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組二—一的㈠提案5的第五點「增加檢察官人力、物力之資源」與二—三提案1 「增加檢察官及其輔助人力資源」,議題整理組是依上次開會的決議,留一個地方空白,表示相互間的關連性。

二、第二組議題是否依吳副組長建議或維持原狀,請發表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