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針對承諾事項所包含的六項議題說明目前的辦理成果,首先是針對拒絕權的部分,我們個資法只有針對拒絕行銷權有明文規定,是不是要針對控管者合法蒐集的個資也要增訂當事人可以有拒絕權,還有是不是在個資法上增訂相關限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