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因為我花錢聘僱這個外籍看護工進來,但是因為制度的問題,我們國家沒有嚴格查緝跟防範的動作,以至於這些每個聘僱外籍看護的家庭都是失能的家庭,我們拿不到巴氏量表,我們都是重症、失能家庭的情形之下,我們按照國家規定我們的步驟、勞動部要求我們的步驟,我們錢也繳了、文件也送了,但是他卻逃逸了,這部分應該是制度的問題,並不是移工的問題而已,因為很多人來的時候其實不見得就已經預備要逃,所以有兩種:一個是他們還沒有要來之前就已經有這樣準備了,或者是他們來了之後被同鄉或是其他我們看到的狀況。因為有照護的空窗期,我們希望在這三個月趕快找到,只要找到我就可以趕快遞補下一個,像外籍移工要引進黑工,這個並不是失能者家庭最在乎的事情,而是因為今天有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