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是最重要的,也就是大家拋棄掉專利權及大部分的著作權,也就是在以前公部門如果你開一個標案,當然來的這些廠商,不會彼此分享他的智慧財產,這是很難想像的一件事,但在我們這個開放式創新的情況,每個人都是拋磚引玉,做得不夠好的地方,都願意去改造成更好的部分,所以這個情況之下,我們就沒有傳統上採購圖利的這個問題,也不會變成我把即時的資訊透過開放資料分享出來給民間的時候,很像我是專門圖利某個特定的開發者,因為我是公開出來,所有的人都可以使用,當你圖利所有人就不是圖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