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們在辦面對面協作會議的時候,也會比較注意,如果某一個組織想要派十個人來,但是我們預先就知道這十個人的立場是完全一樣的,一個人來就可以了,另外九個人看直播或者是附身在那個來的人身上,希望在場的人盡可能帶來一種不同的觀點,這是我們在前面比較是設計發散跟第一次收斂,也就是界定共通問題的這個階段是我們注重的,有一些我覺得比較決策性質的,當然會屬於 Mini Public 或者是抽籤等等的方式,那就比較不是在協作會議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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