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今天這一個問題我想剛剛楊教授有提過,如果假設是偷拍的話,我想大概沒有什麼爭議,應該有共識,法律上應該也是可以處理。至於是不是要法務部所提議的,也就是在文字上做一些增強等等這一個部分,就是第315-1條要不要加名詞,我個人認為沒有意見,要讓它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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