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段未錄到音,敬請見諒)

  • 這整個已經敘述得很清楚了,如果在平台的話,整個商業模式是用Protocol,在臺灣成立是做一個Protocol,就可以主導所有全世界的平台,像Airplay、DELL,那又是一個機上盒。

  • 你覺得可以拿專利去告他們。但你有告嗎?

  • 告的狀況太複雜了,在美國你要準備200萬美金,這個是我的能力。

  • 但如果你不能提告,如何去主導全世界的平台?

  • 他做他的,等我有錢再來告他。我的意思是我們去做一個Protocol,然後來主導TV,像筆記型電腦,比如汽車面板,只要跟手機連結,就閃不過專利。

  • 我的意思是,因為這個通訊的協定,已經有很多開發者在實作了。所以我現在如果要用手機投影機上盒,甚至是我自己寫一套程式都可以。

  • 你現在講的是,他們是有侵犯你的專利,所以其實未來我應該是只有用你的這一套才可以。

  • 但是在你沒有能力告他的時候,如果我是一個開發者,我當然還是針對Miracast或AirPlay來寫?

  • 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目前不是證明至少有一家比較小的,有侵犯到你的專利,你怎麼說服投資者說,投資你是有意義的?

  • 到底怎麼做的部分,我是要去做,不是要去告。

  • 所以,你要怎麼做?

  • 所以要做的意思是,因為好不容易……比如像中國專利是去年年底才下來的。

  • 像這一種東西……當初去申請這一些專利,不是為了要告誰,是為了能去創造一個生態,我們臺灣自己建立生態,建立生態的狀況,我有寫一份資料,也就是有邀百度來做這一件事,以中國的市場來做,因為創新者都是講一些天馬行空,但是事實上都要有一些事實的根據。

  • 像我做一年,在中國就可以有3,600億的營業額、480億的營業額。

  • 但我的意思是,現在像Chromecast這些,已經做到了?

  • 是已經做到,但這個生態還沒有建立起來。

  • 可是像Google、Apple、Amazon這些現有的生態系,它已經可以連Netflix、Youtube、家電控制?大概有三個生態系。

  • 對。但是我的意思是,他們的生態,我現在沒有能力管他們,他們太大了。

  • 但是如果我們建立一個生態的話,臺灣的經濟……因為物聯網平台是物聯網產鏈中最大的價值,這個要讓臺灣的GDP達到2.2倍;因為創新者的困境,沒有人會相信。

  • 我想你如果確實能把這個平台建立起來、取代掉Google、Apple、Amazon,那有相應的營收,這應該是常識。

  • 所以來找你的原因就是在這裡。

  • 臺灣要發展,政委是數位政委,我想應該有人來瞭解,要看這個是不是可行,因為我把所有的想法——這個花了幾年,中國的專利是六年申請下來,美國比較快,三年就下來了。

  • 我已經把專利掌握在這了,臺灣為什麼不用我的專利?其實現在所有的投影機,像LG跟手機連結,直接投影跟移動,都卡到我的專利了,其實有很多產品。

  • 對我來講,將來提告,就收專利費用,這個對臺灣的意義不大,能用這個產生的門檻,變成臺灣新經濟戰略核心的競爭力,我想這個對臺灣比較重要。

  • 我們希望政委來瞭解這個事情,因為這個東西在臺灣沒有人會去瞭解,其實也沒有人想去瞭解。我這裡面有很多叫做「實踐智慧」,我將來授權給電視機,當作通用產品來賣,跟智慧手機一樣,裡面附上一個型態,我之後將來授權給中華電信,不用什麼機上盒,用實踐的方法,比如我授權美國三家、四家來做,臺灣的廠家有國際性經驗的,像宏碁、華碩,我也要收專利費用跟授權費用,這個是一定的。

  • 我想這麼做,但是在我的看法,對臺灣的經濟是一個關鍵,因為臺灣不敢想說要去作平台,大家都想做平台,但是事實上做平台靠硬體,也就是終端,其實只有Apple,其他大部分是殺手級的應用;現在的網絡平台是單機連結。

  • 到物聯網的時代,這個結構改變了,也就是多機連結。

  • 我有聽懂。

  • 專利有倚靠,等於是讓臺灣有很大的機會。以前的結構行不通了,而新的結構會產生。

  • 像Siri的耳機,去年的銷量這麼好,其實將來台視、中視,那就是遙控器,也就是專利範圍當中,其實像Amazon銷售得這麼好,其實他們也是在做實驗,都是要去掌握終端,也就是遙控器,像Siri跟語音都是遙控器。

  • 只要命令電視跟手機連結的話,那就是我們的專利範圍了,當然這個太廣了,我不敢說全部包括,但是基本上在專利範圍,只要有螢幕的都包括在內,只是很簡單的觀念。

  • 如果有這個專利來作依據的話,變成我們要推廣的工具,而這個工具像整個東南亞,又或者歐洲,這麼注重知識產權,延伸出來的protocol,我想對臺灣的經濟無往不利。

  • 這也許是小觀念,但是我講給別人聽,沒有人會相信,沒有人會思考,我現在不是要強推銷給任何人,其實全世界夠大廠的資料我都寄了,六年前就開始寄了,完全沒有用,但是很悲哀,你不要認為大家都很靈敏。

  • Apple iPhone一做出來,像Nokia都做得很好,但是有很多改變,只是中間就很像槓桿原理,你都敲起來的話,整個局勢就不一樣。

  • 當然要經過政委去思考,別人都做了,但是問題都是在做實驗,而沒有辦法建立生態,看這個大部分都是在電視機上。

  • 對電視機的控制,大部分都是遙控器,將來是語音助理。

  • 我長期大概七、八年一直在注意這個細節的發展,我本身就是從事創新的,我不是學電腦的,我是產品設計出身的,這整個生態都是做商業服務。

  • 破壞式創新,讓電腦消失,一個月交200元、300元台幣,就不用買電腦了,全世界的市場,中華電信有所謂的叫做HiCloud,他們就在做這一種工作,只是在做商業服務而已。

  • 我在這邊講得很清楚。

  • 是,我看到了。

  • 因為這種創新的東西,會被認為腦筋有問題,這個我體驗得很清楚,根本就不可能有人相信。但是有一天,你要建立平台,什麼都被我卡住的話,才會跑來找我,但是我沒有能力,所以今天要跟政委,由你看得懂以後、瞭解以後我想做什麼,覺得可行,這個是國家GDP四倍,臺灣的一年GDP才5,000多億美金而已。

  • 我在中國就要做4,000多億美金,這個是講理想的,增加一倍、兩倍還得了,像中國做,要有很多技巧,這已經不是在科技領域的狀況,也就是實際經濟體利用這麼小的專利組,就可以敲出這麼大的大餅,國家為何不好好來思考一下?

  • 你看到是寫「為臺灣陳請」,對你來講是你的心智模式,但是對大家來講這個是新物種,沒有人會相信,要不然宏碁怎麼會到這個地步?華碩也不是好到哪裡去,將來是做服務跟平台,這個是沒有辦法的事。

  • 這個我都要取代PC了,這個硬體都是臺灣控制住,這整個對我來講,我需要像政委能夠接受新觀念,又是在新經濟裡面有這個歷程的人來感受,他們感受不出來。

  • 懇請總統、院長……請思考一下。

  • 我們會思考這個題目。這個沒有問題,可以答應你。

  • 如果你覺得可行的話,臺灣才有希望。

  • 我到國發會、「亞洲‧矽谷」、科技部,只有經濟部到現在一直跟我進行,這個是好現象,經濟部工業局技正的職務,他說就是這樣子,過年後遠傳要跟我談,什麼買中嘉,都會消失。

  • 這麼嚴重的事情,我奮鬥了六年,真的有苦說不出。我不要求你們一定要接受,但是你們總是來研究,可以吧?

  • 把我的做法、怎麼做搞清楚,這樣就好了。

  • 尤其政委你的觀念,我看到一些報導,有30%的把握,政府該投就要投,你講得很很好,就算將來失敗也沒有辦法,我是這個觀念來的,我六十幾歲了,不好意思,但是我不是學平面設計,我只好指揮整個,我從「亞洲‧矽谷」從科學講到哲學,我全部都很用心地處理,為什麼會碰到這麼多的問題?一次發洩給政委來聽,現在比較好的是,總算經濟部很用心,也在幫我推,很可能經濟部說要做的事就是要做。

  • 因此,我碰到經濟部以後,我才覺得有希望,我覺得對政委來講,認為更有希望。我苦過以後,哪一家跟我簽約,Apple TV要不要賣,這個是要經過一段過程。

  • 其實將來整個整體的狀況達到一個境界,才會知道我的存在。

  • 這個是我想表達的。

  • 三個綜整回應:

  • 如果這個專利,如你所說的,真的是包含你剛剛講的Chromecast都有覆蓋到,那你要解決有是三個問題:

  • 第一點,你要證明這個東西是你第一個提出的,在你提出沒有人提出過。這個你可能已經有研究了。

  • 第二點,他們有沒有辦法稍微改一下設計就繞過你的專利?這個你還是要多研究一下。

  • 第三點,就算你之前沒有人想到過,也繞不開專利,你如何找到夠好的法律團隊,來證明這件事。

  • 有這三個之後,才會比較容易找到願意跟你合作的平台或代工的廠商。

  • 是,辛苦了。

  • 總算讓我表達出來,創新很苦。

  • 當然,也很謝謝你對經濟部的肯定。這些我們都會公布在網路上。

  • 你需要的話,也可以給我們相關資料的公開網址,你講的內容都可以提供給別人,我們會再寄email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