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試著補充說明,因為我們在判定這個個資保護屬哪一個單位主管,主要是以業者是誰主管,因為這個產品的業者來講,如果當成醫療器材管的,食藥署可以對醫療器材業者加以管理,至於國健署沒有主管什麼業者的情況,所以他可能在之前所有的個資保護的點上,都比較沒有對業者的管理有所涉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