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點不一樣的是,過去協作會議很強調一點元素是我們希望涵融多元利害關係人,具體來講,像以今天的題目,多元利害關係人理論上應當包含至少有三位,就是申訴人,以及像一些警大的教授、相關的學者,但今天三位申訴人都沒有辦法來,這個是比較可惜的地方,不過也沒有關係,我想不影響整個會議的周延性,大概是這樣子,我先講一下這場會議的定位。