾,怎麼送得出去?
我剛剛沒有建議KPI要銷售多少錢,而是幫他們行銷的部分多著力,不管是虛擬或者是實體的平台,像空總就是非常好的平台,像到了幾個節日,也就是所有的金融機構,也就是有一個產品在那邊,如果要送人家禮物,就在那邊選購。
報院的話,按照我們的慣例,我們會交給國發會審議,而國發會沒有什麼好做的,這個是責無旁貸。
所以,如果列出來的話,那裡面有好幾個單位,一項有很多工作,由不同的單位主責,因此我建議經濟部就此部分可以(再思考)。
像剛剛有提到電商社群的行銷,這個非常重要,另外一個是政策廣宣,外交部為何不同意?因為給他的職責太高了,如果是只有對外聯繫的部分,但這裡面包含了整體的政策廣宣,搞不好勞動部更清楚,因為之前對外很多是勞動部在做。
那個「銷」其實可以結合外交部,其實這個看不到虛實的平台誰在分工,像社創中心是「實」,但總要有一個「虛」的(平台),是創新中心的平台或者是創新圓夢網?
如果我們談企業,像產、銷、人、發、財,這裡面都沒有銷,也就是協助創新企業去作行銷,我剛剛去露天打「社會企業」四字,一樣都沒有,想做好事也不知道要找誰,「銷」知道找誰,融資的問題就解決一大半了,我們應該要想如何自主成長。
「利息差額補貼」也可以。
ESG投資,事實上範疇就不是只有投資,我建議用「資金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