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要嚴懲逃逸外勞,但並不是全部都是移民署的事,我們看到前一個方塊所講的,今天之所以要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我們只要看護有逃逸了,就懲罰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有三個月的空窗期,假設今天沒有照護的空窗期,其實臺灣引進多少的移工,他們要怎麼跑,身為一個公民、臺灣的人民,我們其實根本不用在乎,因為這是國家法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