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的話,我們非常感謝,這個是很重要的工作,我們往下。
這樣應該有回答到委員的問題。看大家有沒有要詢問的?
就像上次也是到2019年8月,也就是結構化的開放資料才公開,並不是因為系統來不及開發,而是因為稽核就需要這麼多的時間,是這個意思?
我建議是分送的,不管是委員想提出來,不管是用動議或是討論案,在下一次會議才可以討論,不然在這個會上,要再等一次才可以處理,所以大概9月底完成之後,可能需要一些作業時間,作業完之後,我想10月初就進行分送,不管10月初有沒有開這個會,應該都可以即時看到。
是10月初就會公開或者是明年就會公開?
它是競選經費透明化的報告。
感謝。所以第三個部分是,我們目前是在辦法、位階的這件事,大家在院本部沒有什麼意見,等於通過就是了。如果大家有什麼問題或者要補充的都可以?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再往下,謝謝。
看其他的委員跟同仁有沒有什麼提示?
我覺得這個是滿好的,「每天來點布農語」就可以看到很多很有梗的圖卡,我想包含洪簡委員或者是任何委員有這方面的聯絡方式,就不吝於隨時提供,就盡可能早一點讓他們知道原民會因為這個承諾事項的關係,也要開始做這方面的事情,我想民間會有很多創意。
很像這個會議會持續在兩年中間會舉辦多場,我想這個警示圖卡應該也不會最後突然出現一堆,應該是有的就有、沒有的就釋出,這樣是可以慢慢變成大家討論的一件事,因為敏感度的警示圖卡,對我們來說都是新的概念,我當時在行動方案看到的時候,也覺得是很新的東西,我想社會對這個也是有期待的。
也就是分項這兩項,應該是用類似的管道,也就是彼此加乘的作用。
看有沒有同仁或者是委員要補充分享的?
所以我具體建議是,當然盡早啟動,然後盡早讓大家知道有這個事情,這個是最重要的,是不是一定要在11月就產生出最後的定案,可以文字稍微和緩一點,可以變成草案、討論案之類的,我覺得這樣子比較不會很像自己壓一個deadline,然後但是反而犧牲掉討論的空間,給你參考。
我想這個部分如果沒有擬訂的話,當然後面關於落實什麼也無從執行,我當然很高興聽到在接下來三個月可以辦理到一個程度,但是我要提醒的是,也不用特別趕,因為特別趕的結果,就會是大部分的利害關係人可能第一次剛聽到,就要表示意見,等於中間來回討論的時間會被壓縮掉一些。
假設我們邊境管制做得好的話。
簡單來講,你覺得接下來三個月期程是ok的?不用特別延?
我們這邊講的是這個提案追蹤機制本身,倒不是執行,執行是到明年,而是研擬的這件事,是不是現在才啟動等等?
感謝分享,有關於剛剛提到包含參與機制、文化敏感度的指導原則,這是比較最近的。看各位委員有沒有要提出來詢問跟補充?
沒有的話,我們感謝這個報告,我們就洽悉、往下。
想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要提出來詢問或者是補充?
謝謝,非常清楚的報告,也有很多具體的做法,不只是量化指標,這個非常好,謝謝。
如果OK的話,我們就往下。
我具體建議是希望至少有一個機會讓「Join」的「眾開講」,時間不一定要非常長,等於是從「眾開講」關注到開放政府行動方案的朋友們也有機會來瞭解我們現在對這個子議題又有比較需要徵詢,即使在別的管道都沒有接收到資訊,至少可以在這一個管道可以接到資訊。
我想開放政府這整套,之前都是在「Join」平台的「眾開講」去徵詢不特定大眾的意見,目前聽起來這兩個徵詢的題目,當然很適合在各種不同的管道來請大家表示意見,這應該沒有問題。
看大家有沒有提出來?
所以其實就是都可以,剛剛聽起來這兩個都可以,當然後面涉及規費法主管機關本身對規費法的定位,這需要更多一點的討論,但基本上並沒有限制這個範圍。
看大家有沒有補充或者是提出詢問的?
瞭解,就是比較集中,不是一般性的對於規費法或者是政資法的徵詢,這樣瞭解。
我想問一下,這個徵詢的範圍是剛剛涉及哪個公共問題(兩個)比較窄的,還是任何一般性的資訊取用權在政資法裡面都可以提出意見?也就是現在這頁的右邊。
感謝。
如果大家ok的話,我們繼續往下。
像彭召集人提到隱私的部分,我也瞭解到國網因為有計算的能力,也正在做很多兼顧隱私、資料可用性,就是用算力來換隱私保護的分享科技,很謝謝在這方面的貢獻。
我在過去三個月被CECC徵用的過程中,非常特別感謝國網的全球疫情地圖,因為不但有很漂亮的報表,而且每個都可以即時下載API,在我跟每個縣市長逐一確認他們看到的東西跟我看到的東西一樣的時候,其實起了很大的作用。
如果都還好的話,非常感謝科技部的報告。
感謝報告。有沒有同仁要補充或是提出詢問的?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這一個部分很感謝這個報告,剛剛彭共同召集人所提到的那個方向,我覺得是很重要。就像Schema有很多的工作一樣,也許我們就把Schema今年的工作一面在做的時候,一面在想說明年怎麼樣讓它不只是公部門裡面的跨部會或者是跨地方政府,而是去援用剛剛也有提到幾個還不錯的case,PTX也是其中一個case,讓它變成明年可以進一步精進的,如果彭委員或者是其他的委員有想到哪一些case可以通案化的話,也請隨時給我們批評、指教,謝謝。
感謝。看其他的委員有沒有要補充或者是提醒?
我確認我的理解,好比像目前資料標準平台放的是公路監理,當然都是監理相關的車籍、駕駛什麼資料,但是有民間進來的,像公共運輸流通服務平台,簡稱「PTX」,因為這個部分是民間所做的,整理PTX上面的Schema,跑到我們的Schema平台,這不在今年的工作範圍,我可以這樣理解嗎?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請國發會同仁稍微解釋一下這個?因為持續發展營運資料標準前面那個部分,就是逐步納入Schema的平台,這個大家都瞭解,但是那很像只拘束行政的部門或者是地方政府,對於民間經濟部門、社會部門等等,我們如何讓他們也可以變成很像也來訂定資料標準,目前因為是往年底左右就要執行的,目前有沒有什麼想法要跟我們分享的?
看其他的委員或者是在場的同仁有沒有要提出的?
感謝。這確實也是18頁後續推動工作上,我們目前看到的文字是說促進跨部門、訂定領域的資料標準,但是其實一方面就像共同召集人所說的,本身可能就跨很多個領域,二方面是跨部門是跨到社會部門或者是經濟部門,感覺上跨度比較高,跨公部門的在場各位,之前都有相當好的經驗,但是跨社會部門或經濟部門的話,目前似乎按照彭委員的說法,我們有一些case,但我們只能說去看那些案例,但是目前並沒有很明確的指引,意思是這樣。
請問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詢問或者是提出來的建議?
感謝,這次非常清楚列示出我們到年底以前,國發會打算做的事情以及目前正在做的情況。
沒有的話我們就往下。
其他的部會有要補充或者是進行說明?
這個部分如果大家也覺得ok的話,應該是高中部分委辦團隊,還是要讓他們知道最後的end point是什麼,而不是討論完資訊公開之後,再另外找一個團隊來弄開放資料,而是現在在弄的時候就要把開放資料的精神納入,這樣就可以解管了,謝謝。
那看共同召集人?
所以確認你的意思是,高中的部分雖然目前主要是校務資訊公開,但是在本來列管裡面,之後往開放資料的移動,也是我們會管考的方向,所以方向跟委員所提的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希望在這邊解管,是不是?
如果都沒有的話,我們就洽悉,就按照這樣的方式繼續進行,謝謝。有的,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