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會去調查、認定這個人犯罪,確實有精神障礙或者是心智缺陷因而有責任能力降低,或是沒有責任能力的情形,這時候除了判決處刑之外,還可以再施以監護,對這個行為人來進行治療,降低再犯及公共安全的危險性,如果把刑法第 19 條刪除的話,就沒有施以監護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