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宣稱是這樣。
對,如果有醫療效能的宣稱,就會掉到醫療器材的範疇,所以小米手環宣稱只是說運動的時候要量測身體的狀況,來確定我的運動情形如何。
倒不是這樣,小米手環宣稱量測血氧,僅做到底是做有氧運動或者是無氧運動的宣稱,其量測血氧並不是用來測是不是血氧不足,或者是要做一些治療,或是要做相關的預防工作,並不是這樣的。
是的。
當然傳輸以後,像Apple公司涉及醫療器材的業者,還是要做好個人資料的保護,所以就算傳輸出去,如果有個資外洩的情形,Apple 公司還是要負責個資保護的相關措施。
應該是說目前醫療器材的概念,如果我們禁止資訊傳輸到其他國家去的話,倒過來是其他的國家也會禁止傳送過來,因為醫療器材目前像這種ICT產業在發展,因為如果有這樣互相禁止的情況之下,不利於我們國內廠商研發,所以我們目前沒有打算要禁止,只要是使用者有同意的情況之下,其實就可以傳輸出去。
這個在醫療器材管理法裡面,也已經有授權不是用書面方式取得要被蒐集者的同意,所以其實這兩個APP當中,如果要上載使用的時候,因為是直接APP下載,就是用電子方式通知使用者說你使用這個APP,你的個資可能會被傳輸出去,所以這部分是都會執行的,但是這個規定僅及於下載使用屬於醫療器材管理的軟體。
那兩個APP是當醫療器材管,目前在醫療器材管理法裡面有說明如果有涉及個資的話,一定是要符合個資法,因為是符合個資法第6條,心電圖跟心律不整資訊可能會符合特種的個人資料。
我試著補充說明,因為我們在判定這個個資保護屬哪一個單位主管,主要是以業者是誰主管,因為這個產品的業者來講,如果當成醫療器材管的,食藥署可以對醫療器材業者加以管理,至於國健署沒有主管什麼業者的情況,所以他可能在之前所有的個資保護的點上,都比較沒有對業者的管理有所涉入。
因為有下載了醫療器材的APP,就把這個手環當成醫療器材來管,這個是小的包大的,似乎不太合理,所以我們的建議,是以健康手環本身的產品主管機關來作管理,當然整體管理中有遇到利用醫療器材軟體把資訊傳出去的,我們責無旁貸會配合進行相關管理,以上補充說明。
可以想像的是,以這樣的國際發展趨勢,越來越多的健康手環,不會當成醫材管,以醫材管的也是其中的一、兩個小APP,因為APP也是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下載的,所以當他沒有下載這些APP的時候,其實這整個Apple Watch也不是醫療器材。
大家可以看到右邊的小米手環,像以往血氧濃度監測都會被當成醫材,但是現在血氧濃度監測,如為運動員要看是做有氧運動或者是無氧運動的區隔,這種健康促進的產品,越來越多是不當成醫療器材在管的。
對,因為都是健康促進的概念。
今天提的是健康手環的概念,目前國際上的管理趨勢,越來越多這種健康促進的APP,不當成醫療器材管理。
跟大家補充說明一下,就算以Apple Watch的案例來講,其實Apple Watch本身並不會當成醫療器材管,當醫療器材管的是只有用於心電圖量測及心律不整之APP。當APP當成醫療器材管理時,我們除核定許可證產品的安全有效性之外,在相關資訊安全的部分,也在許可證核定的過程中,一併審定,所以如果有APP以醫材管理的部分,其資訊安全管理是滿落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