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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工作會議時間:2021/11/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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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IS 黃子維 / 賴致翔 / 詹壹雯 / 周詳
- 勞動部 林宏德 / 莊國良 / 李佳芸 / 陳慧玲
- 衛福部 劉靄宜 / 王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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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訴求 7「建立雇主回饋外籍勞工表現系統」,請勞動部與法制單位討論是否能揭露部分資訊給特定人士,如:雇主更換外勞次數、外勞更換雇主次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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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據訴求 2「將家庭看護工納入衛福部管理,落實將外籍看護作為補足長照人力不足的方法」,衛福部、勞動部將研究極端案例使用喘息服務之可行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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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據訴求 1「將工廠工及家庭看護工分開管理,並修法限制看護工轉廠工」,勞動部今年八月修法限縮跨業轉換,已減少九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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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根據訴求 8「雇主得停聘不合格之外籍勞工並將其遣送回國」,依《就服法》第 73 條規定事涉勞資爭議,需請雇主廣泛蒐集事證以利地方政府查處。另,指揮中心已於 110 年 11 月 2 日核定專案,後續經與來源國協調後即可引進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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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據訴求 4「廢止外籍勞工逃逸懲戒「家庭看護工」雇主三個月空窗期,無法遞補的規定」,考量就服法第 58 條明定三個月後之遞補規定,如放寬恐降低勞雇雙方之磨合意願,又目前已有國內長照資源可資補充,宜維持現行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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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針對上述訴求 7、訴求 2 後續有討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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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下次工作會議訂於 2021/12/09 上午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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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工作會議時間:2021/1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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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IS 黃子維 / 賴致翔 / 詹壹雯 / 周詳
- 勞動部 陳慧玲 / 林宏德 / 莊國良 / 李佳芸
- 衛福部 王玲紅 / 黃千芬 / 劉靄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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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衛福部於會後一個月內,提供「2020/1/1 至 2020/12/31、2021/01/1 至 2021/10/31」 期間,使用長照喘息服務給付額度達到上限的人數和用罄給付額度的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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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勞動部針對提案訴求第 1,2,4,7,8 點,籌辦協作會議,安排場地並盤點提案人訴求有關利害關係人,如:提案團體、行政機關、民間團體、雇主團體、移工團體、仲介團體、長照機構、專家學者、立法委員或相關個人。至提案訴求第 3,5,6 點部分,因涉內政部移民署,後續另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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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次工作會議時間:2022/01/12(三) 14:00,請衛福部提供前述資料,勞動部提供會議籌備資料與利害關係人名單(請衛福部協助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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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工作會議時間:2021/1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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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IS 黃子維 / 彭美琪 / 賴致翔 / 詹壹雯 / 周詳
- 衛福部 王玲紅 / 吳希文 / 黃千芬 / 劉靄宜
- 勞動部 林宏德 / 莊國良 / 李佳芸 / 陳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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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衛福部統計 2021 年「使用長照喘息服務給付額度達到上限的人數和用罄給付額度的樣態」之全年資料,並研析未長期住在機構的被照顧者之困難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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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次會議 (會前會) 訂於 2022 年 3 月 4 日 (五) 上午 10 時於勞動部召開:請勞動部及衛福部提出協作會議簡報、是否直播、與會名單及 PDIS 有關會議資料 (議題手冊、心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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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協作會議地點訂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 樓 1008 會議室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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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協作會議時間請勞動部回去確認 3/21-3/25 擇 1 日,會議時間 3 個小時。(避開 3/2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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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前會會議時間:2022/03/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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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DIS 周詳 / 賴致翔 / 詹壹雯 / 彭美琪
- 勞動部 陳慧玲 / 林宏德/莊國良/李佳芸
- 衛福部 吳希文/黃千芬/林秋慧
- 小桌長 陳銀哲/張儒臣/李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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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勞動部、衛福部修正簡報、確認心智圖內容並準備說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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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主辦機關勞動部確認出席名單,並調整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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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請依照會議討論之時程完成後續籌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