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重大遺傳性疾病方向修改。第五,修正人工流產規定,包含定義、週數限制、實施人工流產之事由、刪除人工流產配偶同意規定、增列未成年人人工流產同意之第三方機制。第六,醫療機構實施結紮手術,應確認本人意願。第七,修正醫師應勸導實施人工流產或結紮為告知義務。
一旦有了這個架構,之後就不一定是很像健保署代替你去判斷哪一些有公益的研究性質,而是可以自主地說:「我有某方面的慢性疾病,我也很希望可以貢獻到更精準提供到這些疾病的解決方案,而且看了這個隱私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