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時候、任何人,這是可受公評的。因為我進來開協調的每一場會議、每一個字十天之內在網路上都有,所以已經很多調查報導的記者拿這一個當材料,或者是國際做比較政治的學者拿這一個去做一些文本分析。看他們的產出,就知道說這個對大家有沒有幫助。
所以它是一個實驗性質,說不定我們實驗到最後,發現極致的透明有壞處,或沒有幫助,或什麼之類的,這我也不知道。
另外一個是,確實我可能是全世界所有minister層級來做「基進式透明(radical transparency)」裡面做得比較徹底的一個——不敢說是最徹底的——但是做得比較徹底的一個,所以全世界的朋友也在看說,這樣到底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吉祥物當然對大家都很吉祥,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就是在說我做的實際事情,大家覺得無論有多少益處,至少對自己無害。所以當然是很吉祥,這個沒有問題。
所以我很幸運,臺灣剛好是我們在取得言論自由之後的這一代,享受到言論自由的好處之後,沒有人覺得我們應該要放棄掉言論自由——至少在我這一輩裡面沒有人這樣講——所以不管是什麼立場的朋友,大家對於促進溝通這一件事上,基本上都是贊同的。
很少有人會說「政府應該更少溝通」,或者「我們應該積極打壓朋友的意見」,臺灣沒有人這樣講嘛!對不對?
另外,當吉祥物有一個好處,因為我在推行的不管是開放政府,或者是做一些數位化治理的工作,其實在臺灣是沒有人反對的。
所以不可能自己沒有搞懂的事,然後我要求社會大眾接受,這個是不可能的。
第一個,就是我不會為我不懂的事情代言。
我是覺得,我確實是有吉祥物的效果,這個是真的,但是我並不擔心這一件事。
也不是(笑),而是說吉祥物至少有能動性,可以走來走去,樣板是沒有能動性的。
但是我覺得這跟樣板也不太一樣。
確實是有人跟我說過,我比較像吉祥物的一種狀態(笑)。
我覺得它好像也不是在說數位化……
我是覺得還好,因為《經濟學人》那一篇文章主要講的是說:政府願意跟一個以前的黑客(ex-hacker)合作溝通。
是這樣子沒有錯。
以文字為主的社會。
就像我十三、十四歲的時候,剛開始接觸到這一些……
所以我覺得這個讓我有一種熟悉的感覺。
作為專業的事務官,這個是最基本的能力。
所以至少不需要太依賴非語言訊息,大家看逐字稿,是能夠在腦裡還原回那一個畫面。
其實是有點像我最早接觸到網路世界的人。能夠成為專業的事務官,至少文字運用的能力是很基本的。
對啊!
可以啊!都沒有問題啊!
我覺得不錯啊!以行政院這方面來說,至少以我接觸到的事務官……
是指到行政院嗎?
它是把這一個權力還給大家。
對,每個人都是直播主,您說的沒有錯。廣播、電視、平面的界線已經消失了,我們可以同時發布這三個,而且我在發布的時候,我還可以挑我要對誰發布,所以不但是受眾、連媒材都是由講話的那一個人自己決定,那這一件事是比較回到我們有廣播、電視以前,我要去找誰說話的這樣一個概念。
以前有能力自己開廣播電臺的人就那麼幾個,所以你要上廣播,它是一個稀缺的資源,只有邱吉爾等人可以整天上廣播,但是一旦有網路的話,等於每一個人都有網路電台。
是啊!
而網際網路我覺得只是讓這一個東西回到任何人不但可以講、也可以聽,我們不但有一個人對一萬人講的方法,我們也可以同時聽一萬人說話的方法,就是把這一個對稱性某個程度還回來了。
對,我覺得有高度的不對稱,變成是你如果很擅長用你的聲音去煽動人,那世界大戰什麼的就非常容易去引發的。
在我們有廣播、電視發明之前,你必須要是五、六個人聚會說話。到電話、電報發明仍然是一對一的,但是電視發明之後,我覺得大家的行為方式,其實已經脫離了我們語言或者是文明一開始被發明時的對稱性,變成高度不對稱的模式。
對啊!就是去傾聽,因為我們人跟人之間最基本這一些交流的方式,好比傾聽、說話、形成共識等等,這一些東西其實從我的角度來看,它某個程度是被廣播跟電視的發明所打斷的,因為廣播跟電視變成一個人可以太容易跟一萬個人講話,一萬個人太容易只聽一個人說話。
當然啊!
所以這一些人類的行為在這裡面的改變,其實這一個題目是研究不完的。
好比說即使我不會講好比像土耳其文,但是我現在在AR或者是VR裡面,我講中文,然後機器自動翻譯,然後就可以跟各國的人同時交談。
而且這就不只是人了,而是整個生物界、社會界、自然界。不管是學門,或者是我們本來說不同的認知模態中間的這一個界限,現在都因為自動化轉譯的關係,而快速消融。
確實啊!我們一開始講的那個「人到網路上的行為怎麼改變」,隨著網路演變,現在我們說萬物聯網,已經變成不是只是文字了,它包含擴增實境這一些東西出來,人的行為還是不斷地改變。
一直都有可以研究的、很有趣的事情啊!
為什麼要害怕?
沒錯,但是他就必須要教學徒,然後我們現在看到大的品牌,往往首席設計師已經不是當時創品牌的大師了,他必須帶著學徒,讓學徒變成新一代的老師。如果完全只是沿習他做的、收授權費的話,他也沒有動力去帶年輕人。
有大師。
在別的很鞏固專利權的行業,其實就看不到這一個情況,很容易變成是一個大師做了,然後就收了一輩子的專利費。
因為你不能舊的在這邊一直收授權費,你沒有授權費可以收,你就變成即使是大師、大品牌,也還是要交接給年輕人,年輕人又要自己的創意,不能只抄大師,對不對?
確實,我們看好比像服裝設計業,他們就是一個不能申請專利、也不能申請著作權的一個產業,而這一個產業因此風險就很高,因為你投入一個設計,到下一季,那個顏色、剪裁的所有人都抄過去了,所以就變成這一個產業,不斷在材質及任何東西上去進行創造,本來的設計師發現了一些顏色或搭配,會變成未來新一代設計師去設計臨摹的養分,就是說會變成這一行的創新因此是幾乎被逼著,會非常非常快速。
是啊!那當然。
確實。
是自由流通的意思。
這一種開放的文化,從演化的角度來講非常容易理解,因為它的繁衍能力不受限制。當然當時的黑客會說「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但是其實並不是「Wants to Be Free」,而是「Wants to Be Valuable」。你讓它能夠自由地傳遞,當然是讓它valuable很好的方法,因為你讓它取得的成本減到零,因此不管發揮了多少價值比起成本,本益比都是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