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揭弊者保護法相關推動的法制作業,從101年一直到107年,總共有四次的學者委託研究,先針對機關內部、公部門揭弊者保護法來做,也就是政大李聖傑副教授、交大林志潔教授、林良榮副教授及中正的謝國欣助理教授,接著召開相關的會議,從102年12月到103年10月間,共召開11次,有產官學代表,另外也有圓桌小組會議,總共六次,由教授、專家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