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跟社創有關的計畫,其實就是我剛剛報告 105 年到 109 年我們推動的青銀合創實驗方案,有別於青春計畫,其實是以青年為提案的主體,青銀合創的實驗方案,主要提案主體還是組織,我們當時是分了兩類,第一類是法人、大專院校跟民間團體,第二類是加入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這兩類的區分,第一類文化部這邊支持的是聘請青年的人事費用之外,我們也支持一些業務上行動計畫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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