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蒐整相關意見後,拒絕行銷權的部分,因為個資法已經有相關的規定,將透過指引及函釋來加強說明,但是針對合法蒐集的個資,要賦予當事人拒絕權的話,可能會涉及到修法,因此可以參考外國立法例在個資法上增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