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覺得如果人盡皆知,而且有6或6+6的實驗期,而且大家覺得這個是好主意,通常大家擋一個法案,也就是「社會沒有共識」這六字,不管怎麼樣,基本上就用這六字打發了;但反過來講,如果已經有這一個機制,讓社會已經形成共識,讓金融創新實驗條例的本身,不會看到任何一個委員跳出來說不要做金融科技創新,相反的,大家搶提自己的版本,就說這一個版本比那個好等等,所以我們在院裡面真的是參考跨黨派許多委員的提案,特別是余宛如委員從「vTaiwan」最早期就跟我們一起協作,特別感謝Kar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